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嚴查議長選舉亮票 綠斥淪執政黨打手

2014-12-22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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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強調,議員公開選舉議長,具有責任政治的憲法意涵,呼籲最高檢應該嚴查買票,而不是查亮票。(資料照片,余志偉攝)

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強調,議員公開選舉議長,具有責任政治的憲法意涵,呼籲最高檢應該嚴查買票,而不是查亮票。(資料照片,余志偉攝)

針對最高檢察署今(22)日發布新聞稿「嚴查正副議長選舉亮票」,民進黨中央下午舉行記者會,質疑最高檢呼應國民黨的政治訴求, 發言人黃帝穎強調,依據2013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2014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確定判決,都認定基於責任政治,議員對正副議長選舉亮票不構成刑法洩密罪,最高檢恐淪為執政黨的政治打手,成為替正副議長買票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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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也強調,議員公開選舉議長,具有責任政治的憲法意涵,這與人民秘密選舉投票公職不同,議員投給哪個議長,還必須向選民負責,如美國眾議院選舉議長,就採取公開的記名投票,每一票都要向選民交代。

黃帝穎表示,檢察官應該是嚴查買票,而不是查亮票,最高檢千萬不要搞錯重點,最高檢所引用的「亮票有罪」舊判決,並不具有通案性的法律拘束力,民進黨以「彼此約束、落實黨紀」方式處理,主要是縣市正副議長賄選傳聞不斷,這是黨籍議員向選民負責、向人民證明清白的唯一方式。

黃帝穎說,檢察官不能包庇買票、騷擾亮票,民進黨更呼籲檢察官嚴查正副議長選舉,民主的代議機制不容買票、賄賂,檢察官千萬不要淪為執政黨的政治打手、買票者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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