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山專欄:百年大同「淪陷」─私有企業在台灣被全面共產化危機

2020-10-28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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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在總統蔡英文(見圖)執政的4年多內,以「社會化」「公益化」「民主化」為名,將台灣企業機構及其統理權機構組織,予以變性變質,甚至逕予「充公」「沒入」。(資料照,陳品佑攝)

筆者認為,在總統蔡英文(見圖)執政的4年多內,以「社會化」「公益化」「民主化」為名,將台灣企業機構及其統理權機構組織,予以變性變質,甚至逕予「充公」「沒入」。(資料照,陳品佑攝)

2020年第三季即進入第四季之際,台灣接續發生了百年水利會被蔡政府豪奪強制沒入改制為行政機關,以及百年老店大同公司遭遇綠色資本惡意侵奪淪陷,已經非常昭昭日月顯示,台灣自由企業經濟正淪落陷入「被共產化」大危機時代;私有財產基礎的民間經濟部門在可預見未來會否因遭受強制共產化而消蝕殆盡,讓整個台灣又重回七十年前「祇有公營機構沒有民營企業」的絕對計畫經濟時代,或蘇聯所定位的典型共產主義經濟社會,已成為國際經濟觀察家矚目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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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即將左傾大翻轉成為社會主義經濟國家?

百年大同淪陷於綠色資本,堪稱是台灣政經發展上,甚具撼動力的「十月驚奇」;與前此不久水利會之「被充公」,可以並稱是台灣經濟體制即將從民生主義經濟,向左大翻轉成為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國家的重要開端;這一攸關我們國家經濟社會本質「變質」「變性」的重大發展,值得台灣高知低愚全體國民一致注目與關切。

今年七月民進黨蔡政府做了一個唯有共產主義社會政府才敢做也才做得到的「驚世國政」,將完全是民間私有財產的公共機構「水利會」予以「明目張膽地」沒入充公(nationalization)「行政機關化」(實是納為執政黨附隨組織「黨私御用」),但這種驚世猛政在台灣社會,竟然會「水波不興」,一點反應或反對聲息都沒有;純粹民間私有財產之組織機構,就這樣,靜悄悄的被「平順的充公」了。

前國民黨中常委林挺生畢生經營的百年企業大同公司,雖然不是「充公」,但卻被綠色資本手套給「充為黨私」了,盛名綠掌櫃之一的林文淵即將出面「接收」這家百年老店成為「新任大同公司董事長」,自然也就讓在台灣純粹民間私有財產的大同公司,逕直成為綠色執政黨的「附隨組織(黨營事業?)」了。

看見台灣民間企業將全面「被社會化」端倪

百年大同公司被綠化易手淪陷,是得到反財團「社會民粹」大力聲援支持的。尤其是,許多所謂「多元領域的專家學者」,迭迭從社會主義經濟學或更極端的共產主義經濟學立場,反對「私有財產制部門的經社份額過度膨脹擴張與霸強」;另又有部份所謂財政學者專家與財務管理學者專家,則亦以共產主義價值觀出發,主張「私人或家族資金資產及財務決策權不能過度集中或獨佔」不支持老店大同,甚至聲言必須「打破家族企業家神話」;自命是非自由市場派經營管理學者專家,則以「慣老闆」「霸道老闆」及「專制獨裁企業家」理由強力支持「企業社會化」。

其結果是,在最近通過的新公司法修正案及證監會「公司治理」準則中,竟將原屬道德勸說的「企業社會責任論」與「董監事會組成剛性份額規範說」所主張的「董事會構成,外部董事席次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一一都變成了「可執行的」必須「剛性強制實施」之企業建置營運的剛性法治準則。

其中以公司法的修法完成,是肇致台灣民間企業公司都必須被強制「社會化」的「可執法」,堪稱重要里程碑。

企業終必「被共產化」「被公營化/被綠色黨化」新宿命

2018年8月1日修正的《公司法》第一條:

「 第 1 條

   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

   公司經營業務,應遵守法令及商業倫理規範,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以善盡其社會責任。」

《公司法》這一條文在蔡英文獨裁統治機制下被「合乎法制程序」訂定入法,就注定台灣所有自由市場民間私有財產構成的企業公司組織及或營利事業單位,都必須要走上必然「被社會化」之路,已經超過一個半世紀時間全世界所公認的:民間私有財產為主體的企業公司機構,是全世界自由市場經濟社會的最重要基石之說法,至此正式破功,且亦因此必將肇致整體自由市場經濟「強制向左大轉化」,紛紛成為社會主義,甚至是極端共產主義國家,到了那時候,台灣社會所有企業廠商也都將變成為「非營利社會企業」或根本祇剩下國家資本主義的國營事業或行政機構附隨的「公益企業」或「營利的非政府組織」,乃可能在台灣存續發展。而民間部門真正私有財產制的,將祇剩下零散無力的「個體戶」或「自營事業者」,其稍有規模能力的企業廠商,就再也沒有人會願意還繼續想要「股票公開發行」「追求股票上櫃上市」,做為事業永續發展之願景了;為了趨避剛性公司法規範,祇要企業發展成長到「門檻下限邊緣」,就改採事業部制或拆分成「中小企業」。

大同公司21日召開臨時股東會重新改選董事,當選董事王光祥(右)、林宏信(左)會後合影。(柯承惠攝)
筆者認為,前國民黨中常委林挺生創立的大同公司,被綠色資本手套給「充為黨私」,成為綠色執政黨的「附隨組織」。圖為新當選董事王光祥(右)、林宏信(左)。(資料照,柯承惠攝)

一場連根拔起卻不見流血的企業經濟大革命

當然,今天所「罕見」民間私有財產企業公司之「社會化」,並非台灣所獨有,實乃1980年代後一股強大的全球性先進社會發展趨勢:崛興於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期「企業社會責任論」,其出發點無非就是市場經濟公司法制的一大反動。

在自由開放市場經濟體制中,企業(firm or corporation)原本就是一千五百年來,任何一種經濟社會型態中,在私經濟部門由每一個人自有財產結合的映現實體;可是現今當政的蔡英文政府,卻企圖在極短時間內,要全面性予以「偽正義轉型」,使其「自然」成為「不再純粹是民間私有財產制的企業經濟」;這一做法無非是,從整個台灣社會之根本,徹頭徹尾進行一場「不見流血的」企業經濟大革命。

企業(corporate or corporation)最早成立於西元527-565年東羅馬帝國拜占庭皇朝查士丁尼一世(Justinian)時代的羅馬法典(Roman Law),當時的所謂企業,指的就是,除了中央及地方政府組織機構以外的「民間私人之結合」的機構組織,可以從事宗教事務、人民婚喪居家生活事宜,及各種領域行業事務、政治經濟社會公共公益事務。羅馬法典所確立至今的種種「企業」,都擁有純粹私有財產權,具有完整獨立法人格,可以有效進行自由市場之契約交易行為,並擁有不受政府行政權任意干預介入之「不相干涉」的特權與自由。

私有財產制企業經濟自律職能神聖性之挑戰

也就是說,將近兩千年的歷史過往時間,企業的所有權歸屬、組織架構型態與營運管理方式,都一直就是「私經濟自有財產的結合映現實體」,也一直是一個國家社會具體存在的民間私有財產及其結合具備的法人格;首見例外分歧主張是,十九世紀崛起的共產主義政經體制,打從開始就完全反對「私有財產制」之存在,認定「私有財產制」是資本主義經濟的根基,是企業家剝削勞動果實的「理由」,而一心一意亟思將任何類型企業「沒入」「充公」或「社會化」「共產化」。其非遭赤化的既有自由市場經濟社會,則仍然維繫私有財產為根本的企業組織型態。

不過,既往以來長存的自由市場經濟社會「企業」,到了廿世紀30年代起始,也漸漸出現「理論上的鬆動」:1932年兩位美國學者Adolph A. Berle, Jr.及Gardner C. Means合著的經典之作《現代企業公司與私有財產制》(The modern Corporation and Private Property),1937年另一位著名諾貝爾獎學者寇斯(Ronald Coase)的大作《廠商的本質》(The Nature of the Firm),也開始在企業的職能與本質上,注入了「道德律與倫理說」的新生具體政策思維意涵。

洎自1980年初,《企業社會責任論》(CSR)崛興與風行,但其主張與公共政策建議,則仍絕大多數停留在「非屬法律強制執行的」道德勸說範疇階段。

企業經營社會化到統理機構社會化之發展

剛開始祇是純粹屬於理想主義學者專家的研究論述與道德勸進的「軟性要求」,而且都僅限於企業經理層次(administration level)以下之企業營運要求,但是到了1990年代中期之後,此一論述訴求,慢慢從原本軟性要求變成了漸漸剛性的「入法成規」硬規則,而且更從經理層次典範,上升為統理層次(governance level)典範,也就是對於《統理機構規範》,不再囿限於營運操作及事業市場作業策略,而向上提升至「所有權構成」「企業監理控制」「事業盈虧成敗責任的外部化」以及「事業資源分配」之上。

最近兩年,在國際社會關於「企業統理社會化」的討論甚多,而且漸漸出現,如何將董事會機構組織予以類似「民粹化/民主化」變造之論述研討;可是這研討在台灣,竟成為蔡英文「冒進共產主義化」經濟治國偏激急先鋒的先聲戰略。

依托OECD公司統理原則基準的劇毒雞毛令箭

已經在世界範圍被公認為良好公司統理國際基準的1999年《OECD公司統理原則》(OECD 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1999)發佈以來,目前已然成為大多數OECD和非OECD國家,政府、監管機構、投資人、公司和相關利益相關人(stakeholders)大量運用《原則》。與廿世紀以來《現代企業管理》原理及實務都聚焦於探論《企業治理》(Business Administration or corporate operating management)層次對外對內關係之效能與效率者,所大不相同的是,《公司統理》(corporate governance)的研討重心則側重在「治理」(administrative)以上層次「統理」的協調溝通交易、利害融合調適、抉擇替換談判、長期短期政策願景利益折衝之效能與效率。

《企業治理》是在《公司統理》既定的組織架構與制度機制秩序之下,所進行的「內部管理」與「對外營運策略抉擇」,此與《公司統理》所涉及的「組織權力構成與配置」「對外全權責任承擔」「對外產業關係及政治社會關係之協調與管理」情況,是大不相同的。

《OECD公司統理基準》所最聚焦關注的「組織權力構成與配置」,重點集中於股東權利與關鍵所有權功能之監理,因此,《公司統理》框架應該保護和促進股東權利的行使:

A. 股東基本權利包括:

1)可靠的所有權登記辦法;2)委託他人管理股份或向他人轉讓股份;

3)定期、及時地獲得公司的實質性資訊;4)參加股東大會並投票;

5)選舉和罷免董事會成員;6)分享公司利潤。

B. 股東應有權參與涉及公司重大變化的決定並為此獲得充分的資訊,這些變化如:

1)公司規章、章程或類似治理穩文件的修改;2)授權增發股份;

3)重大交易,包括實際上導致公司出售的全部或重大的資產轉讓。

不過,《OECD公司統理基準》還是跟既往《企業社會責任CSR》一樣,屬於一種對企業組織機構的「倫理道德勸導」之說,並不具備「公權力剛性強制執行」之實體法律執行之效力;但今天蔡英文政府,卻採取絕對剛性地予以法制化了。

20200719-前總統陳水扁19日出席民進黨全代會。(盧逸峰攝)
筆者認為,前總統陳水扁(中)任內就顯現出「鎖國政策」,對自由市場「不友善」,對於資產階級「充滿敵意」。(資料照,盧逸峰攝)

民進黨將台灣民間私有企業經濟部門大轉型大變性

台灣第一次政黨輪政,陳水扁的「鎖國政策」就已顯露出,民進黨在經濟發展政策上之與國民黨治國政策大不同,特別是映現在,對於自由市場產企業經濟部門的「不友善」,以及對於富人、家族公司大老闆、財團企業家的「充滿敵意」;而到今天,號稱「歷來最會溝通」的蔡英文坐天掌政,力踐「偽民主真獨裁帝制」,對於台灣產企業經濟的「慣老闆」企業界更是「敵意倍加」,四年多來國政治理,所迭迭採取的各種高度左傾偏執政略手段,加緊加速對民間私有企業經濟部門,幾乎已然已是做到做足了全面性地進行企業「社會化」「公益化」「黨化綠化」,乃至毫不遮掩的逕予「用非法法制變革之名公然劫掠沒入之公營化/行政機構化」,更可怖的則是逕予「直接全盤充公的共產化」。

從短短過程中,可以明確看得到蔡英文綠政府2018年《公司法》修正案以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之監督、管理及財務、業務之查核」的修訂,將《OECD公司統理基準》予以「入法」強制執行之具體公共行政作為,不啻是把一個僅僅是非跨國機構的勸導性國際原則基準逕予「超前布署」法制化,就在「全面執政」的台灣島,呼風喚雨地大做特做起來,而大大加速了台灣私有企業部門「被社會化」「被黨化」「被共產化」「被公營化」侵蝕以至於全面覆亡。
把「國家」及「民家」全都變成了「我家」

蔡英文坐天掌政四年多時間,就敢於率意用違憲違法偽正義的轉型正義旗幟,以「社會化」「公益化」「民主化」為名,將台灣企業機構及其統理權機構組織,予以變性變質,使原本屬於「純粹私有財產」的企業機構依照一人懿旨改組改制,甚至逕予「充公」「沒入」,這四年間,最典型實案例證包括,民間獨立社團法人「農田水利會」、獨立經營媒體機構「國語日報」、私立學校機構、民間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基金會等,或逕予「共產化」充公或納為行政機關之附屬(公營事業化?),或予以「社會化」強制「開放董事會組織機構,納入社會公正人士或社會公益代表」;而此處所謂「社會公正人士」或「社會公益代表」,實者悉以執政黨黨員、黨工或其關係人「充任」,不啻是把這些企業機構予以公然地「黨化」成為執政黨的黨私或黨的附隨組織化,不但像百年老店大同公司一夕淪陷之例,就是「民間私有財產被邊緣化」的典型,事實上,早在蔡執政一上任不久,甚至許多「規模以上的公營事業」就早以「人」與「財」的五鬼搬運方式,使全民所有的中央、地方公營事業通通變成「黨營事業」「黨庫事業」或「黨私附屬事業」,形同另類「掏空國庫」模式的曠世奇觀。

台灣正從追求自由開放經濟逆返極端社會主義經濟

在1980年代舉國致力於與世界無縫接軌加速邁進自由開放經濟社會,所採取的積極政經大鬆綁,將早年計畫經濟時代緊張的綑鎖框架法規,加緊推動拿開政府干預之髒手,使能儘量讓政府公權力退出民間經濟部門的「公營事業民營化」政策,雖然直到李登輝掌政時代,都還看不到太大具體的「國際接軌」改革成效,但「鬆綁」與「淨空政府干預」這兩大政府角色與經濟職能定位變革與再造工程,已小有「國家經濟發展效能效率」提升與國家對外全球競爭力增進之明顯進步;但是,卻在政黨輪政之後,特別是在蔡英文勵進「市場經濟共產主義化」以來,台灣企業經濟社會樣貌態勢又見大逆轉,回到從前,背棄自由開放市場經濟主義,加大政府公權力干預介入民間私有財產權責,摧毀自由企業經濟社會之活力開放自律機制,將整個台灣歸向了極端左傾社會主義,甚或純粹共產主義經濟社會。

當私有企業經濟在台灣,正遭遇被蔡英文政府剛性社會化、黨化與共產化危機,其嚴肅的效應作用程度,不啻是絕對會肇致社會動能完全呆滯、國家敗亡之災的台灣型超級大危機,但真不知道,所有真正愛台灣的人,還能無動於衷到幾時?

*作者為財團法人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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