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恒君觀點:馬金瑜事件、女權主義與社會反家暴機制

2021-03-11 06:30

? 人氣

家暴問題不僅僅限於伴侶關係。從離婚後仍遭前夫燒死的「網紅」拉姆,到婚內攜子投奔好友的名記者馬金瑜,皆深刻共映家庭暴力對於社會廣泛的傷害。(圖/取自pixabay)

家暴問題不僅僅限於伴侶關係。從離婚後仍遭前夫燒死的「網紅」拉姆,到婚內攜子投奔好友的名記者馬金瑜,皆深刻共映家庭暴力對於社會廣泛的傷害。(圖/取自pixabay)

2019年德國柏林通過議會表決,設立三八國際婦女節為全民節假日。這是特立獨行的柏林在聯邦德國首領的全民節假日,其意義在於:「女權即人權」的社會人文思想,需要整個社會的關注、協作與推行。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全民節假日亦意味著多元層次的思考性:譬如,針對女性在權方結構中的傳統弱勢地位,女性所遭受的家庭暴力常被歸咎於父權制結構體系。但事實上,男性與兒童同樣也會淪為家暴犧牲品。譬如最近由《另一個拉姆》所引起廣泛關注的名記者馬金瑜家暴事件中,男主角札西也同樣自述遭到女方的家暴。

因此,在又一個已逾百年的國際婦女節來臨之際,基於反家暴機制所宣導的「科學」與「社會政治」角度,客觀深入地剖析馬金瑜事件及其交織折射的複雜現象,無疑具有深刻的社會意義。

首先,正如馬金瑜本人在《金瑜,還是那個金瑜》中清醒有力的認知——「個人的悲劇,不代表地域和族群」,德國反家暴學者與警方諮詢公文也普遍認為:家暴事件並非某地域、某族群、某文化獨有的現象,甚至也與經濟階層、教育程度等沒有必然聯繫。而在筆者親身接觸過的家暴事件中,既包括精英式德國聯邦議員家庭,也包含來自中產階層的韓國─臺灣留日學生的聯姻。

其次,家暴問題並不僅僅限於當前伴侶關係。從離婚之後多次報警、仍遭前夫在直播鏡頭之前追蹤燒死的「網紅」拉姆,到婚內攜子投奔好友、消失沉默三年的名記者馬金瑜,以及在幼兒園老師及鄰居多次干預下仍遭養父母虐待致死的韓國鄭仁案,深刻共映了家庭暴力對於社會廣泛的傷害。比起質疑受害者的種種不完美或不機智,其中更值得迫切關注的,顯然應該在於:社會該如何建立起有效的反家暴運作機制?

1. 家暴問題的獨特性與複雜性

家庭暴力並非孤立性事件,它的發生與持續恰恰是以人與人之間的親密關係為依托,並且暴力手段也是複雜及多方面的。針對女性家暴領域而言,2014年生效的《伊斯坦布爾公約》是迄今為止最全面的國際公約。根據其定義,女性在身體、精神(心理與情感)、性關係、經濟、社會活動等諸方面遭受的威脅與傷害,都應屬於家暴領域。

中國面對傳統文化及國情,在2016年實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中,暫時只將身體傷害與精神傷害納入家暴概念。但根據中國婦聯的統計,截至2019年底,在全國2.7億個家庭中,仍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並且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會選擇報警。因此,當名記者馬金瑜打破沉默、以另一個慘烈的拉姆自比,使得家暴事件以令人震驚的方式進一步進入輿論視野,這首先是對「清官難斷家務事」、「家醜不可外揚」等陳腐觀念的有力衝擊。

同時,正如中國婦聯在統計中所指出,家暴執法中存在認定難、取證難等問題。這是因為:在特定關係環境中,暴力鏈之中的人們已經形成特殊的情感關係與紐帶(譬如出於反復的原諒、憐憫或親子關係的考量,甚至是出於親友或家族之中的壓力等)。以馬金瑜事件為例,面對公眾的何以「數次擱置」離婚事宜的質疑,不得不指出是因擔心「安全問題」以及「三個孩子的撫養權」。

而在筆者所接觸的德國精英家庭的家暴中,被受害者遲遲不願報警,則是基於擔心孩子的成長心理、以及踏入政壇的施害者丈夫的聲譽。

尤其複雜的是:家庭暴力常常涉及不同的參與者和目擊者,而犯罪者、受害者和證人的立場都有可能會隨著時間而改變。這一科學常識有助於瞭解:為什麼馬金瑜及札西都先後指證/回應當地存在其所目睹的家暴事件(保姆),但貴德縣隨後發佈的官方調查卻堪稱「完美」,甚至出現與馬金瑜指證截然不同的、相關「證人」及當事人針對家暴現象矢口否認的局面。

正因家暴問題如此難以伸張正義,德國社會學者們呼籲,應進行廣泛的科學討論以及針對具體個案加深瞭解。其中,科學辯論的的在於「社會授權」,即產生並普及知識,以有效減少及預防家暴、並對受害者提供實質性幫助。因此,在馬金瑜事件中,不管是從愛情婚姻⻆度指責其為不切實際的「浪漫女文藝青年」,還是從其背負的電商微店經營債務⻆度質疑其出發點,都對家暴問題本身於事無補。

而從物質環境、個人職業生涯發展等方面嘲笑其跨階層戀愛的「失敗」,則更是落人了「偽女權主義」的陷阱:在那裡,女權自動與資本、市場相迎合,或以並肩於男性的個人高薪為單一成功標誌,而這恰恰就是父權制體系所期待的敘事規範。

2. 現有法律體系是否能解決家暴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在反家暴立法中,中國與韓國均屬於僅次於歐英美等地的准先進地帶,並且中國為意義深遠的第四屆世界婦女大會(1995年)舉辦地。這折射了家暴問題所牽涉的關鍵點,即現有法律體系針對受害人的保護是否迅速而到位?

在拉姆事件中,儘管拉姆及姐姐卓瑪多次向警方報警,但警方一直將其當作「家務事」處理,並未對施暴人採取任何懲戒措施;而當其帶著傷勢向當地婦聯求助時,據卓瑪聲稱,也因「其他女性的情況更糟」而未得到任何積極回應。

在馬金瑜事件的微博之下,也有家暴受害者分享個人經歷:當地婦聯面對家暴投訴的建議是「調解」或由受害者「起訴離婚」;而當其不堪騷擾報警時,本著「清官難斷家務事」的態度,「出警速度會很慢」,「不出人命就不管」。

而在最近發生的韓國鄭仁虐童案中,儘管托兒所老師、養父母的鄰居、兒科醫生均主動報警,但警方在調查時候都輕信養父母的說辭,既沒有立案調查,也沒有對幼童採取任何分離監護措施,而這最終導致年僅16個月的小鄭仁在遍體傷痕中,因無法得到及時救助而痛苦悲慘地死去。

這種種慘痛的教訓表明,深受儒家倫理文化影響(重視家庭秩序與和睦氣氛)的公權力或需進一步警醒:家暴問題首先是刑事犯罪問題;在此前提之下迅速介入、對受害者進行有效庇護,則是刻不容緩的關鍵步驟。這也正如拉姆去世之後,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聯合國紀念北京世界婦女大會25周年高級別會議所言:「保障婦之權益必須上升為一項國家意志」。

而就德國社會的反家暴機制而言,首先亦是經過女性跨黨派議員團體的大力推動,終使家暴問題於2002年由「家庭私事」(Privatangelegenheit)上升為刑事犯罪。其主要是基於憲法第二條:「人人有權享有生命和人身安全。人的自由是不可侵犯的。」

在此基礎之上,員警鼓勵受害者或目擊者勇敢撥打110報警,並會迅速抵達現場評估暴力行為,採取合理保護措施:如直接拘留肇事者,或直接將其驅逐離家數日並禁止返回;某些聯邦州還可由員警直接簽發暫時性接觸接近禁令。

這使得受害者能在較為安全的環境下安心尋求諮詢建議,譬如尋求當地救助中心的庇護或申請進一步民事保護,或要求檢方立案並提起刑事訴訟。

除報警之外,受害者也可直接向婦女庇護所、受害者支持組織(如「白指環 Weisser Ring」)等尋求幫助。此外,「女性家暴」等熱線電話提供365天、多達17種語言的免費諮詢,並出於安全目的採取保密方式。儘管如此,「婦女之家」等公益救助收容機構仍供不應求、且存在城鄉分佈不均的情況。

2019年底德國政府承諾,今後四年內將繼續為婦女救援機構與諮詢機構提供1.02億歐元資金。

由此可知,反家暴機制需要社會整體提高關注,並進行大量精力財力的投資,同時也需要法律體系與社會力量共同著力。而據中國反家暴領域截至2020年底的觀察,現階段中國在面對家暴問題時,尚存在人身安全保護令要求證據過高且由法院簽發、強制報告制度囿於鄉土習俗難以實現、員警缺乏專業培訓等問題;甚至因地域限制或有關部門與機構之間缺乏合作與聯網,而導致家暴庇護中心出現空置的局面。

這一方面使拉姆等急切尋求庇護的受害者無處躲藏,另一方面卻又造成寶貴的資源浪費,凸顯出當前反家暴機制的系統性、鏈條性缺失。

3. 馬金瑜事件是單一父權制性別壓迫嗎?

即使社會反家暴機制能對受害者提供有效庇護或隔離,社會仍需深入分析具體個案,以瞭解施暴的真實原因並進行預防。以馬金瑜事件為例,通過按時間主軸梳理各種媒體報導,對比夫妻雙方說辭等,不難發現,其不應簡單歸咎於父權制權力體系中一方對於另一方的性別壓迫,而在於與扶貧、草原生態相交織的,嵌人多重動態與張力的特殊情態網。

從享有聲譽的女記者與淳樸的高原養蜂人之間的一見鍾情,到結合之後定居草原共同開發扶助當地土特產等扶貧項目,馬金瑜與札西之間顯然共存過純淨的愛情與理想主義的情懷,這種平等而獨立的兩性關係並不存在永久性傾向的權力支配型結構。

其在農產品收購過程中因品質標準而引發爭吵乃至推搡,顯然屬於較為常見的「伴侶情境式暴力」(situational couple violence)或「情節侵犯衝突行為」(situativ übergriffiges Konfliktverhalten);而在這種模式中,暴力行動代表事實糾紛與口頭爭辯的升級,男女雙方均可淪為中輕度暴力的受害者。

但是,隨著高原傳統與商業文明的各種衝突、扶貧項目的經營不善,以及車禍帶來的孩子智力發育遲緩、自閉症等艱難問題,根據馬金瑜的單方面自述,不難觀察到,在一連串的打擊之中,「伴侶情境式暴力」的動態似乎朝著不對稱的權力支配的單向結構不斷惡化。但即使雙方在當前生活處境極度困窘的情況之下,仍不約而同地表明願承擔債務,並均願負擔起三個孩子的撫養權,說明兩人在相互指控的家庭暴力之外,均未喪失一定層面的真誠人性及道德責任感。

而這進一步表明:「伴侶情境式暴力」的升級,往往與其挫折艱難的特殊生活狀況有關。基於此,馬金瑜事件曝光之後,無論是其朋友圈通過眾籌等方式迅速解決其債務問題,還是採訪記者們對札西彷的解釋性主權的客觀尊重,均屬於社會力量對家暴受害者進行扶持與關注的有效干預手段。

與常見的漠不關心或無動於衷、目擊者甚至拒絕舉報等陳舊積習相比,正是此種具備迅速行動力的向善力量,或將促使更多處於黑暗地帶的家暴問題越來越勇敢地進人陽光領域,並受到廣泛的社會關注與監督。

作者強調,在「伴侶情境式暴力」或「情節侵犯衝突行為」模式中,男女皆有可能淪為中輕度暴力的受害者。(呂恒君提供)
在「伴侶情境式暴力」或「情節侵犯衝突行為」模式中,男女皆有可能淪為中輕度暴力的受害者。(呂恒君提供)

因此,從該意義而言,馬金瑜事件可謂是以「社會授權」而達成的反家暴機制進程中的一個里程碑。其恰似一記驚蟄的春雷,驚發起更廣泛的社會覺醒,並且也促使大家深深記住:善良而又勇敢的拉姆為生活所付出的堅韌努力、小鄭仁天使一樣歡快而又純真的笑意,以及草原上馬金瑜與札西初識時,那散發著香氣的、屬於愛情本身的樣子。而這一切,或許正是值得我們人類共同悉心呵護的珍品。

*作者為德國柏林洪堡大學亞非研究所哲學博士,獨立學者。本文原刊FT中文網,授權轉載。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