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今通過《公務人員退撫條例》連戰月退金不得超過18萬

2017-04-13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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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13日下午召開第2次《政務人員退撫條例》草案全院審查會,修正後連戰月退職金將不得超過18萬元。(資料照,陳明仁攝)

考試院13日下午召開第2次《政務人員退撫條例》草案全院審查會,修正後連戰月退職金將不得超過18萬元。(資料照,陳明仁攝)

考試院今(13)日下午召開第2次《政務人員退撫條例》修正草案,全院審查會,明定「擇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的副總統,不得超過卸任副總統禮遇金的金額」,也就是外界所稱的「連戰條款」,未來前副總統連戰月退職金將不得超過18萬元。另外簡任級政務人員替代率上限從原訂的75%,表決後調整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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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審查由全院審查召集人、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主持,由於銓敘部送出的版本,針對政務人員的退職待遇,與考試院所通過的《公務人員退撫條例》有落差,會中熱烈討論。

所得替代率的部分,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與會官員表示,因考試委員考慮政務人員退撫制度應和《公務人員退撫條例》草案維持平衡性,對於從銓敘部版,將比照「簡任級政務人員替代率」從75%分15年降為60%,以及特任級政務人員替代率從65%分15年降為50%,會議過程中都有熱烈討論。

李逸洋裁示進行表決,兩案表決結果為贊成14票、反對5票、棄權1票,因此決定將比照「簡任級政務人員替代率」從80%分10年降為70%,特任級政務人員的替代率從65%分10年降為55%。18%優存利率則分6年歸零,按照銓敘部版本通過。

銓敘部表示,《政務人員退撫條例》修正草案是以2003年12月31日前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適用對象,包括特任、政務人員、副總統。台灣省長、直轄市長也比照「簡任級政務人員替代率」領取月退職酬勞金。依據統計,至2016年6月底前,政務人員辦理18%優存有542人,同時月領退職金、優存的退休政務官有235人,其中179人為部長級以上退休政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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