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好大官威—宣玉華法庭上竟嗆律師「管你去死」

2023-06-06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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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當事人即使站著也比法官坐著矮,法官審理案件一旦態度明顯偏頗,身為案件當事人,除了內心顫抖、不安,還能怎麼辦?

姑不論當前執政者無能,致令國內治安動盪,法紀敗壞,民心不安與惶恐逐日攀升,深怕哪一天,自己就是治安淪喪的犧牲者的問題;前有提及,司法整體結構性弊端所在,就是司法長久以來不公不正,而無法整治紛亂、悅服人心的根本問題,然而,人一生中,除了各種運氣殊異,或各種觀念上的豁達,總難免會遇到刑、民事及行政等領域的訴訟問題,一旦不得不開展訴訟之門,勇敢面對訴訟另一造倒也無妨,只是不會料到,辦案不認真,斷案草率的法官,也可能是要面臨的對手,而碰見的概率還真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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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的法官宣玉華,是否正是這類法官之一呢?宣玉華日前審理一件重度身心障礙者,因自立生活權利遭受侵害的案件時,不仔細觀閱律師所寫訴狀,也不開庭,更不依法曉諭或依職權闡明,讓當事人能有機會,答覆說明法官搞不清楚的地方,就以顯無理由直接駁回。經上訴後,高等法院打臉宣玉華,更敘明有五項法律上爭點,宣玉華都未經闡明或調查,不經言詞辯論就駁回,有明顯瑕疵,因而要求台北地院重新審理。

然而,發回更審的案件重回宣玉華手中,本來「知錯能改」的話,或許還能挽回這位法官給人的不信任與負面觀感。沒想到,面對高等法院五項法律爭點的「提醒」,宣玉華在發函詢問當事人時,非但漏了一項,還不開準備程序庭,隨後選一個庭期,直接進行言詞辯論。更誇張的是,面對數百頁的訴狀內容及證據資料,宣玉華竟以這一次言詞辯論,開庭審理約莫一小時,便宣布辯論終結。如此「快捷」而背離一般審理常態,這判決品質要不是斷案如神的高能,恐怕就是狗屁不通的低能。

從這裡我們不難發現,當案件發回更審的法官,與最初審理的法官是同一人時,難以期待這位法官在心態上,可以情理持平地審酌案件,因為原先預斷的想法若成偏見,即使面對上級法院的指摘,也不可能以謙沖自牧的態度改過遷善。

而在法庭上,律師就法官所問問題,回應並說明所引據的證據資料時,宣玉華突然口出不遜,無視官箴形象,公然在法庭上對著律師,一頓斥責、挑釁。令人不禁存疑,對於民事案件,法官需要如此態度嗎?而歸根結柢,卻是她自己沒將功課做勤,以至於面對律師所陳述內容,以及卷宗資料內的紀載都無法有效掌握。

雖然律師態度溫和、口吻平緩,即使面對法官如此態度,依舊不疾不徐,應答如流,然而在過程中,宣玉華不依不撓,除了繼續口氣狂妄,又疑似因為找不到律師指明證據資料的依據所在,竟數次叫囂「你說….阿在哪裡啊?」、「不是啊….你告訴我啊」、「你說的就算啊?」甚至一度對律師說「管你去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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