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密者史諾登:全世界向政府監控說「不」!

2015-06-07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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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諾登2014年7月19日視訊現身HOPE紐約大會,與艾爾斯柏(左下)進行對談。(翻攝自HOPE官網)

史諾登2014年7月19日視訊現身HOPE紐約大會,與艾爾斯柏(左下)進行對談。(翻攝自HOPE官網)

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前僱員史諾登(Edward Snowden)於2013年揭露NSA「稜鏡」(PRISM)監控計劃之後,引發國際社會軒然大波。美國國會終於有所行動,本月2日通過《美國自由法》(U.S.A. Freedom Act),修正《愛國者法》(Patriot Act,),新法規定政府只有在法院批准下才能取得特定案例的電話記錄,形同大幅限縮NSA的監控行動,是捍衛隱私權運動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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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史諾登逃亡至香港披露NSA監控計畫予英國《衛報》和美國《華盛頓郵報》,之後,美政府以違反《反間諜法》為由,將他起訴。同年6月,史諾登離開香港,7月受俄羅斯庇護,取得難民身份,2014年獲居留許可證,目前暫居莫斯科。

《愛國者法》修正通過後,史諾登於4日以專文〈全世界向監控說「不」〉(The World Says No to Surveillance)投書至歐美各大媒體。史諾登認為這是一場歷史性的勝利,但他也提醒,大眾仍身處各種監控中,還要努力捍衛一個開放的社會。全文如下:

兩年前,我和3名記者在香港飯店裡神經緊繃地工作,等著看外界如何看待我們揭露NSA監控民眾電話一事。接下來幾天,已出版文件陸續揭露民主政府早已監視著大眾的私人活動,重點是監控對象是沒違法、沒做錯事的一般公民。

幾天內,美國政府以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的《反間諜法》將我起訴,律師團提醒3名記者,若回到美國將面臨遭到逮捕或收到傳票的風險。政客也前仆後繼地譴責我們的行徑,抨擊我們不配當美國人,甚至把我們當成叛國賊。

私底下,我曾經擔心的是,大眾面對揭露的事實總是冷漠、冷嘲熱諷。我們冒險犧牲自己珍視的生活,結果卻一無所獲。

我錯了,但是錯得非常慶幸。

兩年過去了,影響已經相當深刻。短短一個月之內,法院宣布NSA的電話監控計畫違法,國會開始修法。根據白宮任命的監督委員會調查,NSA監控計畫並沒有阻止任何一場恐怖攻擊,曾經為其正當性辯護的總統也下令中止該計劃。

這就是讓公眾知情產生的力量。

《愛國者法》(Patriot Act)改變大規模監控私人電話的行徑,對大眾無疑是一場歷史性勝利,但這也僅僅是全球意識轉變的開始。自2013年起,歐洲各機構已制定類似法律,並對未來活動祭出新限制。聯合國也宣告大規模監控顯然違反人權。

在南美洲,由於巴西公民的努力,催生網際網路的民權法案「Marco Civil da Internet」。歐洲委員會(Council of Europe )認可公民必須獲得充分的訊息,才能矯正政府不知節制的行為,因此要求各國制定新法律,保護揭密者(whistle-blo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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