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消費時代-共享經濟》(上):第4消費社會及共享意識

2015-05-30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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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線上叫車系統優步(Uber)及其頭號競爭對手Lyft,都被定義為是一種「共享經濟」。(美聯社)

著名的線上叫車系統優步(Uber)及其頭號競爭對手Lyft,都被定義為是一種「共享經濟」。(美聯社)

第四消費社會及共享意識

第三消費社會向第四消費社會的轉變包括以下五個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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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個人意識到社會意識,從利己主義到利他主義

(2)從私有主義到共享意識

(3)從追求名牌到追求簡單、休閒

(4)從崇尚歐美、嚮往都市、追求自我,到日本意識、地方意識(從集中到分散)

(5)「由物質到服務」的真正實現,或對人更為重視

從第一消費社會到第四消費社會演變過程中,縱觀其國民的意識發展的總體方向,可以說是由「national」(注重國家)到「family」(注重家庭),再到「individual」(注重個人),最後到「social」(注重社會),其變化可謂非常大。

資訊社會和利他意識

在第四消費社會中將不斷擴大的,並不是那些優先、最大限度滿足自我的利己主義思維,而是一種同時考慮他人需求的利他主義意識,或者說,是一種想要為他人、為社會做一些貢獻的想法。在這個意義上,也可以稱其為社會意識。

物質上的富有,是透過對物質的私人占有來實現。在極端的情況下,人可以透過獨占物質而獲得滿意度的提升。而持有比他人更大、更貴重、更稀有的物品,能給人帶來更強烈的滿足感。並且,人們還可以炫耀自己的擁有物。這在行銷學中稱為「差異化」。

但是,資訊不同於物質,只是獨占它、保藏它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如果不能向他人傳播資訊,和他人共享資訊,那麼也就無法體會擁有資訊的樂趣。只是像堆積金條一樣收集資訊,那樣的資訊是無法產生價值。或者像故事裡講的那樣,把資訊像金子一樣裝在罐子裡,埋到土裡藏起來,也是無法帶來任何樂趣。

這就是資訊和物質之間有趣的差異。因此,在資訊社會的不斷發展中,人們更傾向於透過交換資訊來獲得快樂,而不是持有資訊來自我滿足。即使是日常生活的小事,只要PO文在臉書上,也會有人按讚;還能從素未謀面的人那裡收到生日祝福。從廣義上來說,人們可以輕易進行利他的行為。

消費的分工

這種利己主義到利他主義的變化,可以說是從私有主義到共享主義的轉變。和私有主義、私生活主義、私屋主義,從增加私有物品的過程中獲得幸福感的思維不同,第四消費社會中,人們的價值觀和行為更傾向於與他人建立聯繫當作一種快樂。而這種共享的意識下的價值觀和行為,正是未來第四消費社會的消費基礎所在。

想要的東西還是會買,但是不再會因為「鄰居也有」的理由,去買那些不是很必要的東西。這種心理可以說是,只買那些只能自己專有的東西,不買不必要的,不買不急用不必需的東西,抑或總結為能租借則租借,能共享則共享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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