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好大官威—宣玉華法庭上竟嗆律師「管你去死」

2023-06-06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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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如此消極悲觀,是因為比起當前用來投訴、檢舉有問題司法官的所有制度和途徑,除了門檻過高、遠水救不了近火等問題;還有有關單位因承受著程度不一政治力影響,而只懂得括囊守祿卻不作為的人,著實也不少;更別說,比起有問題的司法官,收受人民陳情或檢舉單位的承辦者,有時出於對問題認知上限制,更不乏「找不出問題在哪裡」的毛病。作為人民,如果毫無背景、經驗,一切摸不清、參不透,但憑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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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此問題,對人民公平嗎?求助於司法,依憑的不是道理,不是法律,反而運氣才是王道?司法院若無法或不能解決這個關鍵問題,不僅改革成效功微德薄,放任社會問題日益擴大,最終將傷害了國家的根。

有關人民普遍對司法不信任的現象,雖然早不是新鮮事。但去年,司法院卻針對司法信任度吊車尾的民意調查,表示了對司法人員的肯定,並回應:「每年湧進法院的350萬件案件,也在所有司法同仁焚膏繼晷、辛勤努力下,終能獲致完善解決。」殊不知,這句話讓人頓感司法依舊故步自封於象牙塔中。而究竟是什麼樣的高牆桎梏,阻隔了司法貼近人民生活與社會百態?倘若司法院不能針對問題大刀闊斧,而將社會對司法的抱怨、指責與批評視為一種嫌棄,即使展現改革態度,所高舉「廣開言路」的旗幟,在人民看來也不過是虛偽的粉飾。

20200707-司法院外觀。(顏麟宇攝)
司法院外觀。(資料照,顏麟宇攝)

那到底該怎麼做,方能讓威信掃地的司法再振雄風呢?其實不用仿效古人的徙木立信之法,只要用社會上尋常概念去推想:每位法官能認真審視案件全部事實,使參與審判的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等,完整而清楚的表達對該訴訟事件的主張,依據法律、法理,法庭上呈現的證據與資料,寫下滿足一般大眾在常理、常識上的認同,判決書內容法理情並具;而檢察官則基於事件脈絡調查真相,使當事人間就案件事實與經過,充分對質詰問,有必要即隔開偵訊,從中觀察何者所言,顯示漏洞或矛盾,尋找有疑之處,進而找出癥結點,基於累積的心證,勿枉勿縱,提交於法有據的起訴書或不起訴書。就是如此簡單。問題在於,每位司法官要能都做到,卻極其不簡單。

若程序正義不罔顧,就大幅減少實體上仍欠妥適的機率,所以法官、檢察官要能善盡其責,論理有據,使人心悅服,司法制度改革在這一部分,極其重要。循此脈絡,司法審理品質優良的形象,自然建構起來,定紛止爭的同時,對於解決大幅減少上訴等救濟案件湧入司法院的問題,也必有顯著功效。屆時,司法滿意度將獲得真正意義上的突破,司法院往後公布新聞稿有關司法滿意度民調數值時,無須再擔心與大眾觀感上的認知落差極大,淪為外界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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