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請守護受難兒童免於媒體二次傷害

2023-09-26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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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稚童現在沒有發聲權,也沒能力判斷與因應媒體作為,非常需要媒體自律,也需要更多專業團體及一般大眾協助參與守護他們的隱私。(資料照,取自pakutaso)

2稚童現在沒有發聲權,也沒能力判斷與因應媒體作為,非常需要媒體自律,也需要更多專業團體及一般大眾協助參與守護他們的隱私。(資料照,取自pakutaso)

21日各大新聞媒體紛紛出現父母遇害兩兄弟以畫作傳達思念;「爸媽躺冰櫃」、「兩稚子夜半哭醒畫出思念」等標題,皆在突顯幼童頓失雙親的脆弱與無助。疼惜的同時,也感到擔憂與疑慮:這樣公開受難幼童內在隱私恰當嗎?新聞最後籲請會捐款的公義目的,足以合理化隱私的揭露嗎?誰能守護這兩幼童免於媒體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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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各家報導,可讀出兩兄弟事發之後,由活潑變得沈默異常,迴避心輔師的接觸,壓抑著情緒。好不容易在親友與專業團體陪伴引導下,終能放聲大哭,願意用畫表達心理感受;這不正顯示著2稚童的內在極為敏感脆弱嗎?畫作是孩子經過陪伴與傾聽所交出的真心與信任,理當是他們與陪伴聆聽者之間的祕密,實不宜公開或作為任何發展的媒材。

我願意相信媒體有著良善的本意,希望藉此引導社會大眾關注2稚童的身心發展與經濟需求,但不免落入挾正義之名,行探詢揭露隱私之實。面對尚屬隱私權自我保護概念與能力都不足的稚童,即使有新聞強調這是兩兄弟主動要求作畫(他們知道會被新聞公開及後續可能的影響嗎?);有新聞輔以身心科醫師認可畫畫有助不擅言語表達的小孩宣洩悲傷(媒體諮詢過適合新聞公開嗎?);有勸募公義正當性(當事人完全知悉新聞的的與副作用嗎?),都不足以合理化媒體可以公開揭露未成年孩童的隱私,特別事涉內在脆弱。

作畫是心輔師引導2稚子表達情緒的方法,新聞也說明孩子正在接受專業的心理輔導,這該是隱密的醫療過程,怎可任由公開散布?我的擔心是:這有沒有可能傷害幼童好不容易建立對外溝通的信任?任何事件一旦新聞化、公共化,就失去了隱私,即使發文者有著善意,卻無法控制後續如何發展。何況畫作成為新聞檔案,媒體詮釋後的新聞成為日後可不斷被蒐得的資料,誰能預測這些新聞資料畫面,會在他們成長歷程的哪個時刻,起了什麼樣的作用?比如,有沒有可能週遭關心的人以這兩張圖作為與兩兄弟互動的素材?即便出於善意慰問,都是一種隱私侵犯,更遑論進一步的評論或追問所帶來的壓力,有可能挑起小孩心中「我該跟這個人說?我說什麼才安全?」的信任神經,甚至可能導致他們產生「早知道就不畫出來」的後悔心理,若破壞了信任,他們再次關上溝通之門,再多的捐款資助,也無濟於事。

現行法治雖有兒少權益法第69條保障兒童及青少年之於媒體的隱私權,但實務施行存在爭議,也有許多模糊空間,以致侵犯之實屢見不鮮。以這新聞事件為例,台少盟在9月15的臉書上即指出命案發生時,許多新聞未顧及這對兄弟隱私,暴露足以被肉搜辨識的個資,讓剛失去父母的他們可能造成二次傷害。再加上這一次的幼童心理畫新聞,也都有著二次傷害隱憂。

2稚童現在沒有發聲權,也沒能力判斷與因應媒體作為,非常需要媒體自律,也需要更多專業團體及一般大眾協助參與守護他們的隱私,讓他們盡快回復生活常軌。如同醫師所評估,他們將有一段非常長的療傷期,一般人都難以承受媒體紛擾帶來的負面影響,何況是還在療傷的幼童?誠摯希望相關媒體能先下架有侵犯隱私疑慮的新聞,日後在進行相關報導時,能多一點尊重兒童權益的考量。也希望這樣的議題獲得更多專家學者與社會輿論的關注,多一點傷害意識、實質內涵、相應具體指標的討論與建立;並促請政府正視、明確訂出媒體報導準則與規範,落實法治保護,才能讓已經受創的兒童免於媒體二次傷害。

*作者為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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