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要求補稅5億,婦聯會未來不再是免稅團體

2017-04-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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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黨產委員會婦聯會聽證會,婦聯會代表及律師表情嚴肅。(陳明仁攝)

不當黨產委員會婦聯會聽證會,婦聯會代表及律師表情嚴肅。(陳明仁攝)

婦聯會民國44年到民國78年,從進出口公會取得勞軍捐,目前帳上擁有現金高達380億元,儘管婦聯會日前已向衛福部表達,將捐出160億元給衛福部「長照基金」,但目前內政部、財政部與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對「勞軍捐」的財務仍然緊追不捨,婦聯會委任律師今天在聽證會上坦言,國稅局方面針對婦聯會在民國96年到98年間有漏報14億元利息收入,已依據《稅捐稽徵法》補繳過去五年的所得稅,目前婦聯會「免稅團體」的身份,也已被國稅局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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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帳戶仍有380億現金,每年孳息收入可觀

婦聯會在民國78年「勞軍捐」制度正式廢止後,目前主要收入是靠歷年累積的存款利息與股利支應,目前婦聯會帳戶共有380億元現金,由於婦聯會當初成立宗旨係協政政府勞軍與照顧軍眷,在扁政府上台後,即要求婦聯會停止勞軍活動,婦聯會方面將慈善工作,擴大到軍人以外的鰥寡孤獨弱勢者。

但由於婦聯會每年的孳息收入可觀,在勞軍業務停止後,業務支出大減,民進黨上台後,黨產會清查婦聯會名下財產,同時也請財政部函釋,婦聯會是否符合財政部所頒布《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之免稅團體,該項規定為:公益團體每年用於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不低於基金之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項收入60%。

黨產會委員饒月琴表示,婦聯會在民國78年「勞軍捐」廢止後,部分資產捐給旗下基金會後,目前名下尚有380億元資產,根據財政部所提供資料,財政部最近要求婦聯會針對婦聯會在民國96年到98年漏報14億元利息收入部分,要求補繳過去5年所得稅,是否總計補繳5億元? 

饒月琴同時詢問今天出席的內政部民政局官員,婦聯會在民國79年人團法通過後,從運動團體變更為政治團體,但其設立宗旨主要與社會公益相關,自79年起是否有按年申報相關財產?內政部就婦聯會每年經費支出用在捐贈部分,有沒有進行了解?當初登記為政治團體時,為何章程中沒有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的規範?

民政司官員回答,婦聯會目前已完成民國104年四個書表的申報,由於婦聯會當初係登記為政治團體,從團體自律自治角度,內政部對政治團體捐贈對象,除非涉及政治獻金,否則不會主動調查。

婦聯會章程未明定,有違免稅標準

內政部官員同時透露,財政部針對婦聯會的免稅團體身份,已經啟動「調查」,官員說,「解散後財產歸屬,婦聯會章程雖然沒有訂定,但據我們了解,婦聯會都才有適用公益團體免稅,章程沒有訂定,有違反免稅標準,財政部最近針對這部份有發動公文。」

對於財政部發動調查,黨產會主委顧立雄也詢問婦聯會,目前婦聯會到底還是不是財政部認定的免稅團體?婦聯會委任律師徐履冰回答,「內政部剛剛說,國稅局已找過我們,我們已經把五年的稅全部補繳,未來除非修改章程,以後將不再是免稅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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