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英領事館打人案:被拍到「拉扯被害人頭髮」,駐曼城總領事辯稱「因為他侮辱我的國家」

2022-10-21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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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關係公約還有三項例外,簡單來說就是外交代表在當地的不動產相關訴訟,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進行遺產相關訴訟,以及公務範圍之外的商業活動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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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律師表示,尤其是第三項,英國法院在今年7月的一起案件中,判決一位沙特外交官無外交豁免權,因為涉及他非法剝削一位菲律賓家庭傭人,屬於商業活動的範疇。

英國政府能做什麼?

A general view of the 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on October 19, 2022 in Manchester, England.
中國駐曼城總領事鄭曦原否認自己曾襲擊示威者,聲稱當時總領事館人員的生命受到威脅。

「警察當然可以調查,獲取信息,還原事件真相。」上述律師表示,事實上,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也規定凡享有外交豁免之人員,均負有尊重接受國法律規章之義務,及不干涉該國內政之義務。這意味著,外交人員雖然不能被起訴,但基於對當地法律的尊重,也需要配合警方調查。

然而,公約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外交代表不受任何方式之逮捕或拘禁。「所以當地警方無論出於什麼理由,都不能逮捕或拘留相關外交代表。」

英國外交部國務大臣(次官)諾曼(Jesse Norman)指出,正因為英國堅持法治,調查事發實際情形及判定是否有足以構成起訴事由的的犯罪事實,應交由檢警獨立進行。外交部將視情況發展採取必要行動。

那英國政府能做什麼呢?該律師表示,面對外交代表的違法行為,雖有豁免權,但所在國一般也有三種選擇,嚴重程度依次遞增:

  • 通過外交途徑正式交涉,表達立場,提出警告;
  • 宣佈涉事外交人員為不受歡迎的人(persona non grata);
  • 要求對方國召回相關人員或驅逐出境。

目前來看,英國政府已經完成第一個選擇,同時在考慮第二個和第三個選擇。

英國外交部此前就事件召見中國駐英國臨時代辦楊曉光,但是中國使館只派一名官員代替楊曉光前往。

英國外交部聲明指,在會晤中已向中方強調,所有外交官和領事館工作人員都必須遵守英國的法律。

英國議會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艾麗西亞·卡恩斯(Alicia Kearns)指,事件涉及中國駐曼徹斯特總領事鄭曦原,要求將其列為「不受歡迎人物」並驅逐出境。

選區為曼徹斯特的工黨議員阿夫扎爾·汗(Afzal Khan)也問外交部是否願意即刻採取行動,宣佈鄭曦原為「不受歡迎人物」。

諾曼回應,是否宣告鄭曦原為「不受歡迎人物」,是一個合理的問題,但在司法程序結果未明朗前,政府不宜先發行動。諾曼重申,一旦全盤掌握相關事實及知悉檢方裁決,政府就會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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