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館長派官,柯P封官─蔡英文的司改有多爛?!

2023-06-16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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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說小不小,民國肇建自有司法首長以來,名動朝野者不在少數,隨便舉例,北洋時期有草擬「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和「天壇憲草」的憲政啓蒙人梁啓超,還有義務辯護讓陳獨秀免於死罪的章士釗(其時已卸下司法總長一職),其辯詞一是界定言論自由的公私領域規範,公言論不可入罪,二是政府不是國家,批評政府不可謂危及國家,一百年過去還是擲地有聲;晚近四十年,前有當上副總統的李元簇,後有選上總統的馬英九;他們的任務都不止於「掃蕩貪官與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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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務部長說大也不大,擺在內閣,幾乎可以忘了他的存在,民眾談到對司法的惡感,駡法官、駡檢察官、駡調查員、還能駡警察,就是不太把責任歸於法務部長,因為部長沒有指揮辦(個)案的權責,唯一能掌握的權柄就是檢察官人事權,但蔡政府八年,這個權責也很難說能不能完全掌握,總統、院長、派系(不論沾不沾黑),都能插上一嘴或一手,法務部之「務」就是「(行政)事務」,如其前身「司法行政部」,司法行政部當年更名為法務部,不只是改名,而是落實審檢分隸,釐清司法權與行政權分際,簡單講,就是司法(判決)獨立不受行政干預或指導。

20230602-「下班瀚你聊」節目録影來賓黃國昌。(陳思明攝)
前立委黃國昌若認為法務部長能「抓壞人」,可能是對這個官職有錯誤期待。(陳思明攝)

對法務部長職分有錯誤期待,只會憋死自己

要抓一般定義的「壞人」,刑偵隊長要比法務部長靠譜;要抓貪官,恢復特偵組或重整形同報廢的廉政署,也比法務部長有效;要查察弊案,夠認真的監委和立委,都比法務部長更具威力;黃國昌若真當上法務部長,對個案說三道四,或雷厲風行站在火線上自己「抓弊案」,光是檢察官的口水都能淹死他,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對檢察官人事秉公賞罰升降,對總統說不、對院長說不、對派系說不、對各路利益團體說不,不讓法務部成「行政院法務課」,看盡蔡政府用人唯綠的檢警調人事,民意對不分藍綠揭弊打貪的黃國昌有期待,其來有自,也說明柯文哲口中的「掃黑查貪除弊的制度化機關」,在蔡英文治下近乎全面瓦解,失去人民的信賴,但黃國昌若對法務部長的職權與分際有錯誤期待,只會憋死自己。

對柯文哲的「人事許諾」,該當真嗎?知名主持人趙少康「六問柯文哲」,其中一問就是任用黃國昌是否代表支持廢除死刑?此問和柯黃對法務部長職分認識不清犯了相類毛病,在修法改變刑殺制度前,死刑存廢不以部長個人意志而移轉,典型的例子不是蔡政府法務部長不簽准執行死刑,而是馬政府時代主張廢死的前部長王清峰因此請辭;黃國昌的時力「同志」王婉諭以黑、白、紅反問柯文哲,其實是質疑黃國昌為什麼要和與苗栗縣長鍾東錦(黑)和中天電視(紅)站同隊的柯文哲合作?從時力日漸萎縮成「側翼」,柯文哲一人民眾黨却能席捲網路聲量,力拚總統,這個問題根本不必給答案。

說到底,柯文哲能成氣候,得拜「垃圾不分藍綠」之賜,兩黨不爭氣,有骨氣的小黨就有空間,沒骨氣的就等著被收編;同理可證,黃國昌當法務部長能得到網民正面反饋,只能說明蔡英文的司法改革破產,至於蔡英文的檢警調人事,根本不堪聞問─包括即將行使同意權的大法官,蔡英文能留下這麼多爛攤子,能靠誰「掃蕩」呢?柯文哲的副手搭檔和行政院長人選還沒影,黃國昌先一步成為被封的法務部長,若這樣都能匯聚一方民意,反映的不是柯、黃多厲害,而是台灣民主已經破敗到不成模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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