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是衝鋒隊第4隊指揮官的高級督察黃家倫強調隊員從未騷擾或阻礙救援,他和同袍在現場發現周梓樂正被搶救時,其隊員一度問有沒有事情可以幫忙,但救護員叫警員不要騷擾他們,要求警員離開。
被問到警方當時為何不跟進傷者情況和考慮如何把傷者更及時送院等問題,黃家倫回應說,警方「有更高層次的考慮」,當時要找出「隱藏的暴力示威者」及「清除威脅」,保障所有人安全。
在現場協助救援的義務急救員華夏在庭上表示,當時防暴警察「行為上」沒有阻礙救援,但曾要求義務急救員離開,警方代表律師質疑他如何分辨誰說這句話時,華夏改口稱不肯定是否警方要求他們離開。
年僅17歲的義務急救員曾朗軒指,當時防暴警察與現場的消防員和救護員交涉,期間有街坊要求警員離開,警方沒有向前行,亦無阻撓教援。
曾朗軒在救護員抵步前最先為周梓樂檢查,用考取急救證的訓練量度了周梓樂的血含氧量和脈搏等維生指數,以及紀錄骨折情況,之後他跟隨救護車與傷者同到醫院。死因裁判官讚揚曾朗軒急救經驗與醫生無分別,並替周父、周母向他表達感謝,成為庭上感人一幕。
代表警方的大律師熊健民結案陳詞時認為,證人口供顯示警方並無阻撓教援,警方無主動留下救援只是「各施其職」,讓救護員急救,他批評一年過後,坊間對警方的批評是「無任何實質說法、無理據支持」,反問「為何還有批評警方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