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司法訴訟大突破?「網路法院」和「數位審訊」的優勢與隱憂

2017-11-16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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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的民事司法委員會建議,可以接受索償額不低於25,000英鎊的案件在網路法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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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司法部亦已在部分地區試行網路仲裁,例如英國夫婦上網簡單填妥表格,便可申請離婚。英國《衛報》訪問線上辦離婚的男女,指離婚手續只需400英鎊,不用支付巨額離婚費令「彼此痛恨對方」。不過牽涉撫養權、贍養費等問題,仍然需要找律師協助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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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恩說,推行網路法院不能操之過急,要循序漸進,否則無法保障當事人的利益。

英國倫敦大學學院(UCL)法律學者蓋恩接受BBC中文訪問時說,英國的數位審訊目前仍然在計劃和實驗階段,有多個問題需要處理。

(一)能夠普及嗎?

雖然目前電腦和智能電話好像已經十分普及,但是否所有人都能夠有能力自行在網路入稟或作出投訴?

英國司法部的諮詢文件引述2013年英國政府數碼策略(Government Digital Strategy)的數字,全英國僅3成人能夠在沒有支援下自行使用數碼工具(Digital self-servers),18%的人是完全無法單獨使用數碼工具的能力(Digitally excluded)。蓋思稱,目前全球各地民眾在網路辦理仲裁時,表格上可能用上難懂的字眼,各個在線程序同樣繁複,所以仍然要適度地提供電話服務或是面對面的協助。

(二)網路聽取供詞會否和面對面不一樣?

透過視訊作供並非新鮮事,過往涉及性侵、殺人等嚴重案件時,有些受害人不願意在庭上露面見到疑犯,法庭也會按情況容許個別人士不必出庭,透過其他途徑作供。

有意見認為,讓當事人在家中透過視像作供,可讓他們沒有那麼緊張,但同時亦有可能有些人希望在法官面前訴說自己的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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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18%的人是完全沒有單獨使用數位工具的能力。

網路交流與現實交流是有明確分別,有英國的法律界人士已經提出顧慮,出庭人士沒有親自在法庭上宣誓和對著法官說話,是否感受到法庭的莊嚴?

2010年英國司法部曾作出研究,發現當事人在警署透過視像接受審訊,會令當事人更易認罪和被判較長的刑期。不過有關研究所包括的個案數量不多,並未具備充分的廣泛性。

蓋思透露,英國有法律院校正做實驗,驗證法官及陪審員在網路與現場聽取供詞,會否作出不一樣的裁決,但由於未開始全面實行網路法庭,這些實驗未必能全面反映實際操作的情況。

至於會否導致當事人沒有那麼誠實?有英國法律界人士曾這樣說:「就算在實體法庭,也有很多人不說真話。」

(三)當事人是否覺得接受了公平審訊?

英國非政府組織「司法改革」(Transform Justice)警告,當事人即使為輕微罪案認罪,同樣會留有案底,質疑網路聆訊是否讓當事人充分感受到刑事認罪的後果,擔心當事人為求方便,隨便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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