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文:撼動司法獨立食髓知味,20年後香港法治磐石徹底崩塌

2022-07-03 05:50

? 人氣

主權轉移不到兩年,專權政治就開始撼動香港獨立司法了。有了第一次,就會忍不住食髓知味。(資料照,AP)

主權轉移不到兩年,專權政治就開始撼動香港獨立司法了。有了第一次,就會忍不住食髓知味。(資料照,AP)

主權轉移不到兩年,專權政治就開始撼動香港獨立司法了。有了第一次,就會忍不住食髓知味。

失敗者回憶錄157:第一次,大家都不覺得怎樣

1981年《七十年代》脫離左派陣營,通過募資成立一間有限公司繼續出版。投資者之一、並負責所有法律程序的是陳爵律師。他曾被推選為我們的董事會主席。九七主權轉移後,時任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的李國能邀請他去當法官,後來他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大約2006年退休。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退休時,李國能在官邸為他離任設宴。因我與陳爵熟悉,也邀請了我赴宴。在座除了我之外,都是當時的法官。席間有法官問我,作為傳媒人,怎麼評價香港法院的判案。我說,香港自從主權轉移以來,政治、立法、傳媒都變了很多,許多人都認為從港英時代倒退了。但為什麼絕大多數市民,特別是居港的外國人覺得香港沒有變,還是原來生活、工作的香港呢?就是因為司法獨立沒有改變。依法、按判例、公正審案,是社會和市民安心停泊的磐石。我不知道各位有沒有受到政治干擾,但絕大多數市民的感覺是,香港的司法讓他們安心。

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承諾的香港特區享有「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在九七後有沒有受到政治干擾?特別是中共的干擾?我當時沒有明說,實際上輿論早就有報導,稍關心新聞的市民也知道。只是當時的香港法官們仍然努力守住司法獨立,且政治干預也還沒有那麼明目張膽罷了。

1997年主權轉移之初,即發生「小人蛇」事件。由於聯合聲明與《基本法》第24條,界定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也享有居港權,因此當時就有不少香港人在大陸的子女偷渡來港,認為依法可取得香港居民身份。這就叫「小人蛇」。而在港英時代後期,所有非法入境者是要遣返大陸的。入境香港,必須拿中國公安單位發出的「單程往港澳通行證」。

相信中共在擬訂聯合聲明和《基本法》時思慮不周,只想到移民外國的香港人,希望吸引他們回流香港,卻沒有想到有更多香港人在大陸有子女。為補此漏洞,由中共操控的臨時立法會就匆匆通過法例,表示根據《基本法》22條,在中國各地區的人要進入香港,須在當地辦理批准手續。其後更修訂入境條例,非法入境者無論父母是否香港居民,都沒有居港權。

於是有一個年約十歲的女孩吳嘉玲,由父親做代表,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入境條例違憲。跟著提出同樣司法覆核的人士增加。

終審法院於1999年1月29日裁定,香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不論有無單程證,不論婚生或非婚生,不論出生時父或母是否已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均擁有居港權,吳嘉玲勝訴。

終審法院的判詞指,《基本法》根據中國憲法第31條制訂,是特區憲法,它賦予特區法院司法管轄權。所以,特區法院有權審核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的立法行為是否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倘若發現其違反《基本法》時,有權宣布此等行為無效。

香港終審法院大樓是1912年啟用的最高法院。門廊頂端佇立了希臘神話的正義女神泰美斯(Themis)雕像。女神右手握天秤代表公正,左手持劍代表權力,蒙住雙眼,意味不會因涉案者身份地位而另眼相看。(李怡提供)
香港終審法院大樓是1912年啟用的最高法院。門廊頂端佇立了希臘神話的正義女神泰美斯(Themis)雕像。女神右手握天秤代表公正,左手持劍代表權力,蒙住雙眼,意味不會因涉案者身份地位而另眼相看。(李怡提供)

以法律觀點來看,此判詞正常不過。但在中共的人治等級觀念下,卻認為是以下犯上,大逆不道。中國大陸的所謂法學專家,對香港終院大肆撻伐。作家金庸說這是孫子冒犯爺爺。我想他大概是接近絕對權力太多,而變得頭腦也不清楚了。

香港保安局長葉劉淑儀提出,若依終院判例執行,10年內會有167萬人可從大陸移居香港。於是行政長官董建華提請人大釋法。1999年6月26日,人大常委會釋法列明,只有獲批單程證的香港永久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才享有居港權。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釋法,實質上否決了香港終審法院的有關裁決。

根據《基本法》,人大常委會固然有對《基本法》的解釋權,但又指明人大授權香港特區法院對國防、外交之外的所有自治範圍的條款自行解釋。而涉及國防、外交事務的案件,也需要終審法院向人大常委提請解釋,人大才會作解釋。並且在人大作出解釋前,終審法院所作判決不受影響。

很明顯,居港權不屬於國防、外交範圍,特首雖是特區之首,也不能超越法院,更不能代替法院向人大提請釋法。第一次釋法就以違反《基本法》的程序進行。但香港多數市民都被保安局長那個不知道根據什麼統計而來的167萬人會湧來香港嚇壞了,而且覺得釋法的結果沒有影響香港原居民的權益,因而反對的聲音很少。只有香港的法律界人士群集一起,穿上黑衣,步向終審法院門前作無聲抗議。

第一次釋法的政治原因,是擔心大陸人無限制湧來香港嗎?只看日後中共不斷放人來香港就知道這不是原因了。原因是香港若根據法院按《基本法》條文判決執行,就損害了大陸公安對人民的出境審批權。而終審法院的判詞又直接有損中共老爺子的尊嚴。

主權轉移不到兩年,專權政治就開始撼動香港獨立司法了。有了第一次,就會忍不住食髓知味。接下來,就肆無忌憚地釋法,直到20年後,國安法出爐,香港百多年法治磐石徹底崩塌。

別忘了,開始時,第一次,大家都不覺得怎樣。沒有警覺,人治的惡政就這樣滋生和茁壯起來了。

失敗者回憶錄158:我的《信報》專欄

「熊玠傳話風波」說明,一個那麼有學問的政治學教授,對現實政治也可以如此無知。

1984年初,香港前途談判備受關注,我應邀在《信報》寫每週一篇的專欄。《信報》當時許多專欄文章都很有水準,在知識界的地位甚至超越《明報》。我答應寫此專欄,是因為《七十》《九十》的讀者、作者群以海外為主。儘管我們最早提出香港前途問題,而且對一國兩制有較深入的討論,但就每日變化的反應,月刊較慢。我希望關於香港問題的意見較快傳遞給香港的知識群。因此,開始了這個名為「星期一評論」的專欄。

到1995年《蘋果日報》橫空出世,讀者面廣及普羅大眾。黎智英約我寫每日專欄。當時社會的閱讀趨勢是文章短小、通俗,我想到我的見解應從知識階層推向大眾,於是從1995年底開始了在《蘋果》的「李怡專欄」。

不知道什麼緣故,《信報》在1996年初以「版面調動」為由,叫停了我的專欄。當時因九七已近,傳媒紛紛自我審查,於是有人以「陰謀論」來猜測《信報》處理我的專欄背後有政治原因。這些意見甚至公開在包括《信報》在內的一些專欄發表。我自己倒不認為是這樣。我傾向於自己太忙,寫得太多,因此《信報》專欄可能不像過去那麼受歡迎有關。《信報》老闆林氏夫婦對我一向尊重,我們的關係良好。我在《信報》最後一篇的題目是《自由的代價是永恆的警覺》,期待這份報紙延續新聞自由。

從1984年至1996年,我的《信報》專欄共寫了12年。1985年結集了第一年的文章,出版《香港前途與中國政治》一書。書已絕版,我留有一本,近日翻看,發覺幾乎所有談論都沒有過時。原因恐怕是中國政治文化的問題真是「千百年不變」。

《信報》專欄我寫得很用心,自問有些還很應時及有趣。只不過大部分沒有剪存下來。記憶中在中共提出「港人治港」時,我找到中共老祖宗毛澤東在1920年寫的反對「湘人治湘」的系列文章;在中國宣傳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優越性時,我指出「社會主義是權力私有制」,「是自有人類歷史以來最不公平、最不平等,也使人民最難忍受的制度」;在香港一些人提出「中國無民主,香港無希望」的「愛國」言論時,我提出「香港無前途,中國無希望」的相反論述,意思是:若九七後香港的自由、法治、人權都不保了,中國還有希望嗎?

刊登在《信報》的文章。(李怡提供)
刊登在《信報》的文章。(李怡提供)

我自感最有趣的兩篇,發表在1988年。一篇是6月的「接近絕對權力的亢奮」,另一篇是8月的「熊玠傳話風波」。前一篇講我和老妻去看中國京劇演出,發現坐在我們前一排偏側的是傳聞可直達中央的許家屯及其家人。在中場休息時,突然有兩三伙人像發現獵物似的,向許家屯的座位奔來。其中一個中年稍胖的白衣女子,在我和老妻的座位前踹過,老妻腳缩得快,我就比較笨拙來不及缩,腳上被高跟鞋踩了一下,而這女子眼睛直射獵物,完全沒有顧及踩到別人。在許家屯前面,也有兩伙人湧去,給許送飲品、零食,寒暄一番。

從這些人的神情舉止,我就想到中國人受兩千多年專制文化的影響,早就把「說大人則藐之,勿視其巍巍然」這個古訓,拋到九霄雲外了。奴性成習的中國人,在接近掌權者時,都會產生亢奮感。尤其是接近絕對權力,這種生理性的亢奮就油然而生,複述掌權者的談話會無限誇大,甚而胡言亂語到令人難以置信。

寫完這篇稿不久,台灣就發生了「熊玠傳話」的風波。

熊玠,美國政治學教授,宣稱參與起草《台灣關係法》。1988年從大陸回美經過香港時,曾經約我見面,說是坐轎車由20部摩托車在前面開路,從廣州駛往深圳來港,備受重視。又說見過中共最高領導人,是什麼人,他說不能講。領導人講了重要的話。是什麼話?如何重要?他又說未到時機,不好說。約我見面原來只是想炫耀和發洩他的亢奮。

後來,他在台灣說,他從中共一級領導人那裡獲得的訊息,是「希望與國民黨談判籌組聯合政府,雙方商定新憲法,新憲法可以不列入四個堅持(主要是堅持中共黨領導)」。這不是「一國一制」了嗎?熊玠說:「他們現在強調『一國一制』,可以回歸中華民國憲法,也可能接受中華民國國旗、國歌。」關於許多人擔心對台用武,熊玠說:「中共正尋求適當機會宣布放棄對台用武。」又說,中共對台灣的「國會全面改選」尤為關切,擔心改選後出現「台獨」國會,所以歡迎國民黨回大陸來「設分區黨部」,改選大陸籍的民意代表。

被追問一級領導人是誰,他說,「指的是鄧小平、趙紫陽、李鵬、楊尚昆……這一級」,「但不一定在這名單內」。被問急了,就說:「這個構想不能說是中共既定的政策,只是它確實在中共領導層的腦子裡轉。」大教授高明之處是連中共領導層腦子裡轉的政策也知道得那麼具體。

他後來又說,這些意見是他綜合近兩三年來與中共一級領導人談話的結論,「是經鄧小平同意的」。

20190617 upload-鄧小平。(取自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鄧小平。(取自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那麼是跟鄧小平談的嗎?他終於忍不住了:「他要見我,有什麼辦法?」(好委屈啊!)「去年見面談了六個鐘頭,今年見了面又談,不是我吹牛,不過我不能講了,別人會以為我自己往臉上貼金!」既然是「有什麼辦法」才去談,怎麼說得上「臉上貼金」?

這個「傳話」,台灣傳媒廣為傳播、追問。香港傳媒卻不見報導。原因很簡單,台灣人容易被騙,香港人就不會有人相信。中共一級領導人有沒有講這樣的話不重要。講了,只不過為了把台灣騙上談判桌,而只要上了談判桌,中共就一定贏,因為所有承諾它都不會遵守;沒有講,就是一個大教授接近最高權力後胡言亂語的亢奮。我寫出來是作為趣談,讓讀者了解一個那麼有學問的政治學教授竟然對現實政治如此無知。

我想,台灣已經沒有什麼人記得這件事了。

*作者為香港知名時事評論家、作家。1970年曾創辦雜誌《七十年代》,1984年更名《九十年代》,直至1998年停刊。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