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在線》從臺大校長遴選說高等教育體制的改革

2018-07-12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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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修改《行政院組織法》與《教育部組織法》

我們的教育體制長久存在著一項根本問題,就是將高等教育與中小學教育「混於一爐而冶之」。於是,請一位熟悉中小學教育的人來擔任部長,當很難期望他認識高等教育,不免弄得大家人仰馬翻;反過來,請一位熟悉高等教育的人來當部長,則又難期望他能勝任主持,譬如,關於中小學課程的「課審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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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教課審會於今(6)日舉行,全敎總抗議教育部長吳茂昆。(取自全教總臉書)
十二年國教課審會舉行,全敎總抗議前教育部長吳茂昆。(資料照,取自全教總臉書)

至於教育部的官員,由於輪調,今天處理高等教育事務的公務員,很可能昨天處理的是體育事務或國民教育事務。現今許多教育部官員都已取得高學歷,但擔任高等教育司司長的人很可能拿的是國民中小學教育行政的博士學位,或非教育學博士學位,而卻並無高教現場的行政經驗。

更者,教育部人事處或高等教育司處理大學事務時,很可能採取的是管理中小學事務的心態,於是卡東卡西。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能期望臺灣的高等教育有好的發展嗎?

我們看,大部分歐洲國家的中央政府裡的設計,都分設有兩個部掌管教育事務──一個是教育部(管中小學及社會教育等),另一個是「高等教育與研究部」(名稱因國而異)。我們不想見賢思齊嗎?

如果要,這裡提出兩個方案:一、修改《行政院組織法》與《教育部組織法》,將教育部的高等教育部分切出去而與科技部合併成「高等教育與研究部」。二、修改《教育部組織法》,將高等教育司改為「高等教育委員會」,聘請超然於政黨之外的學界望眾人士擔任委員,重整其職能,從而消除教育部加諸大學的種種桎梏。這一高等教育與研究部的首長或高等教育委員會的委員們,總會對大學的性質與運作多些概念,會體諒大學發展的需要,不至於做出傷害大學發展的決定!

關心高等教育的學界與教育當局、立法院諸公,救救臺灣的高等教育吧!

*本文原刊《通識在線》。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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