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重障者直撞選制,《身權法》修法視而不見?

2024-03-08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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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陳俊翰11日出席台灣美德站出來,凱道護國之夜。(柯承惠攝)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陳俊翰11日出席台灣美德站出來,凱道護國之夜。(柯承惠攝)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陳俊翰過世後,民進黨立委於3月1日召開記者會,聲稱要繼承陳俊翰遺志,要求行政院提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草案;3月5日又召開記者會,宣示將《身權法》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我們作為親身積極投入選舉的重度障礙者,雖然欣見17年未修的《身權法》再獲重視,但檢視3月1日由民進黨立委范雲、郭昱晴、何欣純等人提出的三個《身權法》草案版本,以及在第十屆修法未果的行政院《身權法》草案,居然完全沒有提及障礙者參選權之保障,也沒有不在籍投票、網路投票等有利於障礙者參政之條文,台灣障礙者運動要在政治層次突圍,仍然障礙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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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障礙參選、參政問題,我們並非憑空抽象提出:重度腦性麻痺障礙參選人賴宗育,在本屆立委選舉挑戰公辦政見發表制度,更在參選政見提出不在籍投票與網路投票,居然活生生就被順利當選的立委們遺忘了!不僅是立委健忘,台灣政府每四年一次提交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國家報告,進行國際審查,2022年的審查結果,明確指出台灣對障礙者參與政策法律制定的機制不充分、公部門投票制度對障礙者不利[1],顯見「合理調整」精神並未進入政治層面。兩年過去,賴宗育受到台北市選委會、中選會侵犯參政權利,行政院設立各種人權事務單位,卻隻字不提。對於立法與行政部門的怠惰與迴避,我們在此嚴正提出兩項訴求:

一、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及各縣市設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者,應以重度腦性麻痺障礙參選人賴宗育遭中央選舉委員會、台北市選舉委員會限縮政見發表機會事件,主動進行提案,檢視現行選制侵犯身心障礙者之參選機會平等問題,並邀請曾投入參選之身心障礙者與會討論。此外,為改變對身心障礙者的參政、投票不利處境,前述各小組另應就不在籍投票、網路投票之選制改革,主動提案檢討,保障身心障礙者政治參與權利。

二、就《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其相關辦法中有關身心障礙者參選公職、行使投票權等參政機會不利之問題,籲請立法院各黨團提出修法草案,行政院亦應提出官方版草案,並邀請曾投入參選之身心障礙者參與,盡速推動修法。

民間團體抗議北選會侵害障礙參政權。(作者提供)
民間團體抗議北選會侵害障礙參政權。(作者提供)

「賴宗育政見發表受限」,是障礙運動與選制改革的重大事件

重度腦性麻痺障礙者賴宗育,於2020年、2024年兩度代表人民民主黨參選台北市第一選區立法委員,由於兼有語言障礙與肢體障礙,經過實測,賴宗育的語速是一般人的一半不到,而且口齒不清,需要經過特殊訓練的口語翻譯。也就是說,一般候選人在政見發表會「15分鐘的發言量」,賴宗育搭配口譯,至少需要三倍時間才能完整表達。

因此,為了讓賴宗育親身表達政見的機會能與其他候選人平等,競選團隊在這兩次選舉期間,都極力要求台北市選委會調整公辦政見會時間,並由賴宗育的長期運動夥伴,即重度肌萎障礙者周志文作為翻譯。這一訴求立即獲得許多重度障礙者、障礙運動團體的支持響應,這是台灣首度有重度語障併肢障者參選,進而暴露現行選制障礙。

然而2019年底,中選會原本持「無前例可循」立場,使北選會拒絕我們的要求,賴宗育競選團隊憤而召開記者會抗議,北選會才勉予同意將政見發表時間從15分鐘延長為20分鐘,並准予周志文同步口譯。重度腦麻障礙者參選,首度撞出台灣選制破口!為了讓台灣社會直面選務單位的行政怠惰、缺乏障礙權利意識,賴宗育於該次政見發表會上,公開批判北選會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

選委會用「形式平等」限縮「實質平等」,拒絕障礙者享「差別待遇」?

2019年北市選委會向媒體聲稱,中選會為此要「啟動修法機制」[2],我們本以為一舉能開通政治障礙,沒想到四年過去,修法無聲無息。賴宗育再次投入2024年立委選舉,台北市選委會居然「進化」了!這回北選會拿提供溝通輔具代讀為由,再度拒絕以行政裁量調整政見發表時間。[3]

事實上,依照現行《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第三條第2項「每一候選人於每場公辦政見發表會發表政見之時間以不少於十五分鐘為原則。主辦選舉委員會得視候選人多寡分組、分時段辦理之。」選委會本可依法裁量調整時間,落實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中「合理調整」精神,但選委會大張旗鼓弄來溝通輔具,要求我們在15分鐘內以代讀發表政見,堅持「既然有科技輔具,就不應與其他候選人有差別待遇」。原來發表時間相同才是「公平」,延長時間是「特權」?這不僅是對賴宗育個人的歧視,更是打了台灣障礙運動一巴掌!

大選前夕,賴宗育與競選團隊接連抗議北選會、以及負督導責任的中選會,中選會代表面對成群障礙者,雖然支支吾吾承認「延長時間並不違反法規」,明知我們訴求合理,卻推卸責任,不糾正北選會行政怠惰,更別提四年前的「修法機制」蕩然無存!

身障團體要求中選會糾正北選會。(作者提供)
身障團體要求中選會糾正北選會。(作者提供)

2024年的公辦政見發表會,賴宗育的發表時間倒退回15分鐘,雖然我們選擇部分時段使用北選會建議的溝通輔具,但仍堅持親身發言搭配口譯,理由很簡單:政見發表會所展示的「政見」不是只有語言本身而已,候選人的面貌、態度和行動都是展現能力和特質的媒介,障礙候選人的參政主體不可能以代讀輔具取代,換句話說,也沒有任何一個候選人願意「只用」代讀輔具發表政見。身為重度語言和肢體障礙者,在政見發表會上奮力說話、讓口譯員周志文翻譯,就是要展現日常的障礙處境,以及臨場發言的企圖與能力,更要讓選民直撃,即便這麼不方便的身體,都還是有參與公共事務的可能性,而且透過社群互助就能找到突破障礙的方法。障礙者參選的行動,本身就是我們的政見。

CRPD碰上政治層次就失靈,是誰阻礙我們參政?

賴宗育兩度公然衝撞選制障礙,是障礙運動與選制改革的重大事件,本該是《身權法》修法的重要參考案例,卻在《身權法》修法中完全被遺漏;選後至今,行政部門也未見對北選會、中選會的荒謬歧視行徑,進行檢討。而賴宗育在本屆選舉中提出不在籍投票與網路投票政見,推動選制改革,受惠的不只是身心障礙者,更不是新鮮議題,本屆亦有國民黨立委於3月1日提出相關草案,但回顧過去20年,民進黨卻在立法院連連阻擋。對照剛落幕的印尼大選,浩浩蕩蕩的海外投票規劃,台灣為何難以實行?是誰在阻礙我們參選、參政呢?台灣官方雖在2022年提出「國家人權行動計畫」[4]中,列入「保障少數族群、處境不利群體之參政權,減少其參與公共事務之障礙」,從賴宗育參選的經驗看來,我們實在不敢期待。

我們因親身投入區域選舉的經驗,而實實在在的衝撞了選舉制度的重重障礙,我們不願台灣社會對於障礙者參選只抱著浪漫的推崇、與口惠不實的惋惜,這無助於打破任何障礙者參選所遭遇的制度性歧視問題。最後,再次籲請中央與地方人權小組、身權小組、立法與行政單位,嚴肅面對我們的兩項訴求,並納入曾有參選經驗的各界身心障礙者們參與討論──「沒有我們的參與,不要幫我們做決定」,別讓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在政治層面失靈!

註:

[1]  參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中、英文版之說明(翻譯初稿)

[2] 〈腦麻候選人抗議 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允帶口譯員〉,自由時報2020/01/04

[3] 〈延長政見發表時間遭拒 腦麻候選人怒〉,中時電子報2023/12/28

[4] 〈臺灣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行政院網站111/05/05

*作者賴宗育為人民民主黨召集人、第十屆與第十一屆台北市立委參選人,重度腦性麻痺障礙者、周志文為人民民主黨成員、第八屆台北市立委參選人,重度肌肉萎縮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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