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打房25輪重拳無效!台灣囤房稅急喊卡合理嗎?

2021-04-22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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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歷年打房政策。(樂居提供)
台灣歷年打房政策。(樂居提供)

2011年奢侈稅:房屋持有期間未滿兩年,以銷售價格課徵10-15%的交易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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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豪宅稅:台北市認定的豪宅增加房屋現值、契稅與房屋稅大幅增加。

2012年限貸政策:定各區豪宅標準與貸款上限,並擴大信用管制範圍。

2014年調高非自用房屋稅率:調高造價認定,新屋房屋稅平均漲幅達2.6倍。

2016年房地合一稅:以實際成交價為基礎,針對房屋出售的獲利課稅。

在上一波台灣打房相對是溫和有效的,可以看到上述政策,是一層一層疊加上,初期可能不會有明顯的效果,但時間證明,這些政策推出一波波推出後,房市在2015年的時候出現反轉,開始明顯的跌幅。

政府資訊未串聯 囤房稅只是假議題

財政部指出,南韓自從課徵囤房稅後,高稅賦的租金轉嫁在房客上,因此台灣決議先將政策喊卡。那麼台灣如要課徵囤房稅,可能成為南韓縮影嗎?這點應該是不會的,南韓因為特殊的租屋制度,全租以及半租都需大量押金,再加上銀行利率急速下降,大量的屋主不願意再出租房子,導致租金暴漲。但是台灣租屋制度相對單純,如果囤房稅課徵了,房東也不一定會將稅賦轉嫁給房客,最主要影響的租金為「供給、需求」。

台灣的地政以及戶政系統沒有串聯好,再勾稽系統上兩者不會併入同一戶,因此沒辦法課徵到囤房稅。(樂居提供)
台灣的地政以及戶政系統沒有串聯好,再勾稽系統上兩者不會併入同一戶,因此沒辦法課徵到囤房稅。(樂居提供)

至於囤房稅可不可行?台灣政府的資料庫並沒有串聯好,無法精準地知道誰有囤房誰沒有囤房。從上述圖表得知,志明與春嬌為夫妻,志明有2間房、春嬌有3間房,由於地政以及戶政系統沒有串聯,再勾稽系統上兩者不會併入同一戶,因此沒辦法課徵到囤房稅。另外,志明和春嬌的房子是個別計算的,不同縣市也是分開計算的,如果兩者的房屋在不同縣市,在系統串聯上是難以做到,再加上「地方稅」誰應該課徵多,誰應課徵少?恐有爭議難以施行。


責任編輯/林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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