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大巨蛋復工─柯市府慘敗、遠雄慘勝

2020-06-25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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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原因有2個、而且互為因果關係,第一個是市府不智的「要價過高」,所以遠雄「就跟你拚了」;其它4案,市府要求「改善」的地方其實很少、企業要支付的代價極低、不傷筋骨,因此可以很快解決,雙方握手言和,市府馬上有下台階,企業不必打戰轉身就繼續賺錢去,算是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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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原因是市府負責的官員或幕僚對工程、對法律都太外行,因此才會不斷嚴重誤判。例如,負責的官員竟然認為市府可逕行與遠雄解約,而不必負擔任何賠償,這是無知到不僅缺乏法律知識,簡直是連常識都缺乏。再如市府下令停工時機,竟然選在連續壁大底尚未完成的「工程危險期」,這就顯示主其事者十足的外行。至於後來私下想找財團企業接手,也是對法令、合約、及企業運作毫無了解的蠢行。

因為外行與無知,就造成市府初期要價過高─如一口氣要砍掉遠雄已拿在手上的4500坪商場面積,損失過鉅,讓遠雄選擇頑抗到底。如果能選擇重來一次,柯市府應該會對法令、合約等有較深入了解後,再評估衡量彼此籌碼後才出手吧!柯文哲口口聲聲說他處理大巨蛋是為前人收爛攤子,但從整個過程與最後結果來看,事實恐怕是柯上任後因無知與失策,導致必須收拾自己創造出的爛攤子。

不過,站在都市與市民利益著眼,大巨蛋復工然後完工終究是好事一件;畢竟,不能掛一個超大爛尾樓在北市菁華區,說要拆,顯然絕無可能毫無代價的就拆除,市府(也是市民)至少要付出一、二百億元的代價賠償,不然柯市府早就拆了。

至於未來發展,要市府主動給遠雄賠償的機率不高,同樣的是要遠雄不求償的機會也不大,遠雄是要走法院還是仲裁向市府求償、求償結果等,就走著瞧,但對藍綠政客而言,聰明一世的柯文哲處理大巨蛋案的失策與進退失據,是值得銘記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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