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私校學費補貼方案:走味的教育平權

2023-10-09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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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生學費下學期起將補助3萬5千元。(取自一個澳門人blog)

私校生學費下學期起將補助3萬5千元。(取自一個澳門人blog)

2023學年上學期已開學,但是私校的莘莘學子還得等到這學年的下學期,才能享受到「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的福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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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方案主軸是拉近公私立學費差距,針對59.2萬名私立大專學生「一年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3.5萬元」,另有3項配套措施,分別是:「公私立大專經濟弱勢學生加碼補助1.5萬至2萬元」、「高中職全面免學費」和「精進就學貸款申貸及還款措施」,又稱「拉近差距1+3方案」(簡稱1+3方案)。經費來源由中央政府全額支應,採外加預算219億,也就是說全數新增,不排擠既有之教育預算[1]。

此項預算已編入202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預定2024年2月開始實施,政府兌現了額外編列,不會壓縮現有教育資源的承諾。惟「1+3方案」顯然源自於選舉考量,人民自會擔心,若選舉結果政權轉移,政府是否會持續遵守此項政策承諾?此方案會不會賞味期只有一年,政策能否每年延續下去?仍有待政府讓人民建立信心。

選舉支票真好,錢要花在刀口上!

讓我們先客觀、務實地檢視這張政策支票所釋放的訊息。

總統大選將屆,執政黨的候選人在青年階層的人氣似有低落,當局要增強青年選票的向心力,只好在選前時刻,急著推出能叫好且叫座的政策,1+3方案能對青年學生和家長族群帶來實質利益,體現出台式民主政治之選舉文化帶來另類好處!整件事由教育部長先拋出補助私大學生學費議題,隨後行政院長加碼宣布私中學費全免,然後在行政院院會通過補助幅度更大的此方案,決策過程均為由上而下,事前毫無預告與公共討論,坐實了施政經費支用,不過是握有行政大權者的一句話。民主政治,權責必須相當,這樣有權力花錢而不必溝通聽證,不須效益評估,是否也是台式民主政治的另類特色?而高雄市陳市長在政策發布之前,已先向行政院提出再減輕私校生學費負擔之建議,方案宣布後陳市長立刻表示「感謝中央採納其建議,展現政府照顧下一代的決心與行動」,這種鋪陳預告在先,感恩戴德於後,經過媒體報導,更讓人怎麼看都覺得是一種選舉套路[2]。

高中職學生不論貧富,全面免學費,有人盛讚終於真正落實12年國民義務教育,也有人認為不應取消原有排富,應另合理設定排富門檻。儘管意見不一,但此舉減輕學生求學負擔仍值得肯定。事實上,公私立高中職的學校排名樣態不同,高職公立者排序較私立高職在前,高中除公立明星高中外,許多私立高中比一般社區型公立高中更受歡迎,不少家長並不在意付出較高學習成本,在意的是學生受教品質,也就是家長對於付出學費高低的感受,繫乎對其子弟學習成果的期望值。無論其中殊異,一律免學費,而公私立高中職之差序格局如高職高中化、重高中輕高職、重升學輕技藝等社會價值觀仍然維持不變的話,1+3方案花的錢就只是雨露均霑,無助於整體高中教育階段的品質,錢就算是沒花在刀口上。

以高等教育來講,1+3方案並非拉近公私立大學學費差距,只是拉近了就讀公私立大專學費「負擔」的差距;公私立大學生單位成本雖計算方式各有不同,但公大學生資源遠優於私大殆無爭議,且私大社經弱勢學生比例高於公大,課外打工者也遠多於公大,學習之主觀條件大不相同,此方案減輕了私大學生經濟負擔,希望順勢產生外溢效果,若果能讓大學生無後顧之憂地專注學習,改善學力下降和提升人力素質,才是把錢花在刀口上的良方美策。

教育平權僅是選舉支票的即興配套?

1+3方案產生極高的社會關注聲量和討論度,不否認它具有提高教育公共化,落實教育平權的崇高意義,但硬將此方案連結「教育平權」之說,導致教育平權一詞似有橫空出世之感。

教育部表示,目前公私立大學學費一年有5萬元的差距,整體89.3萬名的學士班學生有59.1萬名私立大學生須負擔較高的學雜費,比例將近2/3;而獲得各類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相關部會獎助學金的學生約有18.5萬名,其中高達14.4萬名學生就讀私立大學,比例近8成;這些獲得助學補助的私大學生,也僅占59.1萬名私立大專學生的1/4,其餘3/4的私立大專學生都未獲得政府補助,需要比公立大學生多負擔5萬元學費差額。「學校雖有公私之分,但學生應無公私之別」,因此拉近公私立大專學雜費差距,是「基於教育部一直以來秉持的『教育平權』理念,是落實教育平權的關鍵措施」[3]。

臺灣就讀私大的學生人數多於公大,然無論公私立大學學費素來難以調整,所以公私大學費等距之差距長期存在。教育部說拉近公私立學雜費差距是落實教育平權的關鍵措施,可是過往並未出現拉近「學費差距」之政策,亦從未見到如1+3方案般的大手筆拉近公私立「學生學費負擔」差距之舉,至於「政府一直以來秉持教育平權」之說,在此方案之前也似未見到教育部提出過有關教育平權的政策論述[4]。「一直以來秉持教育平權」的說法很難找到政策論述依據,不免令人質疑教育平權僅是配合大選提出1+3方案的即興配套措施,若非大選,固然不會有此等減輕學費負擔的好事,恐怕連教育平權這4個字都不會出現。

台大驚傳性騷擾!(圖/翻攝自台大官網)
台灣最高學府國立台灣大學。(圖/翻攝自台大官網)

此方案經過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開始聲聲不離「落實教育平權」,更將政策論述上綱到「繼『0到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後,現朝『0到22歲國家一起栽培』目標邁進」,要許給臺灣孩子一個充滿希望的學習之旅,讓他們未來都能成為臺灣的棟梁、世界的好公民[5]。這些話術充滿選舉式語言的吸引力,所謂1+3方案至此當然就是選舉配套,不用再演了。

教育平權包含「教育平等」(educational equality)和「教育公平」(educational equity)兩個概念,前者嘗試平等對待每個學生,後者滿足每位學生的個別需求,均含有教育公義的意思[6]。1+3方案確實均觸及了這兩個層面,這麼好的政策若能早些提出,我們國家的教育正義或許能早些實現,結果等到大選前才拋出,使美意沾上了政治氣息而失去原味,甚是可惜。更重要的是,教育平權的說法是在當前推出1+3方案之同時才出現,且立即賦予了該方案是「教育平權關鍵措施」的重量級地位,先前卻從未見有關教育平權政策論述的鋪陳,加上實施的時間點,除了政策買票的瓜田李下,更令人憂心,教育平權僅是配合大選拉近公私學校學費差距選舉策略推出的配套演出,會不會被用完即丟?

高教公平正義靠灑幣治標就可以實現?

臺灣的高等教育問題一籮筐,有志之士的討論批判更是車載斗量,然收效甚微,其中高教的公平正義問題尤其難解。

社經地位較高家庭,其子弟進入公大裡的頂尖大學者眾,私大學生來自中低收入乃至文化、社經不利家庭者頗為平常,這種「高教反向重分配」現象蓋有年矣!政府長年採取學費凍漲政策,輔以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包含助學補助金、生活助學金、緊急紓困助學金及住宿優惠等),以及就學貸款等方案,構成臺灣高教學生福祉系統,充作衡平教育正義的措施。目前既有的各式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以及近年推動規模龐大的高教深耕計畫之「完善就學協助機制」,現加上1+3方案,私大學生每年每生可獲得定額學費補助,連同配套方案之公私立大專經濟弱勢學生加碼補助,政府對大學生的補助措施可謂涵蓋面更廣,花錢解決問題的灑幣力度更強,然高教環境公平正義問題果就此得解?事實是學費補助的治標措施越多,高等教育費用以公共經費補貼、也就是由納稅人負擔更多。

20230502-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日出席「政大學生會四大政黨論壇活動」。(顏麟宇攝)
作者指出,1 +3方案並非真正拉近了公私校學費差距,只是拉近了就讀公私校學生學費負擔的差距。(資料照,顏麟宇攝)

在2012年蔡英文首次競選總統提出「擴大高教公共化」政見後,高教公共化像是教育部的口頭禪,在各項教育施政計畫裡常見強調,但具體內容和做法並未論述清楚,教育部可能認為「學費不得調漲」與「政府補貼弱勢」是高教公共化政策之一環,但這都是治標不治本,應該做到的是「學費標準合理訂定,弱勢學生精準補助」,前者與教育品質結合,以品質連動學費市場,後者與社會正義結合,將資源投放需要的人,這兩個策略可平行實施且應互補,形成高教公平正義之結構矩陣。

高教公共化的具體內容和做法,各界視角不一,但政府不會不明白學費合理化箇中道理,但學費合理化過程很繁複,要釐清的問題很多,如高教品質的鑑別,如濟貧排富的判準等等,極易引起社會爭論,故不如直接訴諸政策管制和經費補貼,管制起來大家平等,不分貧富都繳同額學費,沒有爭論,然後在經費補貼上放寬、放鬆,爭取選票,選上了就不分貧富人人有獎,皆大歡喜。政府只要在預算執行上技術彈性調整,就可以交出漂亮的施政成績,何樂不為?然造成了更嚴重的執政灑幣化。俗話說「選舉無師父,花錢就有」,看來「執政無撇步,灑幣就成」也可以套用,反正花的是納稅人的錢。

與時俱進還是蹉跎時機?

1 +3方案並非真正拉近了公私校學費差距,只是拉近了就讀公私校學生學費負擔的差距,私校因少子化帶來的辦學困境並未消除,充其量因為學生學費負擔減輕,有助於提高入學註冊率和就學穩定率,產生改善學校財務的效果。當前少子化嚴重,私大要維持生存,勢必以招生和留生為重,難以堅持學生素質,公私立大專的教育品質落差將更趨嚴重。

此方案大灑幣要花兩百多億,如果這些經費支用,能一改補貼討好之施政思維,改弦更張地用在「真正」拉近公私大學費差距,及精準用於私大汰弱留強,讓仍有潛力的私大降低少子化招生困難的壓力而致力提升辦學,未來當不至於如人所說臺灣只剩下公立大學,而是所有的私立大學都能跟公立大學一樣優質,臺灣還是一個同時擁有優質公私立大學的地方。

跟1+3方案有趣的對照是2022年5月公布實施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該條例一改以往行之有年檢核私立大專退場學生人數和註冊率指標的行政規則,改為以學校的財務狀況作為退場判準,退場學校的範圍則擴大為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1+3方案和私立高中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的適用範圍竟完全重合,但前者對象是學生,後者是學校,故又不像是胡羅蔔與棍子的關係,但是否仍會產生有機反應,值得觀察:明年二月實施以後,說不定反而讓財務狀況不好、原已有自覺面臨退場的私校,因為學生學費負擔降低,拉高了入學註冊率,而獲得喘息機會,這樣固然可能讓有心振作卻苦於招生困難的私校出現復興契機,但也有可能推遲了某些私校退場時間,蹉跎了私校教育品質大翻修的時機。

註:

[1]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23.6.29。

[2] 高雄市政府全球資訊網、自由時報,2023.6.29 ;NOWnews,2023.6.30。

[3] 教育部即時新聞,2023.6.29。

[4] 用關鍵字「教育平權」遍查教育部在1+3方案之前的各項施政文件均未查見教育平權之表述。

[5] 行政院重要政策:落實教育平權,拉近學費差距方案,2023.7.18。本院新聞:政院通過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陳揆:臺灣孩子0到22歲國家一起栽培,2023.6.29。

[6] 參考美利堅大學(American University)教育學院線上研究生課程,AU Online, 2020.4.16。

*作者為諄筆群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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