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過渡期與「六四」之後——「太空人」去了又回來
1982年9月,時任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訪問中國,正式提出香港前途談判。在此之前,《1981年英國國籍法》的通過,改變了香港人在英國的地位。已入英籍的香港人從CUCK重新歸類為英國屬土公民(British Overseas Territories Citizen; BDTC),相對於本土的英國公民(British Citizen),不再享有英國居留權和就業權,赴英定居程序與一般外國人無異。
1984年12月19日,《中英聯合聲明》在北京簽署,香港在1997年移交中國成為定局。英國在1986年再訂立《1986年香港(英國國籍)令》,創設英國國民(海外)身份(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BNO),讓香港BDTC在移交後能保持與英國的一定關係。
雖然《聯合聲明》簽訂後,香港社會上已經開始有移民的討論,但真正引爆移民潮的還是1989年「六四」事件。香港經歷了上百萬居民上街聲援北京學運的情景之後,天安門鎮壓留下的陰影籠罩香港。資深記者謝志峰、鄧翼群在合著《曾是香港蠱惑男》中形容,「更多香港人對主權移交後的前景感到悲觀和恐懼」。
此後一段時間,各國領事館或英聯邦國家駐港專員公署外大批港人排隊領取移民申請表格的場景不時出現在新聞報道中。1989年4月,港英政府行政司曹廣榮在英屬香港立法局會議上回答有關移民情況的議員質詢時介紹說,加拿大是最多港人選擇的移民目的地,其次是美國和澳大利亞。
謝志峰、鄧翼群的著作就提到,加拿大卑詩省(英屬哥倫比亞省;BC省)列治文市(Richmond, British Columbia)從此成為了另一個「小香港」。謝志峰還這樣形容他本人與妻子申請移民加拿大時有多容易:「初時以為要考英文(參加英語水平考試)之類,未想到順利無比,什麼都不用考,連領事館都不用去,已有批文接受我們移民。」
從香港保安局向BBC中文提供的香港居民移居外地的估算數字所見,1985年有2.23萬人移居外地,1986年略為回落至1.9萬,但此後持續上升至1992年的最高峰6.6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