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你說的和我說的居住正義

2023-07-21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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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常說的就是屯房稅,擁有兩棟以上房子的個體,通通課以極高稅額,讓房子回歸居住目的,而不是投資的工具。(示意圖/取自Pixabay)

一個常說的就是屯房稅,擁有兩棟以上房子的個體,通通課以極高稅額,讓房子回歸居住目的,而不是投資的工具。(示意圖/取自Pixabay)

「居住正義」,這個訴求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應該是有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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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政府用力打房。那,把房價打到什麼程度呢?
廣建國宅,看是廉價出售給低收入群體,首次購房者。
或是以非常低價出租給沒有能力買房的經濟弱勢族群。

嗯,感覺都是牽涉面很廣的議題,牽一髪而動全身。

就說打房,硬把房價打下來,譬如打到剩50%。台灣自住房擁有比例應該有90%了,雖然有一定比例還在付貸款。把房價打到剩50%,有很大的機率房子會變溺水屋underwater,欠的錢比房屋市值還多,幾10年交的房屋貸款全部白交了。

你願意嗎?
你還繼續交貸款嗎?
大概率會通貨緊縮,消費降級,老百姓ready接受往後消失沉淪的30年嗎?
銀行全部都倒了,失業率飆高,你有那個空間能獨善其身,幸災樂禍嗎?
這算是居住正義嗎?

這些先都不管好了,那怎麼打房呢?什麼方法手段?一個常說的就是屯房稅,擁有兩棟以上房子的個體,通通課以極高稅額,讓房子回歸居住目的,而不是投資的工具。經由這樣的方式,慢慢釋出更多房屋到市面上,增加供給來打壓房價,讓本來沒有能力供房的群體也能買得到房。

這種方式類似於美國的高昂房產稅,即使沒人住也要交。這或許在一定程度上能抑制房價,但美國房子便宜了嗎?貴的還是很貴,便宜的一塊錢就能買得到。買不起的都說貴,但人們還是搶著買。不想住的花錢請你住,你也不會去。

美國政府對於經濟弱勢族群也提供各種住房補助/協助。

對低收入戶提供Section 8房租補助。

興建大量社會住宅,低價或免費提供低收入戶居住。

有FHA loan來提供低收入戶,首次購房者,低利率,低首付的協助,有時候也會提供一定金額的首付補助。

這些政策有些的確有一定的幫助,但對於房價的抑制,我看不出有太多的效果。不過我想也不是一定要把房價打下來,只要經濟弱勢者,年輕階層的居住需求給滿足了,也就行了。

不過對於這些政策,我也想提出自己的一些觀察:

對於社會福利,總是有人會濫用,有時候會經由各種欺騙的手段來騙取補助。我有幾個房客是用Section 8的補助,有些是靠生孩子而來的政府補助,有的是作為Foster parents的收入,有的是靠照顧自己父母,政府給的補助及父母的社會安全金來過活的。有些開大奔,有些開凱迪拉克,這些誇張的低收入戶,相信很多房東都見過,生活得比房東都闊綽。

反正結果有好有壞,也不是都那麼光明正向的,尤其是政府拼命增稅,你的稅被用來補助別人開賓士的時候,居住正義這個口號一下子就變得不那麼豐滿了。

多數在好區域,高房價的房子,大家是不願意租給這樣的租客的。絕大多數會租給自己有工作掙錢能力的房客,這樣的房客比較會維護好房子,respect the property,房子不會被搞得一塌糊塗而無法追討。

以芝加哥過往為例,大量社會住宅聚集之處,常常會是犯罪叢生,毒販聚集,警察迴避之處,最後必須把這些高層住宅都炸毀,原有居民遷移到郊區。然後被遷入的這些良好住宅區的住民怨聲載道自己的生活被攪擾,治安變差,環境變髒亂,房價跌落。這樣算居住正義嗎?

很多時候,經由政策幫忙某些買不起房子的群體硬是買下房子,並不是幫他們。銀行法拍屋有非常大的來源是這些付不起房貸的族群,我感覺也是有不少後遺症的。

我有幾個amigo的工人,來美國的時候口袋裡一毛錢都沒有,英文沒人聽得懂,也幾乎沒有法律的保護。這樣的人夠弱勢了吧?10年以後,幾乎沒有例外,每個都成家立業,買房,甚至當起了房東。當然他們沒能力買在最貴的區域,但也不會買在不能安全撫養家庭的區域,那些地方房價也不低的。而我相信在台灣情況也也是接近的,雖然年輕人多數開始時底薪,但持續的努力,降低消費慾望,台灣的住房負擔在全世界比起來,真的也就還好。

我想說的是,以我有限的經驗見聞,除非真的有身心上的障礙,只要努力工作,能吃苦耐勞,要吃上飯,買上房,幾乎都能達成。過度的社會主義,政府干預,並不能適應所有的國家。

社會有一定的競爭,有一定努力的過程,對國家跟個人不見得是壞處。這世界少數那幾個社會福利井噴的北歐國家,房價也不都是很親民的。

這個問題牽涉的很廣,也很容易被有心人拿出來當政治資本騙選票。有時候是台上台下交相賊,彼此都知道是怎麼回事兒,就是大家搭個台子演場戲,各演各的。不過,我也覺得這是各政黨的共業,這種票大家都騙過,大家不都嘛:

靠土地重劃、興建寬大馬路騙容積率,建蔽率、捷運路線轉90度彎。

說到底選舉很花錢,願意拿自己辛苦錢出來燒的政治人物應該不多。反正我是不願意。想想,不只是各政黨的共業,是全民共業。要根除土地炒作,從源頭斬斷黑金,會是一個很大的政治工程,我也希望台灣能做到。但這遠超過居住正義的範疇了。

對了,我知道自己這麼講,是會被批評的,說我不懂民生疾苦,上岸了就不管還在努力往上爬的。或許吧!

(全國約有794.91萬住宅,其中733.74萬宅為單一所有權人(含自然人與法人)持有(占92.31%),共有住宅約61.16萬宅(占7.69%)。單獨所有的住宅中,655.53萬宅(占89.34%)為擁有1至3屋者所持有,78.22萬宅(占10.66%)為擁有四房以上者所擁有。)

*作者為留美建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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