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你的不可思議,只是警察的家常便飯

2020-05-17 05:30

? 人氣

警察是希望治安良好,還是處處有績效

依據警察法第二條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其實不用特別贅述,大家都知道警察的工作就是維護民眾跟社區的安全以及秩序。但是這些執法同仁尤其是刑事單位,除了執勤要追捕犯人自己也要被績效壓力追趕著,特別是不成比例的。

但是為何需要如此龐大的績效壓力,最直接的理由就是要作秀。主管要升官總要拿出成績來,各縣市首長要競選連任也要拿出績效出來給選民看,證明在自己領導之下犯罪率及違規案件的管控。

20200130-台北市政府警察30日於執勤時配戴口罩。(顏麟宇攝)
作者感嘆,執法人員除了執勤要追捕犯人外,自己也要被績效壓力追趕著。(資料照,顏麟宇攝)

績效過量的反效果

但如果沒有相對應的案件量,除了會讓原本勤務就相當沉重的同仁們在雪上加霜,也會導致面對違規事件時判斷上可能比以往激進,而使自己陷於危害之中。

在交通違規取締,假如對方可能是在離峰時段紅燈右轉沒有明顯危害交通秩序,但對方車速很快,員警如果執意追緝可能會驚嚇到駕駛,造成對方發生比起紅燈右轉更嚴重的交通事故。

而在刑事方面新北市就有實際案例,基層員警為追求績效而利用偽造文書欺騙檢察官及法官的『騙票事件』再者,如果警察機關為了績效送出大量移送書,最後反遭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252條不起訴判決時,一定程度上也過度消耗司法資源,使真正有需要的案件遭到延遲。顯而易見的是,績效可以督促同仁達到積極的行政作為,但過度的要求將導致反其道而行。

以食古不化的階級鬥爭,面對日新月異的犯罪態樣

但是績效議題對於警界以為陳腔濫調,卻始終無法做出改變。筆者對於這位學者提出觀點相當認同,曾經有人將績效議題輾轉推卸於司法部,但是檢察官及法官只有在刑事訴訟法中提及會調度司法警察偵辦案件,並非為警察機關的直屬上級。關於績效問題該名學者認為,是從警察機關內部發起的改革而並非外界推動。而警政政策方面改革,為警界高層的統籌範圍,但他們沒有將權責分明,讓基層員警能各司其職、發揮所長,卻讓績效一事像踢皮球由警政署,推往縣市警察局再推向各縣市轄內分局最後由金字塔最底層也是最沒有抵抗能力的基層同仁承擔。沒有基底何來高樓大廈?沒有基層何來位高權重?建立完善的執法環境,警察人員們才能行使公權力建築杜絕犯罪的圍牆。

即便警察系統對內有許多體制上的缺陷,對外則因為許多干涉性的行政作為遭到老百姓嗤之以鼻。但筆者身邊仍有許多同學放棄高學歷、高成就、高年薪的成功方程式,加入從警行列。利用法律賦予的公權力滿足與身俱來的正義感以及平衡粉飾太平中的許多的不公,希望政府能善用政策使真正對這份工作持有熱忱的菜鴿們得以發揮。

*作者為年輕公務員。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