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費當保護費 中國財經媒體手段惡劣

2014-09-11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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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路媒體21世紀網涉嫌以負面報導做要挾,向企業收取保護費。(取自網路)

中國網路媒體21世紀網涉嫌以負面報導做要挾,向企業收取保護費。(取自網路)

9月7日,在上海公安某關押場所,涉嫌犯罪的21世紀網總裁劉冬如是懺悔「媒體作為一種公權力,如果使用它的人心懷不端,造成的危害將無法想像。長此以往,我們不僅不會成為社會進步的推動者,相反會成為價值毀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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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的21世紀網涉嫌嚴重經濟犯罪案件仍在持續發酵。這起案件因何進入警方視線?目前有何最新進展?由此將揭開怎樣的黑幕?隨著偵辦的逐步深入,是否會引發更大風暴?《新華社》做了深入報導。

廣告費等於保護費 非法牟利數億元

9月3日晚間,上海市公安局通報的一條消息,驚起波瀾萬千:「上海市公安局於日前偵破一起特大新聞敲詐案件,涉案的21世紀網主編和相關管理、採編、經營人員及上海潤言、深圳鑫麒麟兩家公關公司負責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涉及上海、北京、廣東等省區市的數十家企業。」

消息公布的次日,關於財經新聞行業「有償沉默」的討論即在網上散播開來。有人直言「有償沉默」是業內公開的秘密,追究起來可以入刑,被查是早晚的事。也有人發問:這次為什麼是21世紀網出事?

《新華社》指出,21世紀網被公安機關盯上,正是源於一些企業和個人的舉報。多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顯示,被21世紀網涉嫌敲詐過的企業「實在太多」,站出來舉報的還只是小部分。

《21世紀經濟報導》副主編、21世紀網總裁劉冬表示,21世紀網本是《21世紀經濟報導》的網路版,2010年出於發展考慮,管理階層決定讓21世紀網獨立運營、獨立核算,由劉冬擔任負責人。

劉冬說:「我們的策略就是利用報紙的影響力,迅速拷貝報紙的新聞模式,刊登原創性、以深度見長的負面報導,吸引擬上市或已上市公司的關注。」當時,國內企業正以日均十多家的速度大量上市,為財經媒體提供了巨大的牟利空間。

劉冬四處招兵買馬,作出明確分工:主編周斌負責新聞採編工作,廣告部副總經理莫寶泉等人負責廣告業務,與企業洽談「合作」事宜。

不交廣告費 負面新聞伺候

專案組查明,21世紀網通過公關公司招攬介紹和業內新聞記者物色篩選等方式,尋找具有上市、擬上市、重組、轉型等題材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業作為目標。對於願意合作的企業,在收取高額費用後,通過誇大正面事實或掩蓋負面問題進行正面報導;對不合作的企業,則發布負面報導,以此要挾企業投放廣告或簽訂合作協議,單位和個人從中獲取高額廣告費。

按照劉冬的指示,周斌每周組織召開選題會議,選擇未與21世紀網建立合作關係的公司,撰寫負面報導;涉及重大、敏感題材的,則報給劉冬審定。

周斌供述:「負面報導出來後,被報導的公司就會主動找上門來,或者通過公關公司找我們談合作,一般都是以廣告合同的形式,費用大致在20萬至30萬元之間。」廣告合同一旦簽好,他就會通知編輯部門將網上的相關負面報導刪除。

「實際上,那些被負面報導的企業並不需要在21世紀網投放廣告。」劉冬說,這是企業為了息事寧人被迫支付的費用,也可以說是「保護費」或者「拜山頭」。那麼,為什麼眾多企業都會選擇息事寧人,乖乖交納「保護費」?

為了上市順利 企業不惜一切

劉冬坦言:「一個企業上市,會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那麼企業在準備上市的過程中,如果媒體上出現了針對該企業的負面新聞,這個企業上市就會擱淺,或者被證監會調查而取消上市資格。所以,企業在上市前會不惜一切代價維護正面形象,不能出現負面報導,不管這些報道是真實的,還是不真實的。」

21世紀網記者王卓銘說,用負面報導敲詐企業是行業內的潛規則。「這也是集體行為,公司上下都這麼幹。」報社管理層對21世紀網的業績考核中,有一條就是要覆蓋70%至75%的當年新上市企業,與它們簽訂廣告合同,每年都有數千萬元的指標。

劉冬說:「簽訂合同後,我們會把這些企業名單統一交給採編部門,要求他們不寫這些企業的負面新聞。」如果還是有記者「不慎」報導了其中一些企業,對於有長期合同、關係較好的公司,就會馬上撤稿;對於關係一般、短期合同的公司,就會要求對方增加廣告費用或者延長廣告年限。

雲南企業祥雲飛龍就有過類似的遭遇。2014年6月,21世紀網記者朱益民對祥雲飛龍進行了一個月的秘密採訪,並撰寫負面報導準備上網。

深圳鑫麒麟公司負責人邢達說:「他們打電話給祥雲飛龍的高層,並且發採訪提綱。祥雲飛龍是我公司的客戶,而且之前跟21世紀網已經簽了30萬元的合作協議,可他們還是寫了負面報導。」「祥雲飛龍的高層很氣憤,讓我幫忙公關21世紀網。我當時找到了劉冬、周斌,但他們說沒什麼辦法,不會輕易撤掉。劉冬要我去跟廣告部的莫寶泉商量。」

邢達找到莫寶泉後,對方給他開了條件:「要客戶(祥雲飛龍)與他們重新簽訂為期3年、總額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廣告合同,第一年的錢要儘快付,這樣才可以把朱益民的文章從網上撤掉。」祥雲飛龍當時正借殼上市,高層為了維護企業形象,只好同意支付這筆費用。

據劉冬供述,在21世紀網的廣告費用中,還專門留取了一部分作為「主編基金」。稿件被撤掉的記者會獲得考核加分,到了年底,根據各個記者的分值發放不同數額的獎金,作為撤稿的補償。

據專案組初步核查,2010年至今,21世紀網平均每年與100多家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簽訂「廣告合同」,累計收取費用數億元。

財經公關扮掮客 犯罪鏈產業化

被捲入的上海潤言和深圳鑫麒麟,都是在業內堪稱領頭羊的財經公關公司。在21世紀網大肆收取「保護費」的過程中,財經公關公司與之相互勾結、共同獲利,而且數額巨大。

上海潤言董事長連春暉是公司的創始人。她說,作為資深的從業者,自己見證了財經媒體公關行業的起源、發展和沉淪,「2005年,A股上市公司進入股權分置改革。從這個時候起,部分『先知先覺』的媒體就開始探索以負面報導相要挾的『合作』模式。」

連春暉回憶,上市公司開始關注到媒體壓力,有不少企業不得不花錢消災,這種模式由此初具雛形;在後來的企業上市高潮期,被更多媒體爭相效倣、直接複製,呈大範圍擴張的態勢。

上市企業對媒體態度的變化也令連春暉印象深刻。2009年開始,她去競標擬上市企業客戶時,對方的第一句話就是:「你們和媒體的關係如何?能不能消除負面新聞?」「也就是說,擬上市企業已經把媒體工作替代路演推介,作為最重要的公關需求了。」

從2010年起,財經媒體公關行業的亂象越來越嚴重,無論是一線財經媒體還是二三線財經媒體,都想分一杯羹。如果企業沒有向各路媒體告知合作意向,則基本上難以倖免於負面報導。

紛呈的亂象還不止於此。為了將合作關係維繫得更緊密,上海潤言、深圳鑫麒麟等財經公關公司還會對部分21世紀網高管「公關」,其手段既有請客、送禮,也有涉嫌行賄行為,金額從數十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

在巨大利益的誘惑下,一些21世紀網的工作人員私下開辦公關公司,肆無忌憚實行新聞敲詐。還有部分人員涉嫌內幕交易,故意以負面報導導致相關企業股價下跌,進而大量做空獲取鉅額利益。

連春暉說:「這種扭曲的交易不斷生長,成為現實中的一大市場毒瘤。上市企業對這種媒體環境既恐懼又無奈,除了『合作』別無選擇,基本上被綁架了。」然而,這種媒體環境卻成為了財經公關公司與一些財經媒體「互利共贏」、非法牟利的溫床。

上海潤言執行董事陶凱供述,自2009年起,潤言就開始與財經類媒體合作,促成企業客戶與媒體簽訂「廣告合同」,換取媒體對企業客戶的負面新聞少報導、不報導的效果,即所謂的「媒體維護」「有償沉默」或「有償不聞」。

劉冬在供述中也談到:「為防止我們報導企業的負面新聞,財經公關公司會物色即將上市的企業,以簽訂廣告合同的方式提前『拜山頭』,主動讓我們封口。」

新聞敲詐 報導勒索 蔚為風潮

「財經公關公司的生存之道就是左右逢源。」對於上市公司來說,出於對負面新聞報導的擔心,對其有所求;對於財經媒體來說,如果有良好的合作關係,也可以擴大「廣告客戶」的來源。特別是媒體為了規避風險,不願意直接出面與企業簽廣告合同的情況下,財經公關公司就是極重要的牽線搭橋者。

財經公關公司的收入主要來自四種方式:一是與企業客戶簽訂合作協議,客戶交一筆媒體公關服務費,每年20萬至50萬元;二是為客戶辦酒會等活動收取的服務費;三是通過給媒體「拉廣告」的方式賺取返點,一般是廣告合同標的額的5%至10%;四是作為代理,賺取給媒體「拉廣告」的差價。

對於這個「差價」,陶凱做了進一步解釋:「具體來說,如果我和客戶談下來的廣告合同標的額是30萬元,但我和媒體談下來的是20萬元,這樣我就有10萬元的差價。」

廣告合同的覆蓋面之廣更令人咋舌,基本囊括所有上市企業和擬上市企業。如果是擬上市企業,廣告合同的有效期會持續到該企業上市;如果是已上市企業,則需要每年都和媒體簽訂廣告合同。2009年以來,上海潤言公司營業額達十數億元,深圳鑫麒麟營業額達數億元。

周斌說:「中國財經新聞的沉淪久矣,的確需要一場疾風暴雨的行動來一次清理。而這從21世紀網開始,是不幸,也是幸運。我們所做的錯事被司法攔住,這才阻止了我們進一步錯下去,最終陷入犯罪深淵中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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