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兆佳等親北京政治人物的警告被認為是暗示尚待開審的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等「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但香港《明報》引述劉兆佳稱,他並未聽聞北京目前有計劃要移交國安案件,若真要走到這一步,也會由北京中央政府出手,而非由特區政府提出,以免對香港造成太大的國際壓力。
《明報》還引述香港律師會前會長彭韻僖稱,若因為「美國施壓」便將案件移交中國大陸審理,是「活在另一個國家的影響之下」,並非解決問題的方法。
經過多番推遲,香港特區高等法院最新定下的黎智英「勾結」案開審日期為12月18日,預計審判需時80個工作天。
黎智英三子黎崇恩(Sebastien Lai)過去一段時間持續在歐美國家之間奔走,游說各國支持爭取其父親無條件獲釋。《香港制裁法》草案公布以來,他並未就此發表過任何評論。
法律學者黎恩灝對BBC中文評論說,《香港國安法》的移交管轄條文「本身就是《國安法》裏面的終極『武器』」,北京當局要想將任何國安案件移送大陸處理,香港法院也無法阻止。
「如果中方及港方因為美國國會議員的草案而將國安被告「送中」受審的話,只會變成香港當局將其政治壓力和責任轉嫁到內地的檢察及司法人員,將本屬香港制度自行處理的國安問題提升到中美關係的層次,對目前中方向美方示好、力促『習拜會』的政策方向完全相反,可謂火上加油,對中國政府目前的對美政策沒有好處。」
外交學者奧利維亞·埃諾斯認為,若《香港制裁法》付諸實行,香港法官顧慮到遭受制裁的可能後果,預計反而不容易觸發《香港國安法》案件「被送中」。
公共政策學者鍾劍華也對BBC中文指出,親北京陣營呼籲將黎智英案「送中」審理的呼聲早已存在,目前無法猜測會否成真。同樣地,美國《香港制裁法》草案的出現會否刺激北京再次將《反外國制裁法》適用範圍擴展至香港與澳門,也是難以預測。
中國《反外國制裁法》於2021年6月實施之後,同年8月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原本有消息稱將審議在香港與澳門《基本法》附件三當中加入該法,使其成為適用於港澳的全國性法律,但最終並未表決,至今毫無音訊。
美國對香港頒布過哪些制裁?帶來了哪些影響?
2020年6月30日深夜,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香港國安法》正式頒布實施。8月,美國川普(Donald Trump)政府對11名中國與香港官員頒布制裁令,當中包括時任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和警務處處長鄧炳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