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幽靈畢聯會?中興被冠名,權責在哪裡?

2022-05-05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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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大學畢聯會爆發前會長捲款172萬的校園風波事件,作者認為,在這即將到來且應該開心的畢業季,看到校方與學生鬧得不可開交的場面,徒留遺憾和失望。(示意圖/Pexels)

中興大學畢聯會爆發前會長捲款172萬的校園風波事件,作者認為,在這即將到來且應該開心的畢業季,看到校方與學生鬧得不可開交的場面,徒留遺憾和失望。(示意圖/Pexels)

日前,中興大學畢聯會爆發前會長捲款172萬的校園風波事件,除了校方與畢聯會相關代表出面說明外,身為本校應屆畢業生的訴求與心聲也應當予以重視。冷靜且理性思考此事件,筆者認為這終將會是校方與學生引以為鑒的經驗與學習過程,如此難得的教育機會,誰說不是可遇不可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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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立中興大學學生自治團體設置及輔導辦法」第五條規定,學生自治團體應遵守本校校規及相關法令,統由學生事務處及所屬院(部)、系(所)輔導並為當然指導。亮出此規定,主要目的並非要咎責失職行政單位,或是苛責畢聯會會長或相關負責人。而是傳達一個關鍵資訊,即畢聯會雖為自治團體,但上級仍由學務處負責輔導與監管。更何況,畢聯會是以冠上「國立中興大學」畢業生聯誼會而做出聲明,代表著該組織並非獨立於校外的團體,必要時校方有權責介入並進行管理。

從另一角度思考,相信學生選擇揭露該事件已是經過多日討論,並且考量畢聯會已無法自行處理,才選擇公開內幕。在筆者眼裡,其實這就是一個求救信號。此時,於法理情衡量下,校方更應背負起教育及監督之責,必要予以處理;而畢聯會代表則扮演協助校方釐清整起事件角色,積極配合校方後續善後動作,共同解決問題。至於畢業生們,不知道多少人和我一樣?最簡單的願望僅此是順利拿取畢業照及歸還再也用不到的學士服,拿回押金,而不是在這即將到來且應該開心的畢業季,看到校方與學生鬧得不可開交的場面,徒留遺憾和失望。最後,筆者再次呼籲:當務之急,首先應是善後問題,補救學生畢業照(冊)與押金問題的方案,而後再進行責任歸屬與反省檢討,才是根本之道。

*作者為中興大學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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