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山專欄:愛臺灣人窮死的偽民主帝制兩年

2018-08-22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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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政府」「社會」「企業」彼此傾軋不能同心協力

蔡英文「偽民主真帝制」的獨裁統治兩年,最惡劣的「政績」,莫過於大肆利用種種糖衣緊裹的「道德名義」達成其絕對不道德、不正義的「邪魔政治目的」,逆施倒行地摧毀了,整個臺灣經濟社會已然越來越趨於穩健運轉的體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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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的獨裁統治才不過兩年時間,竟已根本崩壞瓦解了臺灣既有的國家體制、治國意識型態及整體社會機構組織機制,以至於肇使今日號稱先進社會的臺灣,變成為「不能治理(dis-functioning)」或「錯誤治理(mal-governance)」的準落後國家經濟社會實體(under-developed socio-economic entity)。

國際經濟經驗顯示,任何一個健康活力經濟社會實體,都必須「政府」「社會」「企業」三大關鍵機構組織之間,能夠順當協和互動且能夠彼此均衡健康和穩重,一個國家社會機制整體,才能夠真正有效運作,績效卓越良好。

但是,蔡英文「偽民主真帝制」獨裁統治兩年的結果,已使整個臺灣完構經濟體中的「社會」與「企業」部門,已都遭到「違憲法制」所強迫制約,已都必須高度屈服依從於「被公共化、被公有化、被共產主義化、被民進黨人化」命運,以致全社會的「社會」與「企業」之局部、大部或全部,都已成為「偽民主政府」的附屬機構,或強制併入成為其部門單位組織之一。

20180412-立法院,審查「財團法人法」草案,國民黨團發動甲動並在會場佈滿抗議牌要求暫緩修法。(陳明仁攝)
立法院,審查「財團法人法」草案,國民黨團發動甲動並在會場佈滿抗議牌要求暫緩修法。(陳明仁攝)

私有財產「公共化」的偽充公或「民進黨人化」真謀私

兩年下來,在臺灣幾乎已經完全沒有一個「成形像樣的」自由開放活力私部門,或者可以真正保守成功維持的純民間部門(private sectors);在今天臺灣社會,幾乎全世界所有自由市場經濟社會所絕對必要擁有的,「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都已在蔡英文獨裁統治的「大違憲治理體制」下,悉數變成為必須「以履行社會責任為目的」或「以履行公共利益需要為目的」的「公共法人」或者是「準公共法人」型態;凡此種種,具備獨立法人格的「私經濟統理機構」,已然大規模被蔡政府強制「社會化」、「偽公共化」或「真正民進黨人化」方式,而竟事實成為蔡英文帝制千樣百般的行政機構禁臠的一部分。

「錯誤治國」必然「錯誤害國」「錯誤亡國」

這種非自主自律更非自願自行的「被強制社會化」,可以說,實乃今天真正肇致臺灣經濟社會機構組織完全瓦解崩壞的「大破壞工程」;如此蔡英文帝制政績,的確是已經完全作到了連馬克思都做不到的大事。

最惡劣也最能有效掠劫迫害「臺灣人大福祉大利益」的「錯誤治國」,或者是「害死臺灣人治國」的,乃蔡英文之巧用「偽民主真帝制」的惡棍盜匪機制手段,在臺灣實施的劣質「新型黨國體制」,徹底摧毀破壞了臺灣的「國家治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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