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花了好多心力確保消費者無法任意駭進蘋果的數位音樂系統,因為一旦發生這種憾事,唱片公司就會要求我們將音樂下架」,蘋果創辦人賈伯斯(Steve Jobs)5日在加州「出庭」時這樣表示。
生前影帶當證詞
這段長度約27分鐘的錄影為賈伯斯過世前半年(2011年4月)所錄製,據悉,當蘋果公司代表在庭上播放這段影片時,全場「靜默無聲(transfixed)」,因為這是他在過世後的首次庭上證詞。還引起美國部分媒體要求蘋果公司公開這段影片,但已遭否決。
賈伯斯在影片中,為2006年到2009年間,蘋果公司所出產的iPod只能播放自iTunes下載音樂的政策辯護,因為當時被人一狀告上法院,認為蘋果此舉「意圖壟斷線上音樂市場」。
Steve Jobs recorded a video testimony before his death that everyone wants to see http://t.co/GlIt7SNPdt
— TIME.com (@TIME) 2014 12月 11日
賈伯斯宣稱,蘋果針對iPod的格式限制乃為了安全起見,避免駭客對這些合法授權的音樂進行侵權,蘋果只好以格式限制來防堵有心搗亂的駭客。
壟斷或保護版權
當天,本案原告也出示了一封為蘋果電腦經營網路軟體與服務業者的信件,證明唱片業者其實希望iPod可以播放其他格式或來自其他服務的線上音樂。但當場遭到另1名iTunes資深工程師羅賓(Jeff Robbin)的反駁,根據羅賓的說法,原告出示信件內容與「當初公司要求(不相容)的背道而馳」。
美國波士頓法律學院(Boston College Law School)助理教授奧爾森(David Olson)表示,這起案件中的原告主張雖然符合反托拉斯法(anti-trust)的精神,但「採取非常激進的立場」,甚至要求蘋果公司開放競爭對手使用所屬財產。
天價賠償金額
法官本周還會繼續審理這起案件,如果蘋果敗訴,將付給原告10億美金(約台幣300億元)的高額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