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銀前行員沉迷線上賭博挪用46位客戶款項 金管會罰400萬

2024-05-14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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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於今(14)日傍晚說明對元大銀行的裁罰案。(取自金管會線上記者會)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於今(14)日傍晚說明對元大銀行的裁罰案。(取自金管會線上記者會)

金管會今(14)日宣布核處元大商業銀行400萬元罰鍰,因該行債權管理部前林姓行員挪用46位呆帳客戶所繳償債款項,挪用金額合計約288萬元,為銀行員挪用客戶催收款,銀行被金管會處罰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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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今日傍晚在例行記者會上說明,這位林姓行員2018年開始任職於元大銀行債管部,因沉迷於線上賭博,鋌而走險,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一共挪用46位被註記為呆帳客戶者償還給銀行的款項,挪用金額約288萬元,違規時間約2年8個月。

此案為元大銀行自行清查發現,起因為,其中一位客戶某日打電話到元大銀說要晚點付款,剛好林姓行員不在,同事代接電話時提醒對方:「你有一陣子都沒有還錢了...。」客戶不解反問:「我每個月都有還啊,為何你說我半年沒繳錢了?」同事聞訊後覺得有異狀,馬上通報主管,接著全面清查林姓行員經手的案件,才瞭解到受害人數多達46位。

此案也是銀行員挪用客戶催收款項被罰的第一案,童政彰說,元大銀行對於呆帳催收設有內部電話,林姓行員未循此道,而是直接提供自己的手機號碼跟自己的存款帳號給客戶,讓客戶把清償債務的款項直接匯到林姓行員的戶頭。

由於款項都匯到林姓行員帳戶,林員可以先挪用部分資金。另外,元大銀行鼓勵呆帳戶還款,償還的金額愈多,客戶獲得的協商條件愈優惠,林姓行員沒讓客戶知道這些訊息,還利用這點,把客戶每個月償還的款項累積成一大筆錢後,再一次清償給銀行,把銀行因此給客戶的好處都變成是自己的。

童政彰說,這些呆帳戶並不曉得銀行有鼓勵還款的優惠方案,譬如,欠元大銀行40萬元,每個月按時還3萬元,利息或手續費的減免,比每個月按時還1萬元來得大,因此仍然每個月1萬元、1萬元地還款,林員未如實告知,客戶權益連帶受損。

童政彰表示,元大銀行的催收作業,從聯繫客戶協議還款方案、申請呆帳案件減免額度,到通知客戶核准額度與繳款帳號等,都由同一名催收人員辦理,欠缺牽制機制,林姓行員雖有監督的主管,但沒有發揮監督的功能。

童政彰說,元大銀行已經進行追溯,這46名呆帳戶的款項進到林姓行員帳戶之際,視同對銀行做還款動作,相關的利息必須重新計算。另外,元大銀已經向檢調單位報案,刑事部分將由司法單位處理;民事部分,林姓行員已經把288萬元補給銀行。

有媒體詢問,金管會為何只罰元大銀行400萬元?童政彰說,元大銀接到客戶反映之後,馬上做全面清查,很快就處理好,也把相關債務人的帳務處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等處理妥善。另外,此案挪用的金額,對照過去看到的理專案件,金額不是那麼大,跟其他案件比較,罰400萬元應該是妥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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