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中國《海警法》的來勢洶洶,日本政府25日在自民黨國防小組和安全保障調查會的聯席會議表示,外國公務船強行登陸尖閣諸島,可能被日方認定為「惡性犯罪」。那麼海上保安廳就可以基於《警察職務執行法》,動用武器壓制對方、實施「危害射擊」。日媒普遍認為,日本政府此時特別針對「外國公務船」表態,正是考慮到中國海警可能進入日本領海,意在加強對中方的威懾。
雖然當時與會議員多半肯定政府強硬表態,不過《產經新聞》指出,就算海上保安廳真的對外國公務船實施「為害射擊」,本質上這還是屬於警察行動,海保巡邏船的裝備也比不上噸位堪比軍艦、甚至配備大口徑機砲的中國海軍巡邏艦。日本如果僅以海上警察的配備對抗中國的「第二海軍」,顯然處境堪慮。就算現在修改《海保法》對於「行使軍事職能」的限制,要將海上保安廳的人員裝備軍事化,也不是一蹴可幾。
《產經》副主筆榊原智日前主張,日本面對未來在尖閣諸島的劣勢,應積極動用自衛隊因應,甚至直接登島常駐,才能嚇阻中國對尖閣諸島的步步進逼。日本《每日新聞》也引用自民黨的部分意見,認為光靠海保的「危害射擊」恐怕難以對抗中國的「第二海軍」。因為海保最大噸位的巡邏船僅6500噸,而中國海警萬噸巡邏艦上的機砲甚至可以直接擊落航空器、擊沉海上船隻,加上警察行動多所受限,盡快制定讓自衛隊參與領海治安任務的《領域警備法》,讓自衛隊來應對中國海警的威脅才是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