郭程元觀點:提高魚電共生躉購費率,加速親和土地的光電發展

2019-01-22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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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因應全球暖化,各國都在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以台灣為例,再生能源以太陽光電為大宗,作者認為,魚電共生不但不會排擠養殖活動,更能發揮1加1大於2的加乘效應,讓養殖戶及太陽光電業者創造雙贏。(圖/technews.tw)

為了因應全球暖化,各國都在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以台灣為例,再生能源以太陽光電為大宗,作者認為,魚電共生不但不會排擠養殖活動,更能發揮1加1大於2的加乘效應,讓養殖戶及太陽光電業者創造雙贏。(圖/technews.tw)

全球暖化,極端氣候現象越來越嚴重,這幾年來水災頻仍,為了讓地球降溫,全球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根據國際再生能源總署估計,到2050年全球升溫如果要控制在攝氏2度以內,全球的電力將必須85%轉為再生能源供電,預計需投入42.6兆美元,從石化轉型為再生能源,已是不可逆的一條道路。台灣雖然因為公投廢除了2025非核家園的法律規定而在非核家園的目標上受挫,然而因為高放射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遲遲無法定案,我們不可能要核電卻不要核廢,地狹人稠的台灣要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核電實在不是一個可行的選項,執政黨反應更積極發展再生能源,以重拾人民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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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以太陽光電為大宗,政府希望在2025年達到20GW的目標,所需土地面積約需2萬公頃,目前取得土地的主要要做法有二,一是在不利耕作地劃設太陽能種電專區,二是走土地變更將農地變更為綠能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然而這兩種方式因為無須再從事原本的農業或養殖經營,不但違背農地農用原則,造成地利的浪費,更排擠了原養殖戶的生計,因而衍生了嚴重的民眾抗爭,導致推動困難。能與土地原有生產相結合的農電共生或魚電共生,卻因為過去部分業者假種田真種電,衍生種種問題,導致政府態度轉趨保守,設置重重關卡,造成發展停滯。然而農電共生與魚電共生是極為不同的,因為農作物定著在土地上,魚塭裡則是魚會游水會流,且魚蝦生長不需要陽光,需要陽光的是主要作為水質控制用的水中藻類,根據目前的法令規定,魚電共生的太陽光電覆蓋率上限40%,因太陽光電大部分做在魚塭的塭堤及走道上,不但對養殖沒有負面影響,而且還可發揮正面加乘的效用,因為養殖是需要遮陰的,有釣魚經驗的朋友大多知道,樹蔭下的魚比較多。

近年來由於全球暖化,氣溫越來越高,養殖池水也越來越熱,導致魚蝦減少進食,生長緩慢,漁民苦不堪言,而冬天則是霸王寒流造成魚蝦大量死亡,養殖風險大增,若加裝太陽光電,則可提供部分遮陰,在夏天降低水溫,且讓魚蝦有陰涼的棲息之處,而冬天只要利用太陽光電的棚架,在北側架起防風帆布,就可擋住冷冽的北風,提高水溫約兩度,讓水中魚蝦可藉以度過寒流,因此太陽光電其實對於養殖有正面的助益。

養殖漁業、魚塭(取自聆曦@flickr)
作者指出,魚蝦在夏天因全球暖化,減少進食,成長緩慢;在冬天又遭遇霸王寒流,導致大量死亡,若加裝太陽光電板,既可遮陰又防寒,讓養殖戶及太陽光電業者創造雙贏的局面。(取自聆曦@flickr)

目前有遠見的業者,早已看到養殖是比太陽光電更有前景的事業,因而以養殖發展為主體積極投入魚電共生,藉由施做太陽光電的機會,加高加固塭堤,及加裝水質監控設備等,而且也將魚塭租金打6折由原承租的養殖業者優先續租,保障養殖戶權利,再與養殖業者發展契作,形成魚電共生共榮的發展模式。

由於魚電共生不會排擠原來的養殖活動,更可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加乘效應,讓養殖戶及太陽光電業者雙贏,對社會的綜合效益大於單純的光電發展,政府實應加強推動,然而因為施做魚塭工程的緣故,魚電共生的太陽光電建置成本也遠大於一般地面型光電建置成本,為鼓勵此一更適合土地利用的發展模式,政府實應參照魚電共生的實際成本,適度提高躉購費率,提高業者參與興趣,加速魚電共生的發展。

*作者為台灣智慧綠能產業聯盟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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