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說大考中心主任的遴選,期待專業自主更上層樓

2020-03-30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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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題卷的考生分數是否一定要呈「常態分布」才算有「鑑別度」?這些都是可以爭論的問題。。(資料照,顏麟宇攝)

一份題卷的考生分數是否一定要呈「常態分布」才算有「鑑別度」?這些都是可以爭論的問題。。(資料照,顏麟宇攝)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大考中心)係於民國78年7月由教育部成立,82年3月改制為財團法人,迄今三十甫立。新上任未滿一年的張茂桂主任於2月24日,突然因109年「學科能力測驗」數學考科的難度不夠而致鑑別度不佳,以行政監督不周的理由提辭,立即獲董事會同意,各界譁然。更令人驚詫的是,董事會在3月24日的會議中就選出了新任主任為周兆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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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能力測驗」本來的設計主要是供第一階段鑑定及篩選用,錄取與否則決定於第二階段大學甄選。依照常理,當任何一考科的題卷若出差錯,似應追究的是負責命題的主事者,而非由大考中心主任來承擔。而若因高分人數眾多而影響往後甄選管道的篩選作業,更應檢討的是第二階段甄選方式的設計,及大學招聯會關於學科能力測驗「五科選四科」等的決策。

本文且不深論此一事件的是非,以下單就大考中心主任產生的程序、資格與人選等問題議論其宜當。

浩劫重生?從浩鼎事件談產業科技的民主治理與研究倫理 張茂桂研究員(蔡耀徵攝)
任何一考科的題卷若出差錯,應追究的是負責命題的主事者,但此事件卻完全由大考中心主任來承擔責任。圖為前大考中心主任張茂桂。(資料照,蔡耀徵攝)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的主任人選,事關每年十數萬考生之前途,不可謂不重要——其穩定任職乃是高中教育健康發展的前提。但該中心劉前主任只任職一年半就被延攬擔任教育部次長,現任張主任任職不過一年又要易主。這麼重要的人事竟不得安定,不由得不為該中心的發展憂心!

查該中心創始主任李崇道與繼任者羅銅璧,均為教育部專案聘請,他們向臺灣大學孫震校長主持的指導委員會負責。但當該中心於82年3月改制為財團法人後,中心主任乃改由董事會聘請,向董事會負責。早期該中心董事會共有董事十九人,除教育部指派次長一人外,均為大學校長,其中公、私立各半。時至今日,則該中心董事會置董事十五人(其中教育部司長一人,國立大學校長十一人,私立大學校長二人,社會人士一人),監察人三人(教育部代表一人,國立、私立大學校長各一人)。

在過去大學聯合招生委員會(聯招會)主掌的時期,考試與招生是分不清楚的。但在86年大學招生策進會(後來更名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簡稱招聯會)成立後,「考招分工」開始定調。於是,大學招聯會是負責協調大學招生的機構,大考中心是負責大學入學測驗的機構,兩者各有功能,分工而合作。至於教育部,則是站在監督財務的立場;另外,由於教育部在董事會中有一位代表,得以董事之一的身分參與大考中心的決策。

按理說,該中心改制為財團法人之後,宜置執行長(即使名為主任,其實質也應該是執行長。)而大考中心既是專業的測驗機構,其主任應聘請對教育事業熱心、對考試相關事務有經驗或在測驗領域有研究的人士擔任;而由於其任務艱鉅而接觸面廣泛,也應有相當的社會地位。這樣重要的職位,實不易尋覓合適人選,應該比照大學校長,由董事會組織遴選委員會廣向社會徵求、物色,經遴選產生。

然查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成立後(迄今二十七年)的歷任主任,第一位任職九年,第二位一年,第三位六年,第四位三年,第五位四年,第六位一年半,第七位一年。他們及新將就任的主任,卻沒有一位是經遴選委員會產生。是怎麼來的?是由董事長逕自或根據教育部意思提名,只不過是在程序上經董事會同意。

20190527-教育部次長劉孟奇接受備詢。(盧逸峰攝)
作者認為,大考中心主任理想的年齡應在五十至六十之間,正值年富力強見多識廣。唯獨此條件的前主任劉孟奇(見圖)卻又於任期中「高就」,實在可惜。(資料照,盧逸峰攝)

如果主任不是經由遴選產生,這一中心就難有自主獨立的性格,也會缺乏抗壓性,極容易受各方角力之左右。教育部近年由於計畫補助經費的因素,與大考中心關係密切;而另方面,大學招聯會又挾其宰制考生「生殺」之名與實,凌駕大考中心之上。大考中心遂逐漸淪為有公又有婆的「小媳婦」,喪失了獨立之人格;這當然會損及主任擔當與久任的意願。2月24日高教司發布消息:「教育已責成招聯會……應督導大考中心之命題規劃,……。」就是明確的證據。

董事會是任一財團法人穩定發展的基礎。目前大考中心的董事極大多數是大學校長,可是各校人事經常會有更迭,而他們個別對大學入學考試的制度與實務問題也不太了解,甚至不會關心。再觀察歷任主任的名單,不難發現年齡偏高(甚至多位初任時的年齡就超過七十歲);還有幾位是中研院副院長或退休大學校長轉任,其資歷比所有董事都高。於是令人十分懷疑該中心董事會的功能——它不過是個董事長甚或教育部的橡皮圖章,而中心的政策主要取決於不克久任的主任!

大考中心主任理想的年齡應在五十至六十之間,正值年富力強見多識廣。唯獨此條件的劉前主任卻又於任期中「高就」,實在可惜。大考中心的主任原訂有三年的任期;但三年實在太短,難期有所作為,接連新近的三任主任就都沒有依照任期去職。

該如何是好?綜上分析,以下提出四點具體建議,期望教育當局、大考中心董事會與新任主任共勉之:

一、徹底改組大考中心董事會——董事由對教育問題關心的退休大學校長、退休高級中學校長、社會賢達與對測驗或考試在行的學者擔任。現任大學校長既然都是大學招聯會的成員,不必也不宜擔任董事;而教育部代表宜只擔任監察人。

二、執行長(主任)由董事會組遴選委員會遴選對教育事業有識見的專家擔任,負責執行董事會訂定的政策;任期至少四年,連選得連任。

三、大考中心與大學招聯會應更發揮分工而合作的效果。兩者的關係不應是主從,而應是彼此獨立但相輔相成。

四、大考中心逐步發展為如美國ETS的獨立測驗機構。考慮人力與物力的充分利用,該中心未來應與其他學術測驗機構統整資源,合作發展測驗學問與技術,培養測驗專業人員。

*作者為通識再現主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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