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司法訴訟大突破?「網路法院」和「數位審訊」的優勢與隱憂

2017-11-16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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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已經可以透過網路審理案件了嗎?(BBC中文網)

法庭已經可以透過網路審理案件了嗎?(BBC中文網)

試想像你在家中打開電腦,透過視訊與法官對話、作供與接受對方律師盤問,以前這個想法或許會被視為天馬行空,但隨著科技進步,世界各地愈來愈多城市把法律訴訟網路化。所謂法律數位化,已不僅是把法庭文件放在網路查閲、或直播審訊一般簡單,而是從入稟、提交證供證物以至案件審理,當事人都不用親自到法庭,而是一併透過網路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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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拿大、荷蘭、中國、新加坡、英國也在驗證網路仲裁審理民事案件的可能性,由涉網案件、小額欠債、以至辦理離婚,都全數在網路處理。BBC中文訪問了英國法律學者蓋恩(Hazel Genn),了解網路法院的發展。蓋恩認為,推行網路法院不能操之過急,要循序漸進,否則無法保障當事人的利益。

網路法院的起源

網路法庭的起源是線上糾紛解決機制(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專門處理電子商務相關的問題,當事人透過電腦在網路提交仲裁,雙方在線上進行調解,或是透過仲裁員作出裁決。

這個機制在90年代開始便在美國試驗推行,當時智慧型手機還未普及,不是家家戶戶都有網路。

當時其中一個前瞻性重點項目是美國麻州大學的平台,協助處理eBay等公司的網路拍賣爭議,讓投訴方和被訴方透過網路平台交涉,最初的案件只是用電郵溝通。

不過並非所有網路審訊平台都發展順利,美國密西根州早於2002年就立法希望成立網路法院,但當時技術和網路普及程度都還不算成熟,法院最終得不到資助令計劃告吹。

之後歐盟、亞洲多個國家也開始建立相關平台,大部分都是設立線上調解系統,特別是針對網路消費糾紛。而中國在2004年推出中國線上爭議解決中心。在西方國家,這些平台起初大部分是私營或非牟利機構,又或是由網路公司自行設立投訴與調解機制。

這些平台有明顯的好處:成本較傳統法律程序低、處理案件的效率更高、投訴方與被訴方能夠有更大自主權、沒有地域限制。但缺點是監管上存在難度和透明度不足的問題,外界難以獲悉到底雙方如何達成共識調解、或是線上仲裁進行的具體情況。

中國首家網路法院

中國網路電子數據研究院副院長徐敏在2017中國網路大會上表示,隨著網路快速發展,各種與網路相關的糾紛和訴訟大量增加,傳統審判模式不能夠適應需求。

這些案件具有明顯「跨地域、海量、小額」等特性,有時候會發生「消費者在北京、商家在杭州、借款人在廣州、貸款平台在上海」的情況,如果按照傳統方式處理審批,對原告來說維權成本會太高,法院也要承擔高昂的審理成本,最終浪費了社會資源。

中國杭州網路法院今年8月正式掛牌。這個法院主要處理網路案件,處理小額網路購物、服務等,亦包括網路侵權、網路域名糾紛、侵害他人人格等民事、行政案件。

據新華社報道,法院打破了時間、空間限制,把以前需要在庭審完成的環節移到開庭前完成,庭審集中處理雙方爭議焦點問題辯論,節省時間。

據介紹,杭州網路法院建立了融合當事人在線起訴、應訴、舉證、質證、參加庭審,以及法官立案、分案、審理、評議、判決、執行等訴訟全流程功能模塊的平台,將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科技融合於審判執行全流程。

具體流程可以分為以下七個步驟:

1. 原告使用手機號碼註冊賬號後,在線填寫訴狀、提交相應的證據材料,勾選所需依據的法律條文

2. 系統會自動提取電子商務平台的當事人身份信息、網路交易過程及各類表單數據,最大限度實現網絡證據在線一鍵式引入。

3. 當事人可以隨時在線提交各類電子化證據,而質證也在網路完成,系統會提示當事人針對每一項證據都一一填寫質詢意見。

4. 系統將自動向被告送達訴訟訊息,被告可以上網登錄查看並提出抗辯。

5. 開庭時,法官獨自一人坐在審判台上,通過面前一塊大螢幕與訴訟雙方交流,法官可以隨時在上面點擊查看證據材料等各類訴訟文件,系統還會自動梳理出類似案例供法官參考。

6. 系統自動計算訴訟費用,當事人可通過支付寶或網銀繳納。

7. 如果不服判決,則轉移至中級人民法院作實體審理。

「我們的涉網案件遍布全國,派員參加訴訟的成本高,常常是贏了官司輸了錢,如果能夠在線庭審,將大大節省成本。」網易集團副總裁楊巍接受中國媒體訪問時說。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於志剛表示,作為全國首家網路法院,杭州網路法院在設立之初管轄的案件類型不宜過多。「刑事案件因涉及偵查機關和檢察機關,目前還不宜推行。」他對中國媒體說。

至於為甚麼會在杭州建立首家法院,徐敏表示因為大型電子商務公司阿里巴巴誕生於杭州,大量消費糾紛均集中在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寶、支付寶等交易服務平台。

不願意透露名字的香港法律界人士對BBC中文說,要留意的是中國網路法院掌握大量民眾的訊息,民眾各種戶口實名化,在網路買賣的身份明確,所以當局容易核實網路證據、確認當事人身份,這種大數據庫在其他國家與地區會頗具爭議。

COURT LIVE BROADCASTING
中國早已試行直播審訊,例如一些案件,媒體獲准在法院裏收看庭上的審訊過程。

英國政府大力投資

英國政府計劃投資十億英鎊推動數碼審訊,未來方向不止是涉網案件,據政府提交的諮詢文件顯示,政府希望可以把案件擴展至辦理離婚、承繼遺產、交通相關罰款,政府認為許多簡單直接案件,根本不需要實體聆訊,甚至乎簡單的刑事案件亦可以數碼審訊方式處理,讓當事人可以一天內在警署透過視像認罪、接受審訊、被判刑和罰款。

英國的民事司法委員會建議,可以接受索償額不低於25,000英鎊的案件在網路法庭處理。

英國司法部亦已在部分地區試行網路仲裁,例如英國夫婦上網簡單填妥表格,便可申請離婚。英國《衛報》訪問線上辦離婚的男女,指離婚手續只需400英鎊,不用支付巨額離婚費令「彼此痛恨對方」。不過牽涉撫養權、贍養費等問題,仍然需要找律師協助打官司。

HAZEL GENN
蓋恩說,推行網路法院不能操之過急,要循序漸進,否則無法保障當事人的利益。

英國倫敦大學學院(UCL)法律學者蓋恩接受BBC中文訪問時說,英國的數位審訊目前仍然在計劃和實驗階段,有多個問題需要處理。

(一)能夠普及嗎?

雖然目前電腦和智能電話好像已經十分普及,但是否所有人都能夠有能力自行在網路入稟或作出投訴?

英國司法部的諮詢文件引述2013年英國政府數碼策略(Government Digital Strategy)的數字,全英國僅3成人能夠在沒有支援下自行使用數碼工具(Digital self-servers),18%的人是完全無法單獨使用數碼工具的能力(Digitally excluded)。蓋思稱,目前全球各地民眾在網路辦理仲裁時,表格上可能用上難懂的字眼,各個在線程序同樣繁複,所以仍然要適度地提供電話服務或是面對面的協助。

(二)網路聽取供詞會否和面對面不一樣?

透過視訊作供並非新鮮事,過往涉及性侵、殺人等嚴重案件時,有些受害人不願意在庭上露面見到疑犯,法庭也會按情況容許個別人士不必出庭,透過其他途徑作供。

有意見認為,讓當事人在家中透過視像作供,可讓他們沒有那麼緊張,但同時亦有可能有些人希望在法官面前訴說自己的冤情。

GAVEL
英國18%的人是完全沒有單獨使用數位工具的能力。

網路交流與現實交流是有明確分別,有英國的法律界人士已經提出顧慮,出庭人士沒有親自在法庭上宣誓和對著法官說話,是否感受到法庭的莊嚴?

2010年英國司法部曾作出研究,發現當事人在警署透過視像接受審訊,會令當事人更易認罪和被判較長的刑期。不過有關研究所包括的個案數量不多,並未具備充分的廣泛性。

蓋思透露,英國有法律院校正做實驗,驗證法官及陪審員在網路與現場聽取供詞,會否作出不一樣的裁決,但由於未開始全面實行網路法庭,這些實驗未必能全面反映實際操作的情況。

至於會否導致當事人沒有那麼誠實?有英國法律界人士曾這樣說:「就算在實體法庭,也有很多人不說真話。」

(三)當事人是否覺得接受了公平審訊?

英國非政府組織「司法改革」(Transform Justice)警告,當事人即使為輕微罪案認罪,同樣會留有案底,質疑網路聆訊是否讓當事人充分感受到刑事認罪的後果,擔心當事人為求方便,隨便認罪。

英國御用大律師、律師公會主席安德魯‧蘭登(Andrew Langdon)表示,要小心落實虛擬審訊,不可以讓辯方為求方便而承認一些他們根本沒有干犯的罪行。

蓋思強調,讓當事人信任和尊重網路法庭裁決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是否達至法理公義,是她關心的事情。

BALANCE
學者認為網路法院勢在必行,但無論業界和民眾都需要具備參與網路仲裁的能力。

(四)具體操作的困難?

虛擬法院具體操作是一大挑戰,首先要核實出庭人士身分,審訊時也要確保他們連線時順暢,其穩定性並不是法庭掌控之內。如果要在警署、或社區中心設立視像房間,同樣增加成本。

而目前網路仲裁另一難處,就是原訴要得悉被告身分和聯絡方法。

BBC中文網了解到,加拿大卑詩省的民事審裁處(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規定投訴人在申請案件時,要自行填寫被訴方的資料,如未能找出被訴方的身分和聯絡,始終需要找律師或其他人士幫忙。

加拿大的民事審裁處接受金額少於5,000加拿大元的分契及小額錢債案,例如租戶不交租金,業主可以在審裁處追討。根據當局文件,這個網路審裁處「鼓勵用合作、解決問題的手法而不是傳統的法庭模式」來解決糾紛,目標是「提高時效性及司法公正」。

而另一方面,如何確保媒體能夠在網路審理案件期間跟進案件,同樣是一大難題。部分國家與地區是容許媒體在庭內拍攝,或是好像中國會網路直播,這種後面這種做法被部分法律界人士批評,認為這等同公審犯人,強迫他們在全世界面前認罪。

英國司法部計劃仿效目前讓媒體旁聽、但不容拍攝錄影的做法。

(五)法律界凖備好了嗎?

蓋思表示,雖然英國政府大力支持數碼審訊,但推行網路法院不能操之過急,要循序漸進,否則無法保障人民的利益。

她指目前英國仍然是逐步在不同地區、不同範疇做實驗,未來能否把不同範疇的案件統整在同一個系統,將會是一大挑戰,同時也要面對網絡安全的風險。

她認為法官、律師都需要接受新一套的訓練,讓他們適應如何在網路世代打官司和審理案件。

不過她肯定的是,在可見的將來,重大案件仍然需要當事人出庭審理,電腦難以全面取代法官,「不會有讓電腦去裁決案件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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