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不關阿扁又不特赦才是法治的崩潰

2024-05-16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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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總統要上任,社會上又開始出現是否赦免前總統陳水扁的言論。(資料照,林旻萱攝)

最近新總統要上任,社會上又開始出現是否赦免前總統陳水扁的言論。(資料照,林旻萱攝)

最近新舊總統要交接了,阿扁要不要特赦,又成為話題,阿扁犯了貪瀆數罪,經法院判決定讞,應該是在監執行,還有涉及洗錢罪4案待審。不過,現在阿扁到處叭叭走,行動應該是無礙,還可上媒體侃侃而談,發表言論感想,指評時政,抒發怨氣,反應犀利,精神狀態甚佳,與保外就醫的受刑人應有的身體違和狀況,實在是落差太大。柯文哲曾說過阿扁是廢人一個,應該是保外就醫,在家休養,如今,大家對於阿扁的行為,已習以為常,台中監獄及法務部不是噤聲,就是幫阿扁找未違反規定的藉口,讓阿扁不用回籠,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如此的執法典範,是否為法界的笑話,或者是司法奇葩,人民心裡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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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是總統依憲法第40條規定的權力,雖說有高度的政治性,但世界各國現任總統都有赦免前任總統罪刑的例子,主要在於妥善運用特赦權,為人民情感的潤滑劑與政治上的和諧,畢竟能選上總統的人,有不少的民意支持,既然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法律上已呈現真相,事情可告一段落,赦免讓前任國家元首免於牢獄,可彌補社會的裂痕及傷害,特赦是憲法上明文規定,有政治意義的解決紛擾,超越刑事法規上的罪刑處理。

反對特赦阿扁的理由,主要是阿扁不認錯,不道歉,貪瀆案件未完全審理,保外就醫踐踏法治等。不過,除了保外就醫外,其他在事實及法律上,並未如此,阿扁卸任總統被檢方拘提前住偵訊時,已在媒體的鏡頭上,公開承認其做了法律上不應許可的事,阿扁是執業多年的名律師,及擔任過總統8年,深諳法律,能說出此話,不是公開向全民認錯及道歉嗎?案重初供,始言為真,阿扁事後改稱其受到政治迫害,那是政治上的語言,不用太在意。總統只是依憲法規定特赦阿扁,並非動用到罪刑宣告都無效及追訴權消滅的大赦權,特赦只有免除刑的執行,不影響其犯罪事實的認定,尚未審判的案件,阿扁仍應按司法程序走完,犯罪所得也須依規定沒收。

也有人主張特赦阿扁是政治與法治的墮落,這應該是分開來說,政治上有無墮落,是總統應權衡及考量的事,社會自有公評,法治上的墮落,才是全民的重要課題,政府帶頭違法,不守法治,沒有公平的遊戲則,法律碰到某人就轉彎,是敗壞民主。阿扁在中監服刑的馬英九總統時代,已給最高的禮遇,於102年4月移到中監的專屬醫院,有專屬的病床空間及散步花園,公開媒體的個人牢房,獨享208坪,讓阿扁有比一般人民更大的居家空間,嗣後又依醫療委員的評估意見,於104年1月5日准予保外就醫,並設下條件,不能上台演講,不談政治及接受媒體採訪等。起初阿扁還在乎遵守規定,後來就如同常人,中監莫可奈何,一再展延保外就醫期限,現今第34次展延到8月4日,依監獄行刑法第63條第5項的規定,阿扁不斷違反應遵守事項,得廢止核准保外就醫,應回監及到法院接受審判了,結果法律束之高閣,監察院也未糾正法務部矯正署,法律碰到政治就退縮,法治可說是崩潰。

於今之道,無論現任總統小英或將就任的清德總統,想想以前民進黨在104年底地方選舉大勝後,隔年4月,高雄市及台南市議會相繼提案,要求馬英九在卸任總統前,特赦陳水扁的往事,如今有9年多了,民進黨也執政近8年,此事為何紋風不動,阿扁離監在外健壯活動,對法治是一大傷害,趕快下個決定吧,要關阿扁,是強中監所難,沒人敢為,那就行使特赦權,阿扁未審案件即刻進行,犯罪所得力求追繳國庫,人民的記憶是短暫的,此事一過,社會就逐漸淡忘了,保持法治的尊嚴,我們才有資格說是民主實踐的國家。

*作者為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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