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階段不以拆除而是准許民眾自行改建,形同讓違建就地合法,只不過這些違建是在特殊的歷史時空下,由政府容許而臨時搭建以安置大量移民。然而,到了1959年,當時的臺北市長黃啟瑞,改弦易轍將原本由民眾自行改建的方案,調整為市政府介入,由市長黃啟瑞會同市府各單位組成專案小組,研議整修辦法,並提出「房屋式樣必需設計得十分新穎,以壯觀瞻」的想法。同年3月,居民籌組中華路改建整修促進會,選出民間代表11人。到了4月,市府提出一樓平房與兩層樓房兩個方案,居民傾向兩層樓房之方案。4月18日居民代表提出採用鋼筋混凝土為建材的構想。最終,同年8月,市政府提出兩層鋼筋混凝土房屋的規劃方案。1959年8月,整建方案與政策方向確定。1959年10月14日,當時的總統蔣介石在「反共抗俄總動員會報」第63次會報中指示:「(中華路)應予徹底整頓。」(呂芳斌,1985:67;聯合報,1992年7月21日;黃大洲,2004: 9;施欣辰,2008: 42)。此發言形同支持政策拍板定案,以及後續執行面資源與人力的快速介入,讓日後的中華商場順利而如期地誕生。
(本章未完。本文由典藏藝術出版授權發布,節錄自《在建築與文化之間,我們設計》一書,段落經編修,欲閱讀完整文章請參考本書。)
*作者為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博士,現職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教授兼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