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文:從不查中資演變成為專門對付反對派的東廠

2022-07-10 05:50

? 人氣

1977 年 10 月 28 日逾 2,000 名警察遊行到警署總部,抗議廉政公署針對警察。(作者提供)

1977 年 10 月 28 日逾 2,000 名警察遊行到警署總部,抗議廉政公署針對警察。(作者提供)

香港另一個在九七前地位超然的機構是廉政公署。

失敗者回憶錄161:嗚呼!香港人自豪的廉署!

之前談到香港主權轉移後立即出現「小人蛇」事件,引來中國人大對香港實行第一次「釋法」。有台灣人覺得,北京想擋住小人蛇湧入香港有何不好 ? 法律界的堅持不是違反香港多數民意嗎?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當時香港許多人也有同樣想法。但法官不能迎合民意而不顧法律條文。千里之堤,潰於蟻穴。作為社會穩定磐石的司法獨立,開始受到干預時若人們沒有警覺,沒有很強的抗議,那麼釋法就陸續會來,法治也就動搖了。

居港權問題,表面涉及的是阻擋大陸人湧港,實際上與中共許多部門的利益休戚相關。因為一旦居住在大陸的港人子女可以按《基本法》自動取得居港權,而不需要先在大陸的公安機關取得來港的單程通行證,那麼潛規則中必須向各級權力機構「貢獻」的賄款就收不到了。「買」一張來港單程證的「價目」一直在飆漲中。從地方公安到上級機關層層收費。九七時大概要人民幣十萬八萬,到2019年據說已漲到200萬人民幣了。這樣的肥水豈能被香港法院阻攔?

但有百多年司法獨立傳統的香港,法官的地位超然,社交範圍很小,不可能與他們談論處理中的案件,更別說向法官行賄了。所以一定要釋法才能解決這個涉及中共各級幹部的利益問題。

香港另一個在九七前地位超然的機構是廉政公署

1974年廉署成立前,香港各公家機構的貪污,尤其是警隊,幾乎已經制度化了。1974年,港督麥理浩宣布成立獨立的反貪污組織,全名是「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這名稱意味著廉政專員由總督特派,不受政府其他部門約制。當然,起訴案件仍然要由律政司作決定去檢控。

廉署有許多規定,其中包括設立由副廉政專員兼任的執行處長,對任何貪污行賄的舉報都要在48小時內作出屬「貪污」或「非貪污」的回應。沒有明文規定的共識,就是廉政專員盡可能是最後一份公職,即卸任後不再擔任政府的其他職位,以防止卸任後有利益交換。

但另一方面,又同時大幅調整公務員薪資和退休後的福利,實行「高薪養廉」政策。涉貪的機會成本大增,成功遏制了貪污之風。

廉署成立後,一直向各界諮詢意見,我也有好多年被約請諮詢。開始時我們不少人對廉署的執行力沒有太高期望,因為過去港英的多次反貪行動都不怎麼成功。但想不到首任廉政專員姬達硬朗不苟,以致引來警隊的強力反彈,發生警察衝進廉署搗亂和毆傷廉署人員事件,被稱為「警廉衝突」。麥理浩經慎重考慮後決定讓步,在1977年11月發出局部特赦令,宣佈除了已經被審問、被通緝和身在海外的人士,任何人在1977年1月1日前觸犯的貪污罪行,一律不予追究。據聞姬達為此與麥督有爭執。

這以後,香港就幾乎完全杜絕了貪污和行賄。香港廉署的公信力,和整個社會的廉潔、公正,不僅在亞洲,而且在全世界都成為典範。外國人來香港工作和營商,都只須按規則行事,沒有規則之外的「潛規則」和必須打通的「關節」。

香港廉署也成為許多電影和電視劇的題材。中國大陸和台灣,也都對香港廉署的成功感佩服,有提出學習借鑒之意。對於香港人來說,廉署使社會變得公平,香港不再是貪腐城市。香港人有了自豪感,對香港人的身份認同起了重要促進作用。

九七之後,廉署仍然未變,但負責起訴的律政司開始變味了。1998年廉政公署拘捕星島集團3名現任或前任行政人員,指控他們誇大《英文虎報》和《星期日英文虎報》的發行量,串謀詐騙廣告客戶。星島集團主席兼大股東胡仙女士被當局認定是串謀者。然而到起訴時,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以公眾利益為理由,決定不檢控胡仙。其餘三人最後被判處入獄四至六個月。什麼是「公眾利益」呢?理由是一旦胡仙被起訴,星島集團的2000名員工可能會失業。但法律就是法律,執法者豈能從社會經濟效益去考慮是否執法呢?

007年年底啟用的廉政公署總部大樓(第四代)。(維基百科)
007年年底啟用的廉政公署總部大樓(第四代)。(維基百科)

1979年大陸開放引進外資,妻子曾經帶一些港商去大陸投資設廠。她和她帶去的港商都知道要給經辦的幹部一些「好處」,但不知道怎麼開口,給多少,怎麼讓對方知道可以得到利益。因此沒談成功。也就是說,經過廉署多年創造的公平社會,使香港人曾經頗為熟悉的行賄手段失傳了。當然後來慢慢也學回來了。

2001年二月,廉政公署在一個被稱為「八爪魚」行動中,在中旅集團副總經理徐士荃家中搜出1700萬元港幣及美元現鈔,此外尚有大批金條、金元寶、名牌手錶。廉署聲明指「在港國營企業的一名前主席及一名前副總經理」,涉嫌以竄改某宗交易的賠償合約,騙取中旅會計部發放因取消交易而要付出的三千萬元賠償金。有報紙揭露,這名前主席就是被調回大陸的朱悅寧。

這是廉署就中資企業在香港的貪污所採取的最後一次行動。這以後,大陸的貪污行賄越演越烈,來香港設公司包括上市公司也越來越多。在香港的中資或私企的貪污行賄會更多或減少?不用想都知道了。但在香港就再也沒有針對中資的廉署行動了。

廉署不再調查在香港的中資企業,是廉署失去公正廉明的開始。接下來發生的事,就顯示使這個當年辛苦建立的堤防終告倒塌也。

失敗者回憶錄162: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樓塌了

2014年,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被捕,他在法庭上說,時任港澳辦主任兼政協副主席的廖暉給了他1118萬港元花費。

2001年香港廉政公署針對中旅集團的「八爪魚」行動, 是對中資企業的最後一宗反貪行動。聲明中的「前主席」,是被調回北京接受「雙規」的朱悅寧。「雙規」是指在規定時間及地點受查。

他的前任,即中旅集團前主席馬志民,是我多年的朋友。那時他來我家,對廉署的執法相當興奮。老馬是前深圳鎮委書記和寶安縣統戰部長。六十年代前幾年,因麗儀在深圳教書,我父親也常去深圳,老馬跟我們家來往較多。文革時他被打成走資派,被關進拘留「牛鬼蛇神」的「牛棚」。

文革後期他被「解放」,我們有見面。那時他對文革和中共高層已經有很多私下批評。文革後1979年他調來香港,主持中旅社工作,在深圳建「華僑城」和「錦繡中華」主題公園,把中旅擴大經營範圍成為香港最大的國企之一的集團。我們在香港也有往來。《七十年代》的轉變他也知道,但並不妨礙我們如朋友般交換對中國局勢的看法。在中旅集團將近二十年,到1998年,他突然被「離休」,意思是從原崗位退下而仍然領取原有薪資。他薪資不高,在任內經手承辦許多項目,包括中旅上市,他都不沾任何利益,以致離休時他的銀行存款只有10萬港元。他的廉潔,他對工作的熱忱,是中共幹部中少見的。老馬2006年去世。

那天他來我家,談到他的繼任人朱悅寧,憤憤然講出他被「離休」的根本原因,是他不肯配合上級的錢、色要求。他直指上級是接替父親廖承志擔任僑辦和港澳辦主任的廖暉。

朱悅寧案沒有讓廉潔奉公的老馬興奮多久,因為一年後,在北京被「雙規」的朱悅寧又「完好無缺地出山」也。香港廉署認為證據確鑿的貪污疑犯,在「官官相護」中逍遙法外。

香港廉政公署的建立和成功運作極不容易。許多國家或地區想借鑑香港廉署的經驗,都不成功。中國大陸出版過一本叫《零容忍》的書,詳細介紹香港廉署的組織和運作。但在中國,是越反貪就越貪腐,僅僅要求各級幹部財產公開這一條,就空喊幾十年都做不到。

1992年鄧小平南巡深圳,站在鄧身旁的高個子就是馬志民。他表面上很受中共肯定。但當成為高層官員追求權錢色的障礙時,正直的人就要被犧牲了。(作者提供)
1992年鄧小平南巡深圳,站在鄧身旁的高個子就是馬志民。他表面上很受中共肯定。但當成為高層官員追求權錢色的障礙時,正直的人就要被犧牲了。(作者提供)

香港廉署成立時除了社會貪污行賄已成積習,因而引起「警廉衝突」之外,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財富與公職收入不相稱」,就有可能被查。意思是:你擁有財產的數目,或你的生活質素,不是你的公開收入可以達致的。所謂公開收入,即薪資、繼承遺產,在股市、樓市或其他投資中獲利等等。也就是說,要貪污疑犯解釋財產來源。

這並不符合香港實行普通法的「無罪推定」原則。因為按普通法,是否有罪,要控方證明;而不是由被告證明自己無罪。因此,其他國家不能根據這條法例,將香港的貪污疑犯引渡回香港。這也是一些警隊的大貪污疑犯能夠留在加拿大等國的原因。據聞這一條在制訂廉署條例時內部爭議甚久。

除了廉署對任何舉報都認真查辦之外,還需要香港法院的公正審理。香港繼承百多年英國司法獨立的傳統,法官有嚴格的行為指引,規定不能以他的司法地位尋求個人利益,不能擔任商業公司的董事職位,盡量不出席敏感的社交場合。所以法官是相當孤獨的專業。

表面看來,法官薪資頗高,李國能當首席大法官時的月薪是22.7萬港元。但這薪酬只相當於他當資深大律師打一場官司收入的十分一。而擔任政府局長級的高官,月薪都超過30萬元。

早前我提過,曾經去參加一次李國能在家中為陳爵退休而設的晚宴,座中除我之外都是高級法官。他們的談話內容不提案件,卻講哪一家廉價航空的服務較好。相互推薦去乘坐。可見他們的生活都相當儉樸。

普通法的司法審案,除了依案例之外,還有其他判案原則。這以後再談。在這裡,只想強調香港司法的公正性,直到2019年前,還是極受香港市民包括外國居民充分肯定。

司法的獨立、公正,是廉署能夠成功執法的基礎。

香港特區第一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現任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榮譽講座教授李國能。(中文百科)
香港特區第一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現任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榮譽講座教授李國能。(中文百科)

前文提到,2001年後就再沒有任何一家中資公司受到廉署調查。在漫長的二十多年時間內,中資企業在香港股票市場的市值,從1997年的16.29%,上升至80%。在中國大陸的貪污日趨嚴重的情況下,香港的中資企業居然沒有一間受查。難道會沒有人去舉報嗎?

尤其是,中共自己揭發的香港國企涉貪的人士,至少有曾任香港中國銀行總裁的劉金寶,和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他們都被調回大陸審查。2013年香港審計處揭發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任職期間酬酢開支混亂,接受中聯辦官員禮物和飲宴,又回請晚宴撥作宣傳費報銷。為什麼廉政專員只同中共官員酬酢和飲宴、送禮,卻沒有與其他任何國家的外派官員或商家有同樣的酬酢?廉署何以二十多年都不再查中資?答案不是很清楚了嗎?

2014年,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被捕,他在法庭上說,時任港澳辦主任兼政協副主席的廖暉給了他1118萬港元花費。

從一開始只是私下提供好處,到直接給錢香港官員花費。其後,律政司甚至不起訴梁振英在擔任特首期間,秘密收取澳洲一間公司5000萬港元費用。

建一座高樓不容易,但拆毀一座高樓就輕而易舉了。想起清初孔尚任戲曲劇本《桃花扇》的名句:「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

有人認為,廉政公署後來演變成為專門對付反對派的東廠。

*作者為香港知名時事評論家、作家。1970年曾創辦雜誌《七十年代》,1984年更名《九十年代》,直至1998年停刊。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