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趙藤雄先密會 定案大巨蛋「免權利金」

2015-04-14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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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左)與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在甄審委員會開會前3天見面,之後就有大巨蛋案創下國內BOT案「無營運權利金」的首例。(余志偉、吳逸樺攝/製圖:風傳媒)

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左)與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在甄審委員會開會前3天見面,之後就有大巨蛋案創下國內BOT案「無營運權利金」的首例。(余志偉、吳逸樺攝/製圖:風傳媒)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大巨蛋案」調查報告初稿即將在5月8日出爐,目前專案小組已明確掌握馬郝時代市府官員涉嫌不法情節。其中最誇張的是,根據當時北市府財政局長李述德錄音檔顯示,在2004年9月23日甄審委員會就雙方合約內容逐條審查前,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已在3天前和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會面,談定大巨蛋案「零元營運權利金」離譜合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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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會委員調閱北市府召開甄審委員會例次會議紀錄、錄音檔及影像檔赫然發現,由當時市長馬英九指派擔任大巨蛋案甄審委員會召集人的北市府財政局長李述德,在2004年9月23日召開第3次甄審會,逐條審查合約草案時語出驚人地說,在甄審委員會就雙方合約內容逐條審查前,當時任台北市長馬英九和在9月20日已和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會面「溝通」。

李述德:市長和趙藤雄已會面 大家有共識 

如今外界最詬病、批判北市府的,就是與遠雄議定大巨蛋案「零元營運權利金」離譜合約條文,沒想到,李述德也在23日的甄審委員會上明白表示,在會前9月20日的馬趙會面時已談定,「府裡的高層認為乾脆這個部分就不提…,這個表就寫『無權利金』。」亦即遠雄BOT興建大巨蛋案竟創下國內BOT案「無營運權利金」首例,就是由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拍板定案。

總統馬英九日前曾就台北市長柯文哲追查大巨蛋弊案時,透過府方發言系統回應,「願意負成敗的政治責任」,但從北市府廉政委員會大巨蛋案專案小組的調查顯示,馬總統說法顯然避重就輕,單就馬拍板「零權利金」一事,已違反大巨蛋案的決策程序,恐怕就得負起法律責任,有圖利廠商之嫌。

廉政會委員約談多位經手大巨蛋案的前後市府官員,目前正規畫向總統馬英九詢問大巨蛋案疑點。(資料照,吳逸驊攝).JPG
廉政會委員約談多位經手大巨蛋案的前後市府官員,目前正規畫向總統馬英九詢問大巨蛋案疑點。(資料照,吳逸驊攝)

總統府:若有質疑 歡迎提出證據檢舉

其中台北市政府和遠雄巨蛋公司在2006年所簽訂的大巨蛋案興建營運契約,其中第12條有關權利金部分,合約條文明訂「本計畫無營運權利金」,該條文則是早在2004年9月20日就由馬英九和趙藤雄會面時就已確定。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14日晚間表示,府方不再針對個案回應,如果任何人還有質疑,歡迎提出證據,向司法機關檢舉,馬英九絕不迴避。

廉政委員調查 規畫詢問馬總統相關疑點

大巨蛋案廉政委員、律師鄭文龍指出,調查結果出爐,恐怕會讓台北市長柯文哲大吃一驚,柯文哲曾說,大巨蛋案合法但不合理,其實柯市長的說法只對了一半,大巨蛋案的合約內容不僅不合理,從廉政會委員們的調查結果顯示,「大巨蛋案連合法都有問題,其中有很多環節是違法。」目前廉政會委員們已約談多位經手大巨蛋案的前後市府官員,目前正規畫能否向總統馬英九詢問當時部分大巨蛋案的疑點,因此調查報告出爐時,不只要追究行政違失,更重要的是還會追究「涉嫌不法」部分,前北市府高層恐將涉及圖利問題。

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於2003年11月13日核定成立「台北市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劃案甄審委員會」及工作人員,由當時的財政局長李述德擔任召集人,2003年12月3日召開第一次甄審委員會,2004年5月17日召開第二次甄審會,確定大巨蛋案最優申請人,由遠雄集團領軍的「台北巨蛋企業聯盟」;2004年9月23日召開第三次甄審會,該次會議確認合約條文完成議約,但沒想到,北市府廉政會大巨蛋案專案小組在調閱2004年9月23日的會議錄音檔時,赫然發現其實在該次會議前,馬英九已和趙藤雄先行偷跑,在9月20日召開了「會前會」。

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在甄審委員會開會前,就與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會面,談定合約內容。(資料照,吳逸驊攝).JPG
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在甄審委員會開會前,就與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會面,談定合約內容。(資料照,吳逸驊攝)

2004年9月23日第三次甄審委員會的會議錄音內容顯示,召集人李述德主導了整個會議進程和逐條合約內容結論,直接下指導棋,會議進入實質討論約1分多鐘,李述德就語出驚人說,「我們這條就照9月20號協商的結論,我也講一下,因此這是重大議題,所以特別由遠雄董事長(指趙藤雄)跟市長(指馬英九)親自見面,做一些溝通之後,大家有共識。」

錄音檔還原:將來會有疑義…「府裡高層」認為這部分就不提

有關營運權利金,李述德在當日甄審會中則以避免都審時還要再重談一次為由,直接挑明講「無權利金」,他說,「指標文件有時候由申請人自行提出,在議約的過程中,乙方(指遠雄)有提出一些數據,我們覺得不是很理想,所以再編訂到這個部分。後來府裡的研究之後,認為我們今天要提一些營運權利金,將來在都市計畫變更的時候,可能還是會有一些疑義,所以我們兩個擺一起,不要一隻牛剝兩次皮,對市政府不利,對他們(指遠雄)也不利,這樣的邏輯之下,府裡的高層認為乾脆這個部分就不提,他不提,我們也不要求,回到都審的程序處理,也比較明確一點。這個表寫『無權利金』,這張要寫。」會中有人表示,「應該是要,表示我們有討論過。」,從李述德的談話顯示,創國內BOT案先例,竟然以零元的營運權利金辦BOT案就是由馬趙二人會面時確定的。

台北大巨蛋在馬英九任市長時召開甄審委員會,台北市政府與遠雄議定「零元營運權利金」離譜合約條文。(資料照,楊子磊攝).JPG
台北大巨蛋在馬英九任市長時召開甄審委員會,台北市政府與遠雄議定「零元營運權利金」離譜合約條文。(資料照,楊子磊攝)

馬先拍板定案 甄審會攏係假 

廉政會委員鄭文龍直言,實際上大巨蛋案標準的甄審作業程序,應該是由議約小組提出,到甄審委員會由委員們一起討論確定,再上呈教育局等相關局處,最後才由市長核定,應是一套由下而上、層層上簽的程序,但從調查資料顯示,整個大巨蛋案反其道而行,竟然是由市長「拍板定案」後再指示下屬執行,甄審委員會形同程序備查,「馬英九和趙藤雄在甄審會前會面協商,已經把所有的甄審程序都架空了。」

因此,鄭文龍明確表示,專案小組預計在5月8日廉政委員會上提出大巨蛋案調查報告初稿,廉政會不只追究行政違失,還會進一步追究不法,鄭文龍更信心十足說,廉政會不會隨意縱放,就調查結果顯示,大巨蛋案確有市府官員涉及不法的積極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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