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南專欄:總統「失信」於黃金春等全國水利會長?還是蘇嘉全「欺下瞞上」?

2018-10-13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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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這件事,是過去國民黨不敢做也做不到的,而今換成民進黨居然就大膽下手了,強奪原本屬於人民的財產,不僅將水利會長改官派,目前農委會制定《農田水利法草案》,更是荒繆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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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水利會長改官派,六都市長也都將改成官派嗎?

小英總統曾說,勞工是她心中最軟的一塊,那麼長期支持民進黨的農民,請問小英將他們置放何處?難道真的就對應了用後即丟的「賤民」身分麼?如果農民是民進黨的基本支持者,結果農委會居然如此粗暴地對待農民,連《農田水利法草案》,也根本沒慎重諮詢全國各農田水利會長的專業意見,結果卻自己端出一份前後矛盾,完全剝奪農民權益的草案版本!我不免要想著,農民的選票,在這次和2020年時,還真的會繼續含淚去投票嗎?

單就《農田水利法草案》的修法過程只在農田水利處的官網上公告,竟沒有行文通知利害相關者的「農田水利會」,就已完全洩漏了農委會意圖「偷渡」及「不告而誅之」的卑劣惡意!

把擋路的大石頭搬開,此後就可以無法無天了!

還有一件內幕消息:基於黃金春在民進黨內的不合作態度,今年年中的中常委改選,為了要徹底封殺屏蔽他為弱勢農民代言者角色,乾脆豪不遮掩地由農委會發出一紙公函(如附件圖示1),直接訓令黃金春要保持行政中立不得再「兼任」政黨職務,直接粗暴地剝除黃金春的中常委參選機會。

圖示1
圖示1

若按銓敘部於6月12日發出的法令釋函(如附件圖示2),本來是認定「農田水會會長非屬中立法所定是(準)用對象」,但卻又直接放水提示「宜由該通則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逕予釋明。」因此才會讓農委會對於水利會會長適用「中立法」的認定有了從嚴解釋的依據。

圖示2
圖示2

銓敘部的解釋函是這樣說的:

『查中立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公務人員,只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第17條及第18條另有重法準用對象,其中尚未含農田水利會會長。......綜上,農田水會會長非屬中立法所定是(準)用對象,該等人員係依水利會通則第23條準用中立法規定,而準用係就某事項所定之法規,於性質不相牴觸範圍內,適用其他事項,是貴會所述既係水利會通則準用規定之疑義,宜由該通則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逕予釋明。』

說白了,也就是黨內有人動用了大量政治關係,決意要徹底將黃金春擠出中常委的職務,讓黃進春永遠封殺在執政黨的決策圈外。

我對此首先想到的是,怎麼總統府秘書長陳菊不必迴避行政中立而可以當選中常委?

對我的提問,黃金春為了避嫌,沒有正面作答,只是語露玄機地淡淡說了一句話:「他們大概害怕我繼續留在選對會,可能會破壞他們某些正在進行中的陰謀吧!」因事涉敏感,我也就不宜再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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