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助陣 密西根州同性婚過關

2014-03-22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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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波兒與盧維絲及其領養子女合法成立家庭指日可期(美聯社)

戴波兒與盧維絲及其領養子女合法成立家庭指日可期(美聯社)

美國同性婚姻風潮已降臨密西根州。21日密西根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費里德曼(Bernard Friedman)裁定,密西根州人民於2004年投票通過禁止同性婚姻的州憲法增修條文,已經違反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4條。費里德曼的解釋,可望使密西根州成為美國第18個認可同性婚姻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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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份長達31頁的裁決書中,費里德曼闡述公民意志的意義範疇。2004年密西根州人民在創制案投票中決定,為了維護婚姻的家庭價值及社會功能,一夫一妻的結合是唯一可被認可的結合狀態。費里德曼指出,公民意志的確需要受到維護,但如果公民眼睛因受蒙蔽而做出不合理的決議,甚或是違反聯邦憲法的決議,我們就必須加以修正。

費里德曼寫道:「在確認同性婚姻是否與公民意志出現扞格之前,我們必須反思立法的核心目的:保障人民權利。密西根州的法院判例中,我們看見人的價值無法被充分彰顯,從一對同性伴侶的受挫犧牲,乃至於千千萬萬對同性伴侶的權益,都沒有受到保障。」

(密西根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費里德曼)

發起這場訴訟的是一對同性伴侶戴波兒(April DeBoer)及盧維絲(Jayne Rowse),兩人愛情長跑已8年。2012年1月她們對密西根州法院發起訴訟,認為州憲法拒絕保障兩人結婚及領養子女的權利,完全沒有理性的基礎。盧維絲得知費里德曼的判決後,興奮地對戴波兒說道,「我們就要組成一個合法的家庭了,一個人人認可的完美家庭。」

(判決出爐後,戴波兒與盧維絲接受記者訪問)

費里德曼的判決讓反動勢力大受刺激。密西根州的檢察總長許特(Bill Schuette)緊急去函美國第6巡迴上訴法院,要求暫緩費里德曼的判決結果。許特表示:「2004年人民認定父母雙親性別固定,對家庭及孩童最有益……我們將密西根人民的意志納入州憲法,應當給予支持及尊重。」

(美國12個上訴法院的管轄地區範圍圖)

如果美國第6巡迴上訴法院駁回許特的暫緩要求,那麼密西根州的同性伴侶最快將能在24日(星期一)法院上班時間申請結婚證書,3個工作天之後結婚證書就生效。根據上訴聯邦法院的前例,這一類的上訴往往能夠在6個月便有結果。

近10年來密西根的的同性伴侶的人數快速增加。根據2010年統計,密西根州有將近1萬4600對同性伴侶,較2000年時增加一倍。根據美國調查機構普優(Pew)的調查顯示,目前全美贊成同性婚姻合法的人口已過半,達54%;反對者僅佔美國人口的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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