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由疫情防治破口,淺論司法檢調之困境

2021-05-22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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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疫情使院檢機關遇上困難,法官在疫情期間只能暫停審理,檢察官暫停偵查,但每月仍要分案。因此,疫情防治為長期之抗衡,需有計畫及適當之安排,疫情若持續擴大,可能將癱瘓院檢機關。(示意圖/蘇仲泓攝)

作者指出,疫情使院檢機關遇上困難,法官在疫情期間只能暫停審理,檢察官暫停偵查,但每月仍要分案。因此,疫情防治為長期之抗衡,需有計畫及適當之安排,疫情若持續擴大,可能將癱瘓院檢機關。(示意圖/蘇仲泓攝)

近期疫情持續擴大,院檢係採用「暫緩開庭到2021年5月底」之方式。以下將討論「疫情升溫」對院檢機關之嚴重影響,以及「網路公告」問題,以期避免弊端。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壹、疫情公告的「及時性不足」,民眾無法及時瀏覽或知悉開庭狀況:

以高雄、台南地區為喻,雄檢官方網路新聞稿(5/16)內容僅載一行字:「本署為因應疫情升溫,自5月15日起至5月28日,暫緩開庭及執行人犯到案執行。」高雄高分檢(5/17)載:「檢察機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傳播期間相關業務資料彙編」,內容則為一堆文件(共30件)。

筆者想請問:「檢方針對疫情擴大,在官網公告上做了些什麼?」目前電腦網路方便,民眾以電腦或智慧手機上網查閱官網資料最為實際。

「屏檢」在5/17有公布較完整的新聞稿。南檢(更新至5/12)、南高檢、橋檢(更新至5/12)等,則均待改進(以上均記錄至5/18下午)。如觀察高雄高分院或雄院官網網站,一點入網站即有「對民眾之防疫提示內容」,雄院官網5/16之防疫新聞資訊也相對較完整。

高雄地檢署官網新聞稿:最後紀錄時間2021/5/18/PM1.13。(作者提供)
高雄地檢署官網新聞稿:最後紀錄時間2021/5/18/PM1.13。(作者提供)
高雄地院官網新聞稿。最後記錄日期:2021/5/18/PM1:29。(作者提供)
高雄地院官網新聞稿。最後記錄日期:2021/5/18/PM1:29。(作者提供)

貳、考量疫情/疫期影響,公告、科技應訊等方式之必要:

近期確診之本土案例,分別為180例(5/15)、206例(5/16)、303例(5/17)及240例(5/18)。院檢實務上,除「急迫性、必要性」個案外,原則上至5月底均暫時休庭(請詳各院檢新聞稿)。但是「院檢暫時休庭」是否是真正防疫之防治方法?是否疫情能確實防止擴大?申言之,若草率開庭有擴散之風險,若長期暫緩開庭則延滯案件,且整體對於衛生機構、醫護人員所加重之負擔,令人心疼且憂心。

無論院檢機關,民眾們(當事人)最關心的及想要看的是,院檢機關針對疫情相關的(開庭)公告、案件進度及處理方式。比對司法院、法務部官網5/15後之新聞稿或公布訊息,司法院網站較為明確且積極更新,此部分方便民眾了解及查閱(公告案號);法務部網站5/15新聞稿則偏向官方之宣導(「雙北三級警戒,法務部暨所屬全面啟動防疫再升級」)。

客觀觀察檢方網站:「雄檢5/16公告一行字」、「雄高分檢5/17列一堆文件?」針對防疫新聞、開庭調整或措施做了些什麼?(筆者還下載了雄高分檢該文件,很榮幸是第一位)截自5/18下午:橋檢、台南高分檢均無公告(最新為5/12新聞稿),南檢5/17一樣是「一行公告」,而且字數少的可憐,僅「即日起至5月28日-本署暫緩到署開庭及執行」。

請問:目前最重要的「公告渠道是什麼?」答案是「網路(官網訊息)。」如果「官網連公告都缺乏或及時性不足」、「當民眾無法上網知悉或查閱」,遑論什麼「科技訊問、遠距詢問」。(拙文:疫情升溫 院檢擴大科技應訊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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