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青龍觀點:談當代高教環境裡知識分子的囚徒困境

2018-04-26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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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高教環境下的知識分子處境,如同一個活脫脫的囚徒困境,大家都選擇了囚徒困境中的個人利益的最佳選擇,於是台灣整體的高教環品質共同走向崩壞。(取自flickr)

當代高教環境下的知識分子處境,如同一個活脫脫的囚徒困境,大家都選擇了囚徒困境中的個人利益的最佳選擇,於是台灣整體的高教環品質共同走向崩壞。(取自flickr)

在近二十年的大學教職生涯,我幾乎是眼睜睜地看著臺灣的高等教育逐步地向下沈淪,觸目所及,一場場高教悲劇,正在各大學不斷地上演著。雖然我不是什麼優秀教師,但好歹也得過幾次教師獎什麼的,可是這二十年來的學術環境變化,的確已經讓我萌生「不如歸去」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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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還留在教學的崗位上,是因為每年新生入學時,看著這群大一新生明亮的學習眸子,總覺得自己尚有可以再付出或貢獻所學的希望。但是一想到現在各大學競相向教育部表忠而喪失主體性的狀況;或各私立大學與部份國立大學的惡性招生競爭情形;更不用說各大學為求良好績效的造假文化,早已悖離教育的本質。依目前高等教育沈淪的速度,我常有一種悲觀的念頭萌生──我大概撐不到看見教育由谷底翻轉改善的時刻了。這幾年總想著申請提早退休,或許當這股高教沈淪的力量大到讓我覺得「教育已不是教育」時,大概就是我離開教育工作的時候了。而且,我覺得這個時刻似乎已經不遠了。

年輕時常聽一些學術前輩們提到:作為大學教師就必須要有追求真理與不畏權威的自覺,如此方不負「知識分子」之名。如今細細想來,那個在傳統華人文化裡,不斷被標榜以「以國家興亡為己任」的知識分子,似乎總是在不同的時代困境裡,遭遇著不同的挑戰。

中國傳統的讀書人或知識分子裡,絕大多數人主要還是視入「仕」當官為正途,他們表面上標榜著利他的道德理想,但實際上卻坐享華人文化裡經濟與政治的各項特權。(取自flickr)
中國傳統的讀書人或知識分子裡,絕大多數人主要還是視入「仕」當官為正途,他們表面上標榜著利他的道德理想,但實際上卻坐享華人文化裡經濟與政治的各項特權。(取自flickr)

譬如在中國傳統的讀書人或知識分子裡,的確曾有不少人發揮其道德使命,對抗傳統皇權或政治威權,雖然他們的下場常是遭集體誅戮與個別放逐,但是他們所表現出來的,卻是中國歷史上最被津津樂道的「士」的氣節。不過,這可不是每一位讀書人都有這樣的見識和勇氣。相較於「士」的氣節,中國歷史上絕大多數的讀書人,主要還是視入「仕」當官為正途,那就是依憑著一篇八股的道德文章而晉階為官或地方仕紳的人,他們表面上標榜著利他的道德理想,但實際上卻坐享華人文化裡經濟與政治的各項特權。

這樣的現象是傳統中國或華人文化所獨有的嗎?不然,在西方的道德傳統中,知識分子所被賦予的,也是勇敢、誠實、正義、公正、知恥、友愛……等德性。可是,在今天這個時代裡,知識分子與體制或世俗權勢的關係日趨緊密,他們不斷流轉於政府、企業、學院、宗教、或職業等利益團體之間,以致知識分子被這些組織收編的情況也已到了異乎尋常的程度。因此,當今天我們強調知識分子的道德責任時,我們所面對的卻是社會權威漫天蓋地而來的強力網絡,例如媒體、政府、集團、或同儕的擠壓與排斥,使得我們常感到沈重的無力感。如果執意不隸屬於這些權威或團體,在今日過度分工與社會化的學術圈裡,卻又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所以,更可悲的是,我們非但無力改變,而且甚至常被迫地成為目擊者,見識到這些權威對弱勢族群的運作而無可奈何。

或許這大概就是當代知識分子的囚徒困境吧!

「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是1950年由弗勒德(Merrill Flood)與德雷希爾(Melvin Dresher)提出理論,然後再由塔克(Albert Tucker)所命名的一個著名論證。此困境的思考開創出「非零和的博弈理論」,反映出來的結果就是:個人為自己利益所做的最佳理性選擇,通常都不會帶來整體的最佳結果。簡言之,囚徒困境的論證,所映照出來的,不過就是人性的本質而已啊!

在此,請容我用一個簡單的例子說明一下什麼是「囚徒困境」。

如果警方逮捕甲、乙兩名嫌疑犯,但沒有足夠證據指控二人有罪。於是警方採取將兩名嫌疑犯分開因禁的方式,並分別和這兩人提供以下相同的選擇:

如果兩人都不認罪,那麼在罪證不足的情況下,僅能處以最低罰則,即兩人都必須服刑半年。

如果兩人之中只有一人認罪,那麼認罪的那一人可轉作證人而獲假釋,而堅持不認罪的另一人則因藐視律法加重處罰判刑10年。

如果兩人同時認罪,則兩人既不加重也無減輕罰則,均處以5年刑期。

那麼,如果我是兩個嫌疑犯之中的一個,我該作何選擇呢?

或許讀者會說:「如果我真的沒犯罪,那就堅持不認罪啊!」好,那如果我真的有犯罪呢。誠實如讀者,你可能還是會堅持如實地回答:「那就認罪啊!」果真如此,那世間的所有繁瑣的法律條文大概可以刪去大半以上了,因為人們的誠實讓這些條文顯然多餘了。可惜的是,並不是每一個人都這麼誠實,至少和我一起被警方抓的另一個人,他就不見得這麼誠實。

這道難題之所以是困境,其實就是在於人性的複雜。試想,就算我是無罪的,但另一人會不會為了求自己假釋或減輕刑期而認罪,結果卻害我不僅有罪,而且是加重罪責呢?更有趣的是,這個害怕另一人認罪的想法,會不會又影響了我是否要認罪的決定呢?所以,這個難題的困境,就是在於不管我本來有沒有犯罪,我都很難不去考慮另一個人的心態,而讓我不知道該如何面對認罪的抉擇啊。因為,不論我作出何種決定,都會影響到另一個人的處罰結果;而且我還必須考慮到另一個人的決定,也會影響到我的處罰結果,可是我又不是另外那個人肚裡的蛔蟲,我怎麼知道他會怎麼決定,那我在不知他的決定為何的情況下,我又該怎麼做決定呢?

其實這道難題是曾經做過調查的,多數的人們在經過慎審理性的評估後,通常會選擇認罪,不論他是否真的有犯罪。原因分析起來很簡單:如果我不認罪,他也不認罪,那我的刑罰是次輕的半年刑期,但若他認罪了,我就要面對最重的10年刑期,所以我如果採取不認罪的態度,那麼我就是在賭次輕跟最重的這兩種刑罰;另一種選擇是,如果我認罪,他不認罪,那我就可獲假釋緩刑這個最輕的處分,但若他也認罪了,那麼我就跟他一樣要被處以次重的5年刑期,所以我如果採取認罪的態度,那我就是在賭最輕與次重的這兩種刑罰。所以,如果在「次輕與最重」和「最輕與次重」之間作選擇,多數人會選後者,換言之,就是選擇認罪,把可能的刑罰風險降到較低的程度。

走筆至此,我似乎要恭喜讀者和我自己,因為我們終於做了一個合理的選擇。但是,我不禁還有最後的一個疑問,那就是:如果我本來就沒有犯罪,甚至壓根就是被冤枉的,那我還會選擇這個風險低但卻違背真相的認罪項目嗎?各位讀者難道沒有發現,在這個例子中,警方一開始就採取分開審訊的方式,為的就是讓原本真的犯罪的嫌疑犯傾向選擇於認罪,方便警方蒐證與辦案。但是,對警方而言,它也冒了一個風險,那就是它也在無形中逼迫了原本沒有犯罪的嫌疑犯傾向選擇認罪。如此一來,這種分開審訊的囚徒困境,其實造成冤獄的機會是非常大的。這才是囚徒困境論證的真正價值:合乎個人利益的理性選擇,有時反而會造成損害整體利益的結果。

現在,我們回到當代高教環境下的知識分子處境,它不就是一個活脫脫的囚徒困境嗎?

面對當代高教育環境逐漸沈淪的時刻,各大學的教授先生女士們,每個人莫不是頂著博士頭銜的高知識分子,我們有的是審慎理性的思維頭腦,但是,為什麼我們的高教環境卻一路趨下而走?或許正是因為我們都選擇了囚徒困境中的個人利益的最佳選擇,那就是:認罪吧!在這個舉世皆濁的世道裡,配合學校的諸多招生浮誇措施,或是在教學與研究中抄襲造假,或者對不公義的反教育事實視而不見,這些才是保住個人教職利益的最低風險選擇。於是,台灣整體的高教環品質,就在全體知識分子的理性選擇下,共同走向了沈淪崩壞的結果。

今日對於知識分子的威脅,不論在西方或華人世界,早已不是來自學院、政治、或商業化的行為了,而是所謂的工具理性或專業考量。在這份工具理性的思考模式之下,所謂的專業考量,其實早在這一波波的政商環境的變遷中,逐步變成了養家糊口的職業,然後在不破壞團體、不逾越公認的典範或限制的前提下,極力地促銷自己,讓自己更具有市場性與競爭力。因此,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愈來愈多的所謂知識分子或知識階層的團體,例如經理、教授、新聞從業人員、電腦或政府專家、遊說者、權威人士、多家報刊同時刊載的專欄作家、以提供意見受薪的顧問……等,他們的諸多符合當代專業定義的怪異行徑,不由得令人懷疑作為獨立聲音的知識分子是否仍然存在?

以《知識分子論》(Representations of the Intellectual: The 1993 Reith Lectures, 1994)一書著名的巴勒斯坦學者薩依德(Edward Wadie Said)曾說:知識分子的公共角色應該是局外人、業餘人、與擾動現狀的人(outsider, amateur, and disturber of the status quo),因為知識分子的重任之一就是努力破除限制人類思想溝通的刻板印象(stereotypes)和化約式類別(reductive categories)。

清龍圖書館(取自flickr)
今天這個社會所真正需要的知識分子,也應該要是個業餘者,可以讓常規內容,更活潑、更激進、更多元、更原創性的不同視角。 (取自flickr)

或許,今天這個社會所真正需要的知識分子,不再是剛才所說的那種專業人士,相反地,他應該是個業餘者,然後以作為社會活動中的一份子,勇敢地對最具技術性或專業化的團體,提出不同的行動或道德的議題。因為,身為業餘者的知識分子精神,正好可以進入並轉換我們大多數人所經歷的僅僅為專業的例行作法,讓這些看似常規的內容,有了更活潑、更激進、更多元、更原創性的不同視角。於是,身為一個知識分子,我們不應只再做被認為是該做的事了,而是應該問為什麼要做這件事。至於「誰從中獲利?」或是「誰因此平步青雲?」之類的問題,就讓它留給那些熱衷於此道的人們吧!

*作者為南華大學通識中心專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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