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坤良專欄:二桃殺三士? 金馬獎能、金鐘獎能,傳藝金曲獎未必能!

2022-10-27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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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圍「出版類最佳音樂專輯」之一的《印象.臺灣》-巴洛克獨奏家樂團。(作者提供)

入圍「出版類最佳音樂專輯」之一的《印象.臺灣》-巴洛克獨奏家樂團。(作者提供)

票選人氣王

影劇表演活動頒獎典禮開放大眾票選最佳人氣作品,商業性與話題性十足,國內外早已行之多年。有些票選項目可行性高,過程嚴謹,活動就會辦得漂亮;相反地,如果草率、白目,就毫無意義。哪些官辦活動可以辦理票選,以鼓勵觀眾參與?得先檢視該主辦單位或頒獎活動所承擔的任務為何,再則是衡量這個獎項涵蓋的生態環境,以及舉辦票選的時機點是否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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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金馬獎與台北電影節或電視金鐘獎舉辦票選人氣獎就很可行,因為觀眾層面廣,對於投票對象的熟悉度高,也較有自主性,觀眾觀看入圍影片後進行投票,也是好的影視產業行銷。文化部所屬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的傳藝金曲獎,象徵政府文資保存與傳統藝術的宣揚,跟金馬獎、金曲獎、金鐘獎、台北電影節相較,少了流行的熱潮,多了文資意味,外界關注程度雖低,參與者也只限少數社群,但本身具獨特性文化意義。

今年的傳藝金曲獎主辦單位別出心裁,仿金馬、金鐘與台北電影節的前例,增加觀眾票選人氣獎——「出版類最佳音樂專輯人氣獎」及「戲曲表演類最佳年度作品人氣獎」,從111年10月1日12:00至10月28日23:59分,投票方式簡便:每人每日可於兩類入圍作品中各選出一名最喜愛的作品,按下「愛心」即可投票,票數最高者得獎,並將於10/29(六)傳藝金曲獎頒獎典禮中公開頒獎,參加投票者還可以參與抽獎,主辦單位特別強調,「參加次數越多,中獎機會越大」,是否具文化性與代表性,就值得商榷了。

傳藝金曲獎「最佳人氣獎」參加辦法網站畫面。(作者提供)
傳藝金曲獎「最佳人氣獎」參加辦法網站畫面。(作者提供)

傳藝金曲獎誰來票選?

跟重要影視音樂獎項一樣,傳藝金曲獎也是透過評審團機制,從報名者選出入圍者若干名,再從入圍者中選出得獎者,然而實際上入圍、得獎者永遠是那幾個名團,這是現實戲曲生態使然,一般民間劇團入圍機會不大。三、五個入圍的名團及其演員角逐傳藝金曲獎的最佳年度表演團體、演員、新人獎,得獎名單都是非戲曲業界的學者、藝術家組成的評審團決定,未得獎者願賭服輸,至多只能怪評審團沒有慧眼。現在多了開放性的票選,入圍藝術家/表演藝術團體主動或被動成為「候選人」,整個票選過程與結果,能否具有「人氣」,已經不只是劇團的被評價,更牽涉到面子問題了。

清末民初的風月場所幫閒文人的捧角文化流行時,從演員(以旦角為多)的「菊選」、名妓的「花榜」,到〈四大名旦〉、〈四小名旦〉評選,甚至開放票選〈女伶四大皇后〉,都是商業性考量,帶有花邊趣味的活動。幾十年前台灣報社、雜誌也常舉辦「十大電影明星」、「十大歌星」選拔,由讀者買報紙或雜誌(取印花)就能投票,還是京劇與影劇在民間有市場,好事者一推也能煞有其事進行票選的年代,多少也增加民眾的生活樂趣。至於台灣戲曲,就算「內台戲」鼎盛,名團、名角輩出的1940-60年代前期,除了官辦的「地方戲劇比賽」,從無公開拼人氣的票選「最佳人氣」劇團,因為執行難度高,弊遠大於利。

入圍「出版類最佳音樂專輯」之一的《位土地來的歌聲》。(微笑唸歌團)
入圍「出版類最佳音樂專輯」之一的《位土地來的歌聲》-微笑唸歌團。(作者提供)

劇團鬥戲、打對台確實能激化戲劇風氣,但劇團不會樂意與同行打對台戲,因為容易傷了和氣,所以在簽訂合同時都特別標明「如有鬥戲,戲金加倍」。昔日民間演戲興盛時未曾有過票選,哪有大環境全然改變的今日,竟然想在這個式微的小圈圈裡票選人氣獎? 

民間戲曲表演熱潮早已遠逷的當下,現有的傳統藝術團體有一大半是靠政府的文資保護與表演團隊輔導機制在支撐,能走上傳藝金曲獎典禮的,就只有少數精英,其他的都是在廟會苟延殘喘而已。不管是上台亮相的名團,或演廟口戲渡三頓的戲班,不都是文化部——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應該照顧的對象嗎?冒然票選人氣獎,真是昧於現實——尤其對戲曲表演類,除了錦上添花,難道都沒考慮後遺症嗎?

傳藝金曲獎票選搞錯重點

傳藝金曲獎設置的初始目的是為了獎勵傳統表演藝術的創作與演出,用意甚佳,而後接納了自金曲獎分割出來的音樂出版類,性質變得複雜;相對出版類的獎項,戲曲類少很多,而後邊走邊調,從最初的年度「最佳表演團體獎」和「最佳新人獎」,逐漸增加最佳演員、最佳編劇、最佳導演、最佳音樂設計、最佳編曲,今年又多了「最佳偶戲主演」獎,因為音樂出版類和戲曲表演類混在一起頒獎少有交集,有其不協調處。常見的是,出版類獎項頒發完畢,戲曲類大獎尚未開獎,另一類的與會人員就已走得差不多了。

入圍「戲曲表演類最佳年度作品」的《當時月有淚》。(一心戲劇團)
入圍「戲曲表演類最佳年度作品」的《當時月有淚》-一心戲劇團。(作者提供)

主辦單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如果有心要擴大傳藝金曲獎的影響力,應該面對兩大類獎項的分合問題,思考改善、調整之道。就多年來頒獎典禮辦理經驗,音樂出版類與戲曲表演類以分別辦理為佳,讓兩者發揮自身的特性,以免在頒獎典禮上彼此受拖累;如果繼續採取合辦的方式,亦應研究如何強化兩類獎項及領獎儀式的協調性。

據知文化部四年多前,原已初步計劃把兩大類頒獎典禮分開辦理,隨後因開始進行「劇場藝術獎」設置可行性評估,顧慮未來的「劇場藝術獎」(無論叫什麼名稱)也可能包括傳統表演藝術,傳藝金曲獎的調整,就跟「劇場藝術獎」的規畫案一併考量,以至這些年傳藝金曲獎在一動不如一靜的情況下,皆沿襲舊制,想不到今年卻憑空多出一項觀眾票選最佳人氣獎。

任何票選活動容易出現若干灌票之類問題,但若主動參與者多,就算有人動手腳,還不會動搖根本,傳藝金曲獎參與者層面不大,表面看起來有一套公平競賽機制,其實很難杜絕弊端,只要部分有心人操弄,自然就是入圍名團粉絲大動員,也像進行一場向親友拉保險、秀下限的混仗,灌票加上耳語散播,名團與名團進入短兵相接,如今票選都還沒結束,已出現一些可畏的流言,以及劇團、演員及其粉絲在網路社群透過各種方式公開拉票、相互攻訐的現象,還好它是到最後期限才統計票數,如果逐日計票,台灣戲曲圈的小風暴難免更加險惡。

入圍「戲曲表演類最佳年度作品」的《王爺飯》。(真快樂掌中劇團)
入圍「戲曲表演類最佳年度作品」的《王爺飯》-真快樂掌中劇團。(作者提供)

主辦單位應把握傳藝金曲獎的核心價值

任何一個獎項想舉辦票選活動,沒有絕對不可以,頒獎典禮上,除了評審團評選出來的得獎名單,若加上一個觀眾票選最佳人氣獎,確實是一個噱頭。傳藝金曲獎能否辦理票選人氣獎,端看傳藝金曲獎設置的目的與市場環境而定。主辦單位應明暸自身的活動屬性,如果一心想師法金馬獎、金鐘獎的票選活動,也應該先營造「傳藝金曲」實質有利環境,帶領所有戲曲表演團隊把「傳藝金曲獎」的餅做大,除了各擁其主的粉絲,也吸引更多自主性參與者,如此辦起票選,才有幾分代表性,否則未見其利,先蒙其害,會把帶有文資保護與獎勵傳統藝術創作、推廣性質的傳藝金曲獎,帶向虛矯浮華的病態。

主辦單位或許認為凡事總要有個開始,所以一廂情願,只要票選活動一辦,就能促使社會大眾關注,至於負面效可逐年改變;殊不知傳藝生態豈是一般時尚行業?立基點不對,而且未做好準備,驟而實施,就會形成惡性循環,往後也難補救。

近期票選過程中,看到幾個國寶級演員透過FB社群,像在競選什麼似的用力拉票,真讓人不忍,也看到某位名氣響亮的候選人(入圍者代表)公開宣布:「很遺憾,在有心人士的故意操作及扭曲謾罵後,票選活動失去了本質上的美意,反而造成了對立與質疑,這著實的傷了主辦單位、劇團、也傷了傳統戲曲。……我決議劇團退出此次『最佳人氣獎』的票選活動……。」

卑微、沈重的心聲,主辦單位能不深思?

*作者為作家、舞台編劇、戲劇史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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