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碩觀點:賴家老宅違建認定不難,但要賴清德承認太難

2023-09-21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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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0年台北縣政府公告編定萬里鄉為實施區域計畫的非都市土地,適用建築法

那麼原來屬於合法房屋的賴家工寮為什麼會變成違建呢?因為民國70年2月15日,台北縣政府依據行政院在民國69年2月27日准予備案(並於民國69年5月1日由內政部公告)的台灣北區區域計畫,公告全縣實施區域計畫的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參見附件一),萬里賴家土地在使用分區上是山坡地保育區,其使用地性質則劃歸為礦業用地。而依照區域計畫法第15條所授權訂定的行政命令—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8條規定:土地使用編定後,其原有使用或原有建築物不合土地使用分區規定者,在政府令其變更使用或拆除建築物前,得為從來之使用。原有建築物除准修繕外,不得增建或改建。按照此一規定,萬里賴家老宅在民國70年2月15日後仍為合法的住宅用房屋,但除了維持原貌的修繕外,已經無法申請拆除以外的建築執照了,因為山坡地保育區的礦業用地是不能興建住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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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2年賴清德未申請建照即修建萬里老宅,造成既存違建

賴清德及賴辦對外都表示知曉萬里賴家老宅所在範圍是在民國70年實施區域計劃,因此,對於92年間賴家兄弟修建老宅(按照新聞照片對比鄰居屋況看來,應已有改建或增建)時,依照建築法第3條和第25條必須事先申請台北縣建管機關的建築執照一事,應該是不會有所爭執的才對。如果賴清德和賴辦就此承認當時未經申請建照就修建老宅而導致原本合法的房屋出現違建,並願意依照新北市政府的認定與處分辦理,此事也就如同全台可能數以百萬計的「既存違建」一般,不必也不會面臨強制拆除的問題。

賴清德的高傲與道德形象潔癖導致對法治精神不屑一顧

但壞就壞在賴清德性格上的潔癖與高傲,永遠拒絕認錯與道歉(除了在卸任行政院長前對自己身為立委時參與民進黨在野時期杯葛美國牛肉進口公開道歉外,真的不記得他對甚麼事道歉過),因此賴辦和中央黨部幕僚只好為他編製一連串眛於法令規範體系的話術防火牆,再一次重重的凸顯他對法治精神的不屑一顧。

  首先賴辦是說賴宅於民國92年的修建早於新北市政府民國100年6月2日才頒定的「新北市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所以沒有違反相關規定,這完全是胡扯。我們且不說這所謂民國100年「頒訂」的要點,在要點第2點就很明白指出「本要點所稱合法房屋,係指下列各地區於下列日期前即已存在,且無擅自新建、修建、改建或興闢公共設施拆除剩餘建築基地內建築物改建增建行為之舊有建築物。(一)實施都市計畫地區:以當地都市計畫發布日為準。但有發布實施禁建者,以禁建日期為準。(二)實施區域計畫地區:以北部區域計畫中華民國七十年二月十五日公告日期為準。」賴清德雖然不是律師但總擔任過立法委員,自己的法政幕僚和律師友人總不至於看不懂這條規定,說的就是台北縣(民國99年12月25日升格為新北市)在70年2月15日已經公告萬里鄉(現為萬里區)為區域計畫內實施非都市土地管制地區了,區內房屋如果原已存在而且沒有違建者,不但可以申請發給合法房屋證明,並且按照原有的使用用途繼續使用。賴宅如果在民國70年2月15日之後都沒有未經申請政府許可的修建或改建,自然是合法房屋,不會被認定是違建。如果因為年久失修而有漏水,如果只是原樣修繕,同樣不會被認定為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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