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姮燕觀點:家庭看護工一站式服務慷雇主之慨

2022-12-17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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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訓練對家庭類雇主幫助不明,且訓練期間雇主得支付全薪,影響雇主權益

與家庭看護工相關的聘僱制度,不應只有偏重移工的權益,而一直慷雇主之慨。舉辦三天兩夜的訓練活動,若只是為了解決移工手冊被沒收、身分證件被保管的問題,也不用花費這麼多的民脂民膏,而應從「加強雇主與仲介的管理觀念」即可;亦無須勞師動眾的改變入境許可證、健保起始日等以制度化的程序,只為外勞改變制度。畢竟聘僱外勞的家庭類雇主都已是弱勢,外籍看護入境後還沒有開始工作,僅進行三天兩夜的外籍看護訓練營,雇主卻得必須負擔其全額薪水、健保、職災險等費用,意即一入境即使未提供勞役服務,卻視同已聘雇。此舉將損及弱勢的家庭看護工雇主,且弊大於利,而若訓練真有其必要,也應重新調整為產業移工,避免長照人力更為缺乏。對有24小時照護需求的雇主而言,因外勞一入境即算聘僱的因素,即無法申請長照服務,且無24小時的照護將長達3天。一站式服務只淪為替移工服務的入境訓練與權益宣導,對雇主方面的考量與整體配套措施明顯不夠完善,且增加照護上的空窗及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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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強迫執行的「一站式三天兩夜訓練營」不僅未提及「成效評估」與「績效追蹤」,甚至面對推行前雇主所反應之問題,諸如教育訓練由誰進行、課程具體內容、外籍看護受訓期間住宿單位為何、訓期間逃逸的防範等,權責單位至今豪無回應。在新冠疫情洗禮下而成熟發展的線上課程,竟然在以科技防疫引以為傲的台灣,證明此入境訓練課程,無法線上訓練、只能實體。舉辦給外籍看護受訓用之課程,尚須克服語言的限制,來提供印尼、越南、菲律賓語言的師資。若把這四億元的經費,拿來訓練沒有語言隔閡的雇主端,還能節省掉駐機場的人員,以及翻譯的需求。為了把人民納稅錢花的有效,建議外籍看護在三天兩夜研習營期間,「不得」支領薪水薪,並且需要增加訓練時數至「每日八小時」,而非總計八小時,另須確實檢核師資、翻譯人員等之資格,並嚴格執行此訓練計畫之KPI績效檢核。

勞動部外觀。(柯承惠攝)
勞動部外觀。(資料照,柯承惠攝)

另外,近三年來入境三天內即失聯的移工總計104人,而這些逃逸外勞大多入境前即已安排好逃逸計畫。未見勞動部做好三天兩夜訓練營如何防止逃逸的規範,也不見一旦移工逃逸,依據入境三天逃逸「不歸責於雇主」而得以遞補外籍看護名額,要從哪裡遞補?若在受訓期間逃逸,等待時間的損失及雇主當初買工的費用損失,勞動部應一間扛起,全額補貼。可見,一切防範措施與配套方式都沒有任何說明,也無歸屬權責的規範或對需要照護家庭的照護人力提出救濟的辦法,就已冒然花費四億元,進行家庭看護工的教育訓練,實屬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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