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囤房稅2.0上路,懲罰房產大戶還是年輕人?

2023-07-14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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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囤房稅2.0仍以戶數為單位,家庭以3戶為限。但現今房價高,年輕人只能買得起小坪數的,倘若想擴充生活空間譬如增加工作室或是書房,年輕人重視獨立性,也未必會換成大坪數的全家擠在一起,可能會再買小坪數的,這樣3戶超過該如何?也就是說,1戶100坪的房屋算1戶,還可以再買2戶,但3戶25坪的房屋卻算3戶,不能再買了,這樣是否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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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立法院110年12月的議題研析「囤房稅修法方向之研析」,認為「僅以戶數作為標準,似過於單一,宜更細緻化其適用情形,例如針對囤房面積、共有持分大小、取得房產原因而區分不同標準」等,但此次修法並未納入,導致大坪數甚至透天的上百坪,只要3間內閒置都無所謂,但年輕人只買20幾坪,再買可能是因應工作(如南下工作,家人在北部),可能要保有隱私,可能是做工作室、儲物室、書房、剪片室、會客室等多元利用,超過三間就視為閒置房屋,是否公平?是否變相懲罰買小坪數的年輕人?

政府要肯定居住正義,這沒問題,但這正義的內涵,應該要考慮年輕人現在的生活模式與多元價值,不能守在傳統家庭觀同住一堂的思維,倘若沒有共識,應該先就未使用(閒置)房屋者加重課稅,而非管制人民使用的態樣,以免造成變相歧視或懲罰。

*作者為不動產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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