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醫療分級!轉診後1個月內 回診4次將不多收部分負擔

2017-04-13 19:50
為推動分級醫療,衛福部13日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15日起對於民眾經轉診就醫者,在1個月內的4次回診,均視同轉診,並可享部分負擔費用優惠。(資料照,翁俊翹攝)
為推動分級醫療,衛福部13日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15日起對於民眾經轉診就醫者,在1個月內的4次回診,均視同轉診,並可享部分負擔費用優惠。(資料照,翁俊翹攝)

為推動分級醫療,落實雙向轉診,衛生福利部今(13)日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對於民眾經轉診就醫者,在1個月內的4次回診,均視同轉診,並可享部分負擔費用優惠,藉此鼓勵民眾若有傷病應先至基層院所就診,這項措施也將於4月15日起與門急診部分負擔新制同步實施。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後,國內15日起將實施健保門急診部分負擔費用調整方案,未來民眾如果經轉診至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就醫,門診部分負擔由現行的210元、140元,分別調降至170元、100元,但如未經轉診而直接去醫學中心就醫,門診部分負擔由360元調升至420元

另外在急診部分,凡至醫學中心急診,完成診療後屬檢傷分類第3、4、5級的病患,部分負擔由450元調至550元,檢傷分類第1至2級的部分負擔則維持現況。

對於轉診,中央健保署表示15日起,持轉診單就醫後,經醫師認定需繼續門診診療者,自轉診就醫之日起1個月內4次的回診,都視同轉診,所以不會多收部分負擔。此外轉診單開立後,有效期間自開立日起算,90日內都視為有效。 (相關報導: 大醫院掛號好難嗎?3月起經基層診所轉診者可優先看診 更多文章

20140725民眾醫院門診候診拿藥配圖-余志偉攝
15日起,持轉診單就醫後,經醫師認定需繼續門診診療者,自轉診就醫之日起1個月內4次的回診,都視同轉診,所以不會多收部分負擔。(資料照,余志偉攝)

為了落實雙向轉診,健保署著手修訂《全民健保轉診實施辦法》相關條文,預定自2017年4月15日上路,新修訂的轉診作業規範重點如下:

1.「落實雙向轉診」:保險對象經轉診治療後,其病情已無需在接受轉診院所繼續接受治療,應建議轉回原診療或其他適當之院所,接受後續追蹤治療。

2.「保留轉診優先看診名額」:特約院所應設置適當之設施及人員,為需要轉診之保險對象提供適當就醫安排,並保留一定優先名額予轉診之病人。

3.「明訂轉診單效期」:特約院所對符合需要轉診之保險對象,應開立轉診單,轉診單有效期間,自開立之日起算,至多90日。

4.「放寬視同轉診範圍」:持轉診單就醫後,經醫師認定需繼續門診診療者,自轉診就醫之日起1個月內未逾4次之回診,視同轉診。

5.「建議採用電子轉診」:明列各項轉診單應記載之內容,建議特約院所使用健保署建立之電子轉診平台傳送轉診單。

喜歡這篇文章嗎?請作者喝杯咖啡支持他

請他喝杯咖啡
更多文章
在台授業、行醫50年 西班牙神父賴甘霖終於成為「正港台灣人」
李明哲遭中國拘捕,外交部證實:已與美方交換意見
茲卡病毒又來了!國內出現今年首例境外移入個案
男子翻牆進入國防部邊逛邊直播 揚言「我今天要去暗殺國防部長」
《礦業法》經濟部修法牛步,綠委不再等、自提修法版本
太犯規啦!《怪獸與牠們的產地》續集開拍 好萊塢性感男星裘德洛飾演年輕的鄧不利多
「有史以來最透明」的服貿協議躺立院,馬英九:想起來很嘔
罵「年輕人太會花錢」不夠看!20條慣老闆經典語錄報你知
中獎發票可在超商換現金? 業者:不是便民是擾民
環團主張海岸線28公里列保護區 桃市府盼根據科學調查作評估
向大臺中地下道&平交道說再見 立委盧秀燕與地方民眾拍照留念
「在人權的國度,中國只不過是小國」國際聲援李凈瑜 美國會要安排聽證會
泰豐輪胎觀音廠啟用 再捐近二千萬給火災受污染各里
桃園客家桐花祭揭幕 地景藝術呈現浪漫四月雪
YouBike轉乘大眾運輸 台北市擬推出前30分鐘免費
京味文化之旅巡演 苗栗首場演出精彩可期
23件獲獎創新產品 聚焦臺灣車輛產業亮點
鼓勵全民戶外探索 明新科大辦特展
朝鮮半島戰雲密布》日相安倍晉三警告:北韓可能有沙林毒彈
基隆國中技藝競賽登場 成績好升學可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