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一天專欄:金融物聯網時代,律師也得寫程式?

2015-08-20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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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智能合約構成了金融物聯網,夏洛克能否強制執行割肉還債?(《威尼斯商人》劇照。)

若智能合約構成了金融物聯網,夏洛克能否強制執行割肉還債?(《威尼斯商人》劇照。)

在金融與法律領域略有涉獵的人士,一定會對莎翁名劇《威尼斯商人》中最膾炙人口的最終法庭審判大戲印象深刻。原因不僅僅是因為其文學價值,而是其劇本中包含了相當豐富的關於契約自由、融資結構、保險理賠、法律程序、爭端解決與強制執行等等資本主義商業體系賴以運作的金融基礎建設 (financial infrastructure),並且提供了在金融科技的當代社會想像與反思的空間,非常值得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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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義氣的威尼斯商人安東尼,為了協助好友巴薩尼歐向開高利貸錢莊的猶太人夏洛克借錢,簽下了若無法還錢就割下自己一磅肉的個人保證。後來安東尼因為自己貨船遭遇海難,導致週轉不靈,無法履行債務。被自覺長年被歧視、女兒又與基督徒私奔的夏洛克告上法庭,要求割肉賠款。假扮成法學博士的女主角波西亞,勸告夏洛克應該慈悲為懷 (“The quality of mercy is not strained”),不要逼人太甚,伸張正義不一定會得到靈魂的救贖。無奈夏洛克拒絕和解,正磨刀霍霍準備下手時,波西亞急中生智說,借據寫債權人可以拿保證人一磅肉,卻沒明示可以流一滴血,頓時把夏洛克逼入了公堂之上「禁反言」(estoppel)的困境。依威尼斯法律,夏洛克是外邦人,又擺明奪取威尼斯公民性命的意圖,律應房產半數充公,半數交由安東尼全權處置,同時可能被判死刑。最後,充當法官的威尼斯大公當庭赦免夏洛克並歸還充公的那一半房產,安東尼也同意使用他繳收的一半房產直到夏洛克過世,條件是,夏洛克必須改信基督教,並且將遺產與巴薩尼歐欠債的本金留給女兒及女婿。

要理解這幕戲與金融領域的基礎建設與科技創新之間的關連,必須先回顧金融業的本質。金融的本質,就是風險的定價與交易;交易的基礎,就是信用,以及承載及確認信用的有效制度。習俗、法律、人情、物理等種種規則,構成了市場的邊界。制度的有效與否,不在於規則是否完備,而在於參與市場的人是否信任制度,尊重制度,以及制度能否容許參與者挑戰制度的侷限,進而改善制度。用這個框架來分析威尼斯商人,可以清楚看到制度與市場失靈所帶來的種種現象。

首先,中世紀歐洲基督教認定高利貸,甚至有息放款是罪惡的,反而給了不遵循基督教的猶太人夏洛克套利的空間。安東尼憑藉其財力及社會地位,以零息貸款助人,不僅擠壓了夏洛克的利潤空間,也讓夏洛克心中產生威尼斯的「監管環境」對猶太人不公不義的憤怒,加上女兒又因為愛上異教徒棄絕猶太傳統,主觀願望與客觀現實間巨大的落差,讓夏洛克在安東尼明知現金不足卻仍然鋌而走險為朋友做保時,利用了自己在市場中Lender of the last resort的壟斷地位,提出了「割肉賠款」這種道德上與法律上不該允許的金融創新。莎翁時期的威尼斯,海難保險業應該不太發達,導致安東尼無法購買保單避險。要不是因為波西亞抓出了授信合約的漏洞,安東尼身上那磅肉恐怕就真的會被「強制執行」。這些制度與市場失靈的問題,最後還是被慈悲的「監管機關」-- 威尼斯大公所導正。這樣的快樂結局雖然有社會教化的意義,但也顯示出,當一個市場制度必須要靠人為干預,方能在符合某種道德、文化或神學上的審美標準的期望下運作時,市場參與者的風險可以有多高。

如果夏洛克與安東尼簽的合約是智能合約的話,可能會出現何種狀況? 被認為是比特幣發明人本尊的計算機科學家Nick Szabo早在1997年的一篇貼文中就提出,合約與執行合約條文的制度,本質上是一套可以在軟體與硬體層面實作的通訊協定。一個最原始的例子,就是飲料自動販賣機。不過當販賣機因為故障,不退錢又不出飲料,「債務不履行」時,用腳踢或是用球棒砸顯然不是法律上允許的強制執行手段。但是如果一台放在深山裡的自動販賣機,上面又沒有攝影機,丟進去的硬幣又無法追蹤時,消費者要自行執法,強迫販賣機「履約」,再完善的法律也只是一紙具文而已。

北美新創公司SmartContract認為,在使用最先進密碼學技術的區塊鏈上構建智能合約的信用基建,可以將比特幣「去中心化」的特點延伸到智能合約,從而讓約束力與執行力等法律概念可以完全落實到日常生活,毋須司法單位介入。試想一個稍微極端的例子:如果威尼斯大公與安東尼透過物聯網與智能合約來監控夏洛克履行其赦罪條件,一旦監控程式發現夏洛克對基督教的信仰不夠堅定 (假設這是一個可量度的指標),就會自動讓夏洛克開不了家門,這樣的強制執行程序,不僅比人工像法院聲請裁決要有效率的多,同時也某種程度上壓縮了被告抗辯狡賴的空間。缺點是,這樣「聰明」的制度可能會不近人情,除非系統能內建一個波西亞程式來提供fail-s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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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例子也彰顯了一個重要命題:物聯網的種種宏大的願景要能突破概念的層次,必須在金融與法律的層面解決合約約束力強制執行力的相關問題。萬物相連其實技術早就可以辦得到,關鍵是為什麼要相連、相連以後要做什麼、連結後的節點如何增加社會的效益、以及一旦真的相連之後,私有產權的確認及保障究竟如何在廣義的軟體與硬體層面實作。

抽象的說,人類組織調動資源的通訊網絡,可以粗分為中心化、去中心化、與分散式三種。網絡上的節點,可以是個人、企業、甚至各種硬體與軟體。節點之間的價值交換,都可以被某種程式語言規範。金融與法律領域中各種節點間的連結,亦即各種合約關係,是用人類語言描述的程式,制度就是作業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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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大型金融機構,基本上是以中心化 (centralized) 的範式在運作。以銀行為例,有總行、分行、子行,不同部門、產品的資金需求與營利模式,透過中央集權的風險控管委員會在資產負債管理 (Asset-Liability Management)的框架內調動協調。在這樣的模式下,銀行好比一座座高牆內的城堡。雖然一直都能互通有無,但從用戶的觀點而言,其實並未真正達成在底層的資料與信息的共享。若有,那麼用戶就不需要那麼多的存褶、月結單、以及各式各樣重複的個資徵信KYC流程。說到底,排除投機炒作的行為,一切金融交易的源由都是某種價值交換的合約關係,合約雙方的法律關係與意思表示,本質上是虛擬的存在,只是透過某些制度認可的形式予以具體化。區塊鏈與數位貨幣的出現,讓公開帳簿成為一般民眾皆能使用的服務。透過最先進的密碼科技,讓記憶與各種法律、經濟、社會關係,在去中心化的網絡上成為可編程的「物件」,而且不需要由某一個具備公信力的第三方於確認其背後的關係之後,再讓交易發生。

去中心化 (decentralized) 的價值交換網絡與分散式(distributed) 價值交換網絡之間的重要區別,就是這些發生價值交換的節點的可信任度,被網絡的參與者賦予了不同的權重。參與者共識的形成,可以是市場導向,甚至非常民主,前提是參與者都願意相信並且尊重該價值交換網絡運作的制度。無論是去中心化還是分散式網絡,「大」、「久」、「穩」不一定是參與者對某一個節點信心的來源,而是該節點在參與者價值交換的過程中是否促進了價值交換,從而提高了己身在網絡中與其他節點的相關性。這種類似互利共生的微妙平衡,對本質上是特許行業的金融業來說,是權力重分配的過程,而且因為正在不斷加速的科技與用戶習慣的改變,這個重分配過程是幾乎不可逆的。

想像一個在區塊鏈上透過智能合約實現的貴婦二手精品皮包交換網。讓精品包的使用權與所有權可以透過比特幣在區塊鏈上交易與結算。會員之間可以自由約定對價,也可以將違約的處理方式透過類似Ethereum這樣的智能合約編程語言寫進合約。假如再加上一種特製的智能標簽,讓租用精品包的用戶無法掉包,甚至在違約交割時,讓精品包自爆 (或是某種較和平的強制手段),這樣的交換網在技術上可以實現,制度上沒有違反民法契約自由的精神,交易上無損金融秩序,但是銀行家、公證人與律師都可以不需要介入。這樣的價值交換網,是現在關注區塊鏈技術發展的投資人非常重視的資產憑證化 (Asset Tokenization)應用的一個特例,並且可以輕易的推廣到各種有形與無形資產。在這樣的範式之下,過去不方便流通 (illiquid) 的資產,都可以變成即時可流通的準貨幣,並且理論上可以全球任何能聯網的地方交易。可想而知,一旦掌握了智能合約的語言與其操作系統,就能在自己發起的價值交換網中做莊,投資價值非常高。也難怪三星透過旗下創投於8月18日宣佈與Bullpen Capital及Verizon Ventures聯手向基於比特幣與Ethereum協定的物聯網軟體新創企業Filament的A 輪注資5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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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想像一個商業銀行的基本業務態樣:倉單 (warehouse receipt) 融資。假設我是有色金屬貿易商,有一批現貨庫存尚未賣出,但預定三個月後會有客戶用屆時的現貨價交割。為了對沖價格風險,我可以到期貨市場以三個月遠期合約價先行鎖定我的利潤。若我臨時需要週轉,可以將這匹貨存入銀行及交易所認可的倉庫,拿倉庫開出的收據 (即倉單) 來拆入現金。從風控角度而言,只要倉單下面的現貨真實存在,沒有一物二押的問題,這樣的融資結構是可以穩定運作的。歷史上發生過的關於倉單融資的騙局,通常都是因為不肖投機分子利用銀行、倉庫與交易所間信息共享機制不完備的漏洞騙貸套利。透過區塊鏈技術與智能合約,交易參與者之間的金流、物流與信息流都可以在憑證化後被充分掌握。由台灣新創團隊MaiCoin在矽谷的兄弟公司BlockSeer所新開發的區塊鏈即時監控與金流追蹤服務平台,就可以輕易應用在這個例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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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傳統銀行業者,尤其是在這一波區塊鏈與數位貨幣創新潮中非常安靜的台灣金融圈應該高度重視這個趨勢? 一旦技術進步讓各類資產的流通速度增加與交易費用大幅下降,交易的頻率必然上升。如果交易市場的結算交割 (clearing & settlement) 的速度跟不上,不僅有可能會被市場參與者邊緣化而無法分享參與結算的網絡效益,還有可能會在因此受損。這有前例可循。1968年紐約華爾街出現過一次因為中後台「文件塞車」(Paper Crunch),導致證券無法順利結算交割的金融危機。在1968年時,紐約證交所的日均成交量已達到1200萬股,較1960年上升四倍。由於當時全美國50州的證交法都有規定,每檔證券交易都需要重新換發紙本股票或受益憑證,讓當時仍然用鉛筆人工記帳的華爾街券商中後台無法負荷。紐約證交所曾經因此將收盤時間從下午三點半提早到下午兩點,甚至宣佈週三暫停交易,許多券商要求中後台人員三班制全天候備戰,仍然無法解決錯帳與延遲的問題,甚至造成一家老牌券商Goodbody & Co. (創辦人就是Dow Jones的那位Charles H. Dow)差點倒閉,後來由美林在紐約證交所5000萬美元的融資協助下收購的狀況。這場危機讓華爾街學到慘痛的教訓,不僅開始大手筆投資在IT設備以加強交易的處理能力,逐步演進到於2014年每天平均可以承載10億股成交量、於2008年金融海嘯時能一天能處理70億股成交量的計算能力,還催生了一個幾乎是絕對壟斷的企業CUSIP Bureau。這間後來被標普收購後改名為CUSIP Global Services的公司,是所有北美證券 (包括股票、債券與各種可交易的金融工具) 必備的CUSIP辨識碼的惟一供應商。任何人凡是要交易這些金融工具,都需要查詢CUSIP碼,也就必須要向CUSIP Global Services交錢。這種近似國稅局般的認證機構若是在金融物聯網的時代出現,其投資價值只有可能更高。

但若金融物聯網真的實現,智能合約的撰寫與仲裁人恐怕都需要有程式設計的能力。這是否意味傳統律師的也將面臨一場existential crisis? 在另一齣莎翁名劇《亨利六世》之中,意圖號召群眾革命、自立為王的叛軍領袖Jack Cade曾意氣風發的說,一旦他建國成功,將會取消貨幣,所有人都能任意吃喝。反派角色屠夫Dick此時冷笑的說: 「吾等敕令第一號: 殺光所有律師」(“The first we do, let’s kill all the lawyers.”)。這句後來被誤用來挖苦律師的台詞,其實是在反諷那些盲目追求絕對權力的野心家,不要小看規則制定者的維穩力量。科技進步會加速改變人類社會,金融與法律也必須與時俱進,但這不代表機器人與程式會取而代之。人類與程式在某種程度上的互補與合作,或許更能促進世界在邁向資產數位化的道路上更不容易迷失。

*作者為金融市場觀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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