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弱水專文:如何理解人文學?

2023-11-27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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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高等教育界和學術界,自然科學(sciences or natural sciences)、社會科學(social sciences)、人文學(the humanities)是三大範疇。

在現代高等教育界和學術界,自然科學(sciences or natural sciences)、社會科學(social sciences)、人文學(the humanities)是三大範疇。

在現代高等教育界和學術界,自然科學(sciences or natural sciences)、社會科學(social sciences)、人文學(the humanities)是三大範疇,是一般公認的。但不像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人文學缺乏明顯的界定。零散多樣,無一致性,是行外和行內人對人文學共有的感覺。在人文學科紛雜多樣的底層,真的沒有什麼貫串性的東西嗎?也不是如此。不少人曾對人文學的個別特性做過深入的探索,有些關於知識原理的論說雖然不全是針對人文學,也涉及了這方面的問題,這些著作可以讓我們對人文學的性質有相當的認識。但對人文學進行統括性的說明,則真的不多見,本文的討論應該有相當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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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談人文學的最好辦法是舉出它的一些特徵,這些特徵不能局限於特定的範圍,要盡量有廣泛的適用性,但並不假定它們是普遍的或可以構成人文學的基本定義。就人文學而言,真正普遍的定義是不可能有的,以建議性的方式提出它的重要特徵,反而最可能有助於人們進入人文學的內在。這裡要做的主要是這件事,希望我的說法能作為理解人文學以及檢討人文教育問題的良好基礎。在表達個人的意見之前,要先介紹兩個流行的說法。

關於人文學,最常見的表述是不對人文學做任何界定,而指認哪些學科屬於人文學的範圍。人文學公認的核心學科是文學、歷史和哲學,於是「文史哲」往往成為人文學的代稱,不但在中文學術界如此,英語世界也相同,發展心理學家Jerome Kagan(一九二九—二○二一)討論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人文學的名著《三種文化:二十一世紀的自然科學、社會科學與人文學科》(The Three Cultures: Natural Sciences, Social Sciences and the Humanities in the 21st Century),就直接以文學研究者、歷史學者、哲學家作為人文學者的代稱。

事實上,就中文世界而言,以文史哲作為人文學的核心,是從西方傳過來的,並不完全適用。這個情況主要表現於中文學科。中文學科包含的領域至少有經學、古文獻學(含文字學)、文學、學術思想,裡面有相當部分無法被簡單歸入文學、歷史學、哲學中的任一科。即使如此,文史哲的概念確實有助於建立人文學的標誌。

不過,人文學有明顯超出文史哲之處。美國當代著名歷史學家Edward Ayers(一九五三—)在一篇綜論人文學的論文,為人文學科開列了一份清單:英美語言和文學;外國語言和文學;歷史;哲學;宗教研究;族群、性別與文化研究;區域與跨學科研究;考古學;藝術史;音樂史;戲劇與電影研究。在這份名單中,文史哲的核心之外,還有藝術研究和宗教研究。最重要的是,名單中的區域研究和族群、性別、文化研究是新興學科,它們是二十世紀中後期以來文化多元主義(multiculturalism)的直接產物,或許可以稱為「新人文學」,這是人文學近幾十年最大的變化。此外,Ayers 認為,政治學、地理學、人類學、社會學中的某些部分也可算是人文學。Ayers 完全沒有提及語言學,美國學者似乎習慣把語言學當成社會科學,臺灣則是列於人文學科。上述名單雖然相當周全地畫出人文學的範圍,但也可以看出人文學科具有地域性,美國的區域研究(area studies)十分發達,在臺灣就幾乎不存在,這既反映了臺、美文化背景的差異,也和兩地學術資源的多寡豐薄有關聯。

「指認」不失為理解現象的一個途徑,以上對人文學科的列舉和簡單說明已經透露出不少問題,有些後文會有涉及。不過,從人文學界定模糊以及久受質疑的處境看來,指認顯然是不夠的,比較深入的探討有其必要。舉例來說,文學、歷史、哲學是三個差別很大的學科,它們為什麼可以算同一類?有什麼相似的地方?這些相似之處有何意義?對人文學的說明如果無法回應這些問題,就很難讓人對人文學科有具體的認識。

另一個常見的刻劃人文學的方式是:人文學研究文本和具有符碼性質的文物。就現象而言,這個說法可以涵蓋人文學的很大部分。在核心學科文史哲當中,文學的研究對象自然是文本,歷史研究也主要根據文字資料,整體來說,圖像、器物、田野、考古遺跡、口述紀錄等的重要性還是其次的。哲學跟文本的關係比較複雜,但哲學探討中與經典和相關哲學論辯的對話,都涉及文本。此外,宗教、藝術和文化研究也都在很大程度上處理文本和具有符碼性質的文物與活動。

人文學科雖然廣泛涉及文本,各學科、各種研究與文本的關係卻有差異。很多人文研究就是以文本和符碼本身為對象,很多卻只是以文本為資料,研究的關心和問題則別有所在。這兩種研究雖然往往相關,但在性質上有重大差異,以此,如果把對文本和符碼的探討視為人文學的基本特徵,恐怕不免流於表面。

在一般的印象裡,人文研究與文本密不可分,有歷史的原因。在近代科學興起以前,各主要文明中的學術都是以現代所稱的人文學為主—人文學的概念(humanitas)發源於古羅馬,可能並不見於其他文明,中國有「人文化成」的說法(原出《周易.賁卦》彖辭:「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但意思不同於humanities。傳統人文學術雖然範圍很廣,但都有一個焦點,就是各文明傳統中的經典—宗教、世俗、美感生活中的權威文本,近代以前的學術研究和各種思考、論述經常是環繞這些經典展開的。到了近代,人文學仍然延續這個傳統,但隨著人文學者的反思、實踐以及科學典範的影響,人文學中各學科、各領域和文本的關係已經越趨複雜,這種關係早已不是同質的了。文本和符碼探討是人文學的重要部分,這點無可懷疑,也是我們理解人文學的重要參考,但我們也應尋找其他認識人文學的途徑。

現在要在以上兩種說法的基礎上,設法提出我對人文學通性的看法。我問我自己:對這個問題,如果只能提出一個表述,我能想到一個最適當的嗎?我想到了一個,現在先說出,後面再作說明。這個對於人文學的界定是:

人要了解人的世界及其意義面向的知識性努力。

這個看起來有點繞口的界定,包含了兩個主要部分:求知的主體和求知的對象。人文學的對象是人的世界和人的活動,但有個特點,除了對活動的觀察和理解,有很大部分著重在人的活動的意義層面。因此,透過詮釋的取向探討人的世界,也構成人文學的重要部分。但在我個人看來,人文學最關鍵的特點或許還不在於它研究的對象,而是在研究主體或研究觀點這一點。社會科學乃至生命科學的一小部分也研究人(非純生物性的人),但人文學可能最突出的特點是,有意識地從人的觀點來研究人,也就是,具有明顯的自我探索的性質。社會科學也研究人,但原則上採取科學的預設,以客體化的角度來進行研究。在社會科學,作為人的研究者往往是隱身的或者設法隱身。至於那些不特別隱身的研究,我們也許可以說,具有人文的性格,和人文學有親近性,也是比較容易和人文學交流的領域,有學者稱之為人文性的社會科學(humanistic social sciences)。其實,人文學科中的歷史學和哲學在十九世紀後期、二十世紀前期也很受科學影響,在研究方法、知識目標上都如此,但始終沒有去掉人研究人這個出發點。

我還未曾看到從研究觀點的角度闡發人文學科通性的系統論述,我提出以上的表述,主要啟發來自美國哲學家Charles Frankel(一九一七—一九七九)在一九七八年一場演講中的話:

人文學是一種知者在其中被顯露出來的知識。當這種效果發生,當我們被要求不只考慮命題也考慮提出命題的人,當我們聽到話語後面人的聲音,[當這些情況發生時,]所有的知識都變成人文性的。

The humanities are that form of knowledge in which the knower is revealed. All knowledge becomes humanistic when this effect takes place, when we are asked to contemplate not only a proposition but the proposer, when we hear the human voice behind what is being said.

類似觀點也出現在其他很多作品,例如華人學者余國藩(一九三八—二○一五)在他的〈人文學科何以不是科學?—從比較的角度自亞里士多德的觀點談起〉(原文為英文)就對人文學求知者與求知對象同一性的問題有所探討。不過就我寓目所及,Charles Frankel 的陳述是最直接、有力、清楚,而且適用範圍最廣的。我暫時把它當作人文學的自我探索性質的基本解說。

奇美博物館展出法國雕塑家作品《 沈思者》。(謝錦芳攝)
奇美博物館展出法國雕塑家作品《 沈思者》。(資料照,謝錦芳攝)

現在我想對什麼是自我探索,何謂從人的觀點研究人,提出進一步的個人闡釋。從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看來,人文學一個非常明顯的特性是對於個別事象和事物特殊性的重視。除了哲學之外,人文學者研究的對象通常是具體、特定的,偏重個案研究。即使研究的課題很大,內涵複雜,如一個社會、一個時代甚至跨國、跨文明關係,從科學的標準看來,也仍然是具體而特殊的。至於哲學,通常探討普遍、根本的問題,但在大部分的情況,探尋者的觀點仍然是顯露的,此外哲學學科也存在大量對哲學家、哲學文本、哲學傳統、宗教文獻等具體問題的研究。

人文學何以特別投注目光於具體的問題和現象呢?傳統的流行解釋是,自然現象的同一性(uniformity)比較高,人的現象則複雜多端,人有意向性,有文化,個別性強。這種說法乍看之下很有道理,譬如人體器官比起人的思想,顯然同一性強很多。不過這個斷定過於浮泛,不易讓我們看清楚問題。其實,自然現象的個別性也是很強的,自然科學一般重視通性,忽略個體,根本原因還是在科學研究所抱持的眼光。這個問題可以藉現代英國哲學家兼小說家Iris Murdoch(一九一九—一九九九)的作品和思想來說明。

Murdoch 喜歡蒐集石頭,家裡藏有各式各樣的石頭。石頭也常出現在她小說中的場景,往往用以傳達她的思想。在Murdoch 的眼光下,石頭最重要的特性是個別性,沒有兩個自然形成的石頭是一模一樣的,形狀、稜線、表面都有差別。一九八○年的小說《修女與兵士》(Nuns and Soldiers)有這麼一段描述:

它們如此相似,又如此不同,就像某個神玩的遊戲的棋子。它們的形狀很相似,但從來不是完全相同的。如果仔細檢查,每一個都顯示出一些微小但顯著的個體標記:一個淺的凹陷,有缺損的末端,一條幾乎看不見的短線。

然而從科學的眼光看來,石頭的這類差別與個別性是沒有意義的,就科學工作的目的而言,重要的是對石頭的質地進行分析,作適當的分類和運用。在這裡,我們看到因為觀點的不同,自然現象呈現迥然相異的面貌。從科學的角度出發,自然是由類別構成的,由成分(大小分子)和規律所管控。Murdoch 凝視石頭,是她審視宇宙人生基本問題的一環,她強調石頭的個性,和她道德個別主義(moral particularism)的思想是有關的,也許石頭也曾在某一點啟發了她。

個別性是自然與人文現象的一個面向,不能說是哪種物件的本質,那麼,人文學科為什麼重視人的世界中的個別性?答案很簡單。因為我們是人,是特定時空、環境、傳統中的人,我們不但對自己環境和傳統中的事物有興趣,也往往想要了解他者以及異文化、異時空中的人。對於人的研究如果只偏重通性,只重視現象的機制,而不進入具體存在的內部,無法滿足很多人的求知欲,也會讓許多人感覺知識與實際人類經驗的關係過於疏遠。人文學大體上就是這類知識工作者的活動和成果。

自我探索的性質,與人文學的關聯是全面的,除了上面所談的對於事象的個別性和特殊性的重視,也涉及人文學的知識目標。在近現代人文學思潮中,在以德意志和法國為核心的歐陸,存在「人文科學」(human sciences, sciences humaines, Geisteswissenchaften)的概念。「人文科學」所代表的基本看法是,對於人的世界的切實認識,不是一般的科學方法所能達成的,對人(包括個人和集體)的認識,要有「了解」(understanding, Verstehen)。打一個簡化的比喻:要達到了解熟朋友或者深入調查對象的程度,有同理感(empathy),能掌握他們的內裡,洞悉他們的情感動力和行事邏輯。這不能僅依靠對可視證據的整理分析,還要有「詮釋」(interpretation)的工夫,也就是透過適當的視角(perspectives)獲致有深度的、超越資料表面的認知。「人文科學」是很著名的概念,雖然不是所有的人文研究都追求對內裡的理解,但這的確是人文學的一個重要面向。

我對人文學通性的表述還涉及人文學科的另一個重點。人文學研究人的世界,方面很多,不過,對人的活動的意義面—即文化面與符碼面—的重視,是一大特色,文學和哲學都有很大部分從事與意義相關的研究,歷史學也有一些,藝術、宗教和文化研究更是完全以此為對象。反過來說,在當代的學術園地,文化和意義的研究集中於人文學科,社會科學中也有,例如文化人類學,但整體上分量少了很多。人文學的這個傾向淵遠流長,和近代以前的經典文本研究傳統尤其密不可分。很明顯,對於意義的探討,「詮釋」的方法有獨特的重要性。

現在要對以上的討論做一個整理。關於什麼是人文學,我們可以先檢視人們實際所指稱的人文學科。人文學的構成,基本上以文學、歷史、哲學為核心,加上藝術、宗教和其他形態的文化研究。人文學有地域性,很多社群有自己的傳統,但在當前的世界,各國、各地人文學科的組成大同小異,可以說共識強於差別。值得注意的是,一九七○年代以後,歐美出現新的人文學潮流,這是文化多元主義思維的產物,企圖擺脫傳統人文學尊崇經典的拘束,開發西方主流社會經驗以外的人文知識。新人文學對世界各地產生了深刻的影響,雖然表現的形式有差別。人文學科另一個明顯的特點是,重視文本和具有符碼性文物的探討,不過實

際上,在各學科和領域,研究工作和文本的關係差異很大,不宜輕易以此作為人文學的基本特性。

我個人對人文學的性質提出了一個表述:「人要了解人的世界及其意義面向的知識性努力」,這個說法強調,人文學不特別壓抑研究者的觀點,人文學的工作中,知者大體是顯露的。人文學重視事象的個別性、特殊性及意義層面,和這個特點關係密切,人文研究的選題,對事象的說明和詮釋,也往往與研究者的個人經驗、思想傾向以及所處的歷史情境有所聯繫。近代以來,人文研究也深受科學的知識目標與標準影響,但由於人文學不將研究對象完全客體化,人文學始終不在科學之列,成為學術研究的特殊園地。至於同是研究人的世界的社會科學,我們也可以說,那些重視事物個別性和意義層面的研究,具有人文的成分。我希望這個陳述是個有效的一般性說明。

前文說過,人文學複雜多元,對於它的性質,無法有真正普遍的界定,我提出的,只希望是能廣泛適用的幾點說明。在本節結束前,還要問這樣的問題:人文學的複雜多元在什麼地方?什麼因素阻止一致性說明的提出?這不是能夠輕易回答的問題,不過有一個方面值得注意。從把人文學理解為「人了解人的世界及其意義面向」的觀點可以看出,人文研究有兩大元素。一個是探查(investigation),目的在達成對人的活動及其產物的嚴謹認識;另一個則是詮釋(interpretation),闡發事物的涵義,詮釋的對象從日常生活、社會建構、文化活動到文化產品都有。「探查」是人文學與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共享的部分,雖然探查的方式有殊異之處,「詮釋」則是人文學的普遍成分,也是某些學科和領域的核心工作。探查和詮釋性質相異,也各有弱點。人文學重視事象的個別性,但個別事象的探查容易流於瑣碎,有時難以展現重要的知識意義;詮釋可以比較清楚地彰顯人文學的價值,但如果欠缺紀律,會使人文學工作有流於高度相對性,乃至於遊戲化、詭論的危險。探查與詮釋性質有別,又必須共存,這是人文學內部整體性弱的一個重要來源。簡單說,人文學的特性使它在科學時代呈露出結構上的困境,但人文學的知識又是人所必需—人一定生活在具體的環境,一定有個人的觀點,有個人關心的問題,許多這些方面的認識主要由人文學提供。於是,和人文學的內部困境奮鬥,設法克服,就是人文學者的天職了。

《人文與民主的省思》書封。(圖:作者提供)
《人文與民主的省思》書封。(圖:作者提供)

*作者陳弱水,美國耶魯大學歷史學博士。曾任教於美國耶魯大學及哥倫比亞大學、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日本東京大學,並長期任職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現為臺灣大學歷史學系特聘教授、臺灣大學講座教授。本文選自作著作《人文與民主的省思》(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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