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費當保護費 中國財經媒體手段惡劣

2014-09-11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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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供述:「負面報導出來後,被報導的公司就會主動找上門來,或者通過公關公司找我們談合作,一般都是以廣告合同的形式,費用大致在20萬至30萬元之間。」廣告合同一旦簽好,他就會通知編輯部門將網上的相關負面報導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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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那些被負面報導的企業並不需要在21世紀網投放廣告。」劉冬說,這是企業為了息事寧人被迫支付的費用,也可以說是「保護費」或者「拜山頭」。那麼,為什麼眾多企業都會選擇息事寧人,乖乖交納「保護費」?

為了上市順利 企業不惜一切

劉冬坦言:「一個企業上市,會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那麼企業在準備上市的過程中,如果媒體上出現了針對該企業的負面新聞,這個企業上市就會擱淺,或者被證監會調查而取消上市資格。所以,企業在上市前會不惜一切代價維護正面形象,不能出現負面報導,不管這些報道是真實的,還是不真實的。」

21世紀網記者王卓銘說,用負面報導敲詐企業是行業內的潛規則。「這也是集體行為,公司上下都這麼幹。」報社管理層對21世紀網的業績考核中,有一條就是要覆蓋70%至75%的當年新上市企業,與它們簽訂廣告合同,每年都有數千萬元的指標。

劉冬說:「簽訂合同後,我們會把這些企業名單統一交給採編部門,要求他們不寫這些企業的負面新聞。」如果還是有記者「不慎」報導了其中一些企業,對於有長期合同、關係較好的公司,就會馬上撤稿;對於關係一般、短期合同的公司,就會要求對方增加廣告費用或者延長廣告年限。

雲南企業祥雲飛龍就有過類似的遭遇。2014年6月,21世紀網記者朱益民對祥雲飛龍進行了一個月的秘密採訪,並撰寫負面報導準備上網。

深圳鑫麒麟公司負責人邢達說:「他們打電話給祥雲飛龍的高層,並且發採訪提綱。祥雲飛龍是我公司的客戶,而且之前跟21世紀網已經簽了30萬元的合作協議,可他們還是寫了負面報導。」「祥雲飛龍的高層很氣憤,讓我幫忙公關21世紀網。我當時找到了劉冬、周斌,但他們說沒什麼辦法,不會輕易撤掉。劉冬要我去跟廣告部的莫寶泉商量。」

邢達找到莫寶泉後,對方給他開了條件:「要客戶(祥雲飛龍)與他們重新簽訂為期3年、總額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廣告合同,第一年的錢要儘快付,這樣才可以把朱益民的文章從網上撤掉。」祥雲飛龍當時正借殼上市,高層為了維護企業形象,只好同意支付這筆費用。

據劉冬供述,在21世紀網的廣告費用中,還專門留取了一部分作為「主編基金」。稿件被撤掉的記者會獲得考核加分,到了年底,根據各個記者的分值發放不同數額的獎金,作為撤稿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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