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力倡限制移民 美國媒體:讓人想起惡名昭彰的《排華法案》

2017-08-0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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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余煒星證明自己是美國公民之子的證書,1916年11月21日發行,這是華人移民美國的必要文件(Wikipedia/Public Domain)
華人余煒星證明自己是美國公民之子的證書,1916年11月21日發行,這是華人移民美國的必要文件(Wikipedia/Public Domain)

美國總統亞瑟行使否決權《排華法案》依舊通過

美國憲政體制規定,美國總統可以對國會通過的法案行使否決權。當時32歲的紐約婦女桑德(Julia Sand)寄了23封信給時任總統亞瑟(Chester A. Arthur),希望他能堅守政治人物的原則,反對《排華法案》。她寫道:「國會裡的無知男孩制定的法律非常愚蠢,《排華法案》相當落伍,不僅牴觸美國憲法的精神,也牴觸全世界的文明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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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前總統亞瑟(Wikipedia/Public Domain)
美國前總統亞瑟(Wikipedia/Public Domain)

亞瑟總統確實參考她的意見,他在同年4月4日對《排華法案》行使否決權,並將行使否決權的理由送至國會。亞瑟表示,他知道美國與中國於1880年修改《蒲安臣條約》(The Burlingame Treaty)的移民條款,華工湧入美國、影響美國社會秩序時,美國擁有「管制、限制或暫緩」華工移民的權利。但是亞瑟認為,禁止華工移民20年,幾乎禁絕了一個世代,牴觸美國立國的信仰,更指出法案對於護照管制「既不民主,也與我國體制的精神為敵」,並讚揚華工對於美國開發西部具有卓越貢獻,警告《排華法案》將讓東方國家與美國更疏離。

2012年6月,美國國會對通過《排華法案》道歉

儘管亞瑟行使否決權,但是美國國會仍通過《排華法案》修正版,保留其他對於華人的管制,只將禁止華人移民的年限下修到10年。亞瑟總統最終簽署了《排華法案》,這部倍受爭議的法案整整實施了61年,直到1943年被廢止為止。2012年6月19日,美國國會終於為當初通過《排華法案》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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